进军拉法中心也不犯红线 拜登力撑以色列再揭“民主vs专制”实相

撰文: 叶德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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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在加沙南部拉法(Rafah)的军事行动,大概可以用“变本加厉”来形容。自从5月24日海牙国际法院(ICJ)命令以色列停止进攻拉法之后,以色列先是在5月26日炸了平民撤离令以外地区的目标,引发大火,造成至少45人死亡,到5月28日又疑似攻击了马瓦西(Al-Mawasi)人道主义区,造成至少21人死亡,而以色列坦克也进入了拉法市中心。

虽然美国总统拜登(Joe Biden)曾称进攻拉法将触犯美国“红线”,更为此叫停了原将输送以色列的重型炸弹,可是,到以色列坦克现身拉法市中心地标奥达清真寺(Al-Awda Mosque)之后,白宫国家安全委员会发言人柯比(John Kirby)则表示以色列尚未越过拜登设下的红线,指以色列并未有派大军进攻拉法。美国国防部也重申他们认为以色列的拉法军事行动还是在“有限度”的层次。

事实上,在过去数周,已经有近100万大多从加沙其他地区逃来的拉法民众逃出了拉法,跑到去包括马瓦西在内根本没有足够基本设施安置此等高量人口的所谓安全区。以色列的拉法攻势已很难说得上是“有限度”的行动。

当然,拜登的“红线”在哪里,一直是个“龙门任搬”的事情。

国际秩序 龙门任搬

5月20日,国际刑事法院(ICC)的检察部门已经向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Benjamin Netanyahu)和国防部长加兰特(Yoav Gallant)发出了逮捕令的请求,正等候该院预审分庭的三位法官审批。

5月24日,隶属联合国的国际法院,面对来自南非有关以色列正在加沙进行“种族屠杀”的申诉,也命令以色列停止进攻拉法,让人道物资进入,并容许调查员和记者到加沙调查战争实况。

美国虽然不是国际刑事法院一员,且在特朗普时代曾因该院调查美军在阿富汗的行为而对该院法官实施制裁,但到国际刑事法院2023年以非法带走乌克兰儿童为由向俄罗斯总统普京(Vladimir Putin)发出逮捕令之后,该院就突然得到了美国国会两党支持,拜登自己也大赞法院决定“合理”。

以巴冲突:2024年5月26日,以色列对加沙地带南部拉法的难民营发动袭击后,大火肆虐,画面怵目惊心。图为影片截图(Reuters)

而国际法院的法律认受性,任何联合国成员也得接受。该院在2022年3月命令俄罗斯马上停止在乌克兰的军事行动之后,美国国务院也曾大赞该院决定,称其为联合国宪章中和平解决纷争的关键角色,要求莫斯科当局遵从。

反观今日,拜登当局却不承认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有管辖权(按:以色列和俄罗斯都不是该院成员),认为以色列跟俄罗斯不同、有独立司法机构可以将潜在战争犯绳之于法,法院因此违反了所谓的“补充作用原则”(complementarity)。

但事实上,以色列司法部门并未有对内塔尼亚胡等人作出相关调查,而寄望以色列司法会未来真的会追究这些以色列国家领袖大概跟寄望俄罗斯的法院会追究普京一样是“缘木求鱼”。拜登对俄罗斯和以色列的差别待遇,在此可算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视美方经常挂在口边的“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rule-based international order)为无物。

2024年5月26日,以色列袭击加沙走廊南部拉法流离失所者栖身的社区Tel Al-Sultan,导致该处发生大火。图为27日大火未完全扑灭之际,有难民来到瓦砾堆寻找食物。(Reuters)

至于国际法院的拉法停火令,相较于上述可充当法律理据的“补充作用原则”,白宫却似乎找不到任何可以为以色列辩护的理由。于是,白宫对于法院的决定几乎是“三缄其口”,只称拜登对于拉法的立场“清楚而一贯”,却没有进一步说明。

国际法院的具体判词也非常巧妙地留下了含糊之处,该院要求以色列即时停止其在拉法的“军事进攻及任何其他行动”,却为此加上了可能会造成种族屠杀的形容。到底法院的意思是要禁止“所有”进攻拉法的军事行动,还是只禁止可能会造成种族屠杀的军事行动?各方都有不同解读,其中一位支持判决的德国籍法官认为只禁止后者,以色列政府也持有同一立场,但大多数西方媒体和欧盟则采用了前一种解读。

这种“含糊之处”大概就为拜登当局留下了继续支持以色列进攻拉法的空间--毕竟,他在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要求公布之后就曾公开表明以色列在加沙的行动并不是种族屠杀。

(按:读者对判词争议有感兴趣的话,可到国际法院网站查阅。该判决有英、法两文版本,英文版本的含糊之处源自一个断句问题,但法文版本则因为文法差异而没有这个问题。)

5月28日,支持巴勒斯坦的示威者在白宫外聚集抗议。(Reuters)

美、欧对比

欧洲方面,对于以色列的不满则愈来愈明确。德国表明如果国际刑事法院真的对内塔尼亚胡发出逮捕令,德方必定执行。

欧盟外交专员博雷利(Josep Borrell)除了以个人身份发言之外,也透过欧盟官员通报表明所有联合国成员都要遵从国际法院的决定。

在5月26日的以色列轰炸之后,正在访问德国的法国总统马克龙(Emmanuel Macron)也公开要求以色列即时停火、遵从国际法院的决定。

欧盟各国外长在27日开会之后也一致决定基于欧盟和以色列的贸易协议中的人道条款,要求以色列派人同欧盟开会,似乎有以欧、以贸易关系来施压以色列停火之意。(按:土耳其5月初已停止了所有同以色列之间的进出口活动。)

更进取的欧洲国家,包括西班牙、挪威和爱尔兰,则透过正式承认巴勒斯坦国来向以色列进行施压,并借此推动两国方案。

将美、欧的态度互相对比,虽然欧洲普遍不像美国那样将“民主对抗专制”“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时刻挂在口边,但谁更加认真的维护国际秩序,答案很明显。

2024年5月22日,在爱尔兰都柏林,爱尔兰宣布将承认巴勒斯坦国后,一名支持巴勒斯坦人的示威者在以色列大使馆外举起巴勒斯坦国旗。(REUTERS/Molly Darlington)

失去内容的“民主”

《金融时报》的首席外交事务评论员Gideon Rachman日前撰文将拜登当局对于以色列的支持放在“民主vs专制”的论述之下来看,认为其背后原因之一就是以色列是中东地区唯一一个民主国家。他的文章主旨,就是美国捍卫自由世界,跟美苏冷战的时候一样,有时就是要选择性破坏国际秩序。

先不论这种态度本身的道德困难,如果所谓的捍卫“民主”背后竟然不包含对于国际法的原则性维护,而反而是其论述中的所谓“专制”政权在个别事例上维护着国际秩序,其捍卫的“民主”本身就失去了其内涵,所谓的民主与专制之间的竞争就只是敌我对立的阵营对抗而已。谁是“民主”,就是跟美国的,谁是“专制”,就是跟中、俄等国友好的--两者只是权力的竞争,并非在伦理道理层面有任何区别。

当然,美国一直希望为这种阵营对抗加上道德的装饰,但拜登当局对于以色列的力挺则又一次揭出了“民主vs专制”背后的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