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子的虚幻世界:读周保松《小王子的领悟》

撰文: 王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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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在年青时读过《小王子》一次,当时觉得此书十分造作,我一点领悟也得不到,不喜欢,以后亦没有给它第二次机会,这负面的观感保留至今。早阵子终于重读了《小王子》,读的是嘉芙莲.伍德丝(Katherine Woods)的英译(当年读的是中译,但没留意是谁翻译的);依然是不喜欢,甚至是比从前更不喜欢。

去年暑假期间,收到周保松从香港寄赠的新著《小王子的领悟》,题字是“伟雄兄闲读”。朋友这么有心千里寄来的著作,而且是一本很快可以读完的小书,我又不是没有空闲时间,应该立刻拜读;可是,将这本书放上书架后,我便一直没有动过它,因为我认为应该先重读《小王子》,但我却提不起劲那样做。我只在年青时读过《小王子》一次,当时觉得此书十分造作,我一点领悟也得不到,不喜欢,以后亦没有给它第二次机会,这负面的观感保留至今。早阵子终于重读了《小王子》,读的是嘉芙莲.伍德丝(Katherine Woods)的英译(当年读的是中译,但没留意是谁翻译的);依然是不喜欢,甚至是比从前更不喜欢。然而,我还是读了《小王子的领悟》,而且读后决定写一篇文章,但这篇严格上不算是书评,因为我的目的不是评价《小王子的领悟》,而是透过讨论这本书的内容来说明为何我这么不喜欢《小王子》。

纽西兰哲学家安妮特.贝尔雅(Annette Baier)在〈如何失去朋友:一些简单的方法〉一文这样写:“除非你打算写一篇吹捧的短评或推介,而不是有批判性的评论,给朋友的著作写书评是十分不智的,即使你相信假如易地而处,你会接受那位朋友(或以前的朋友)写的有批判性的书评。”〔注一〕贝尔雅说的不无道理,但当然也有例外;无论如何,我写的这篇既然不算是书评,大概不必忧虑贝尔雅说的;况且周保松气量恢宏,就算他视我这篇为负评,相信也能客观地考量我的论点。另一方面,我没期望能藉这篇文章说服周保松改变他对《小王子》的看法,因为我们对《小王子》的不同评价很可能是源于世界观上的根本分别。

像《小王子》这样的寓言式著作,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解读;我基本上同意周保松的诠释,并欣赏他写得清晰简洁而生动有趣,其实,正因为这样,他这本书才可以帮助我表达对《小王子》的不满。可以讨论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但以下我只集中解释最令我不喜欢《小王子》的三大点。

周保松教授的著作《小王子的领悟》(资料图片)

I.  童心与社教化的虚假对立

假如你对《小王子》书迷说你不喜欢这本书,他们最有可能的反应是:“啊,那大概是因为你已丧失了童心!”此外,他们未必会说出口,但心里同时想的是:“你不喜欢《小王子》,是因为你没有读懂。”周保松在《小王子的领悟》里也有类似的说法:

如果你想读懂《小王子》,最重要的,是要记得自己曾经是个小朋友。为什么呢?因为你要有一颗童心,才能理解小王子,才能像他那样看世界。(p.35)

究竟甚么是“童心”呢?周保松这样列出童心的特性:

不市侩、不世故、不计算,率性、善良、好奇,敢于信任人也敢于去驯服,而且对天地万物有一份直接的、温柔的感受。(p.38)

虽然我见过一些七八岁的儿童市侩、计算、心肠不好,也认为“对天地万物有一份直接的、温柔的感受”是对儿童太夸张的形容,不过,为了不让讨论变得过份复杂,就假设周保松是对的 ⎯ 大多数儿童都有这些特性。我想问的是:是否大多数大人都没有这些特性(下称这些特性为“美好品质”)?周保松以下的这段文字似乎间接回答了这个问题:

但在真实世界,我们绝大部份人,都是忘记了自己曾经年轻过的大人,甚至都变成自己年轻时最不喜欢的那种大人。要恢复童心,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因为它要求我们在明白大人世界的各种游戏后,甚至在跌过痛过后,仍然能够走出来,珍惜小孩子生而具有的那些美好品质。(p.38)

他认为“绝大部份人”在成长过程中失去童心,并且几乎没有可能恢复;假如童心是美好品质的充分且必要条件,那么,合乎逻辑的的结论是:绝大部份大人都没有美好品质。

这个结论对吗?无可否认,大人之中有不少是世故、市侩、虚伪、工于心计,有些甚至自私自利、很随便做出损人利己的事,可是,也有很多大人是善良、好奇、敢于信任他人和与别人建立亲密关系,更有些——例如艺术家、音乐家、文学家——可说是“对天地万物有一份直接的、温柔的感受”。因此,上述结论是错的。由于结论是错的,推论却有效(valid),以下两个前提至少有一个为假:

(1)绝大部份大人没有童心。

(2)童心是美好品质的充分且必要条件。

周保松指出“人的成长,其实是个社教化(socialization)的过程”(p.39),这说得对;他认为社教化的结果往往是失去童心,这点我也赞同。由于我接受这两点,我也得接受前提(1);我反对的是前提(2):童心极其量只是美好品质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换句话说,失去童心的大人仍然可以有美好品质——就美好品质而言,童心和社教化并没有必然的对立关系。

周保松这样说明社教化:

我们从小时候开始,就被教导要努力做个“好大人”。好大人是怎样的呢?要世故、圆滑、懂得保护自己,要学会务实地为自己打算,要小心翼翼跟著主流期望走。〔…〕我们很难彻底遗世而独立,很难虽千万人吾往矣,因为我们需要在各种社会实践中得到别人的肯定。〔…〕问题在于,这些不同领域的社会实践,都有既定的游戏规则,而且往往根深柢固,保守非常。如果要在这些不同领域取得成功从而赢得他人肯定,你就必须全心全意认同这些规则,并将自己打造成最适应这些游戏规则的人。难题是,你愈成功,你就愈容易失去自己,因为既有规则会将你的个性和初心磨掉。(pp.39-40)

相信不少读者对这段文字有共鸣,然而,我们应该特别注意三点:一、这里说的“失去自己”并不等同“失去美好品质”,因此不能用来反驳“就美好品质而言,童心和社教化并没有必然的对立关系”;二、个性和初心跟童心是两回事,一方面,失去童心的大人仍可以保持个性和初心,另一方面,“初心”指的是起初的理想,有童心并不保证有初心;三、“社教化”不等同“在社会中追求成功”,即使在社会中“你愈成功,你就愈容易失去自己”,你可以被社教化而不将“在社会中成功”视为你人生最大的目标,况且这种追求有程度之分,假如你结果是“失去自己”,那么罪不在社教化,而在你追求太过而已。

最后,不得不问:失去童心真是那么值得可惜的事吗?不错,大人只看到帽子却看不到蛇,但小孩子也只看到蛇却看不到帽子,为甚么这不只是视角(perspective)的不同?我们有甚么理由相信“童心所见,是对生命最直观最真实的把握”(p.36)?我在上文已指出,失去童心的大人仍然可以有美好品质,如果童心之可贵在于这些美好品质,只要能继续保持美好品质,失去童心又何妨?此外,有些美好品质在社教化后更显得可贵,例如真诚,根据心理学研究,小童大多在三岁以后才了解到别人的思想与自己的可能不同,才有“错误的信念”这个概念,因而才懂得有意地说假话,〔注二〕大人的真诚是有意识的道德决定,不是比三岁小童不得已的真诚更可贵吗?

小王子为甚么爱玫瑰?无论是在《小王子》还是在《小王子的领悟》,读者只能找到两点:小王子被玫瑰的美貌吸引,并觉得她是独一无二的。(Daily Dot图片)

II.  肤浅的爱

有些《小王子》书迷特别被小王子和玫瑰的爱情感动,视之为刻骨铭心,而且因为没有美好的结局(或至少是不知结局如何),更教他们掩卷长叹。我的感想却截然不同,两次读《小王子》都觉得小王子和玫瑰之间的爱很肤浅,一点也不动人。

小王子和玫瑰之间的是初恋,也有一般初恋的种种问题,正如周保松描述:

虽然都爱对方,但却相处得很不好,以至彼此误会,互相折磨。〔…〕愈在乎,心便愈敏感;愈敏感,便愈忍受不了对方半分的不好。〔…〕初恋的脆弱,正是因为双方都渴望得到最好的爱,但却不懂得怎样好好去爱。(pp.51-52)

虽然初恋是如此脆弱,但也可以深刻,这深刻,不在于激情(初恋通常不乏激情),而在于心灵的互相开放、互相触动、互相重叠。正由于初恋时也有这种心灵的互动,初恋发展下去,才会成为互相真正了解的、持久的深爱。如果初恋不过是被对方表面的特征吸引,没有尝试进入对方的心灵,那便是肤浅的,即使有激情,也不过主要是情欲的表现。

小王子为甚么爱玫瑰?无论是在《小王子》还是在《小王子的领悟》,读者只能找到两点:小王子被玫瑰的美貌吸引,并觉得她是独一无二的。假如说外貌在爱情中不应该是一个因素,那未免是太唱高调了;事实上,初恋之始于被对方的外貌吸引,那是人之常情。可是,如果这爱只著意于对方的美貌,而缺乏心灵的活动,那就是肤浅的了。也许“美丽”在《小王子》这个故事里只是一个象征,代表了玫瑰的一切美好品质;但即使可以这样理解“美丽”,我还是看不到小王子对玫瑰的爱有何深刻之处。

至于认为“独一无二”是爱的理由,那是本末倒置,误解了爱。事实上,每个人(作为一个独特的个体)都可以被视为独一无二,也可以(作为一个类别的成员)被视为不是独一无二。在爱情中,我们是因为爱对方才视他或她为独一无二,否则,就算有其他理由视某人为独一无二,那也不会自动成为爱的理由。〔注三〕

正如周保松指出,狐狸后来向小王子解释了这种建基于爱的“独一无二”,他称之为“驯服关系里的独一无二”(pp.67-68)。问题是,在概念上明白这种“独一无二”是一回事,因为真正爱某人而这样视他或她为“独一无二”是另一回事。既然小王子之前对爱情关系中的“独一无二”有误解,而且他对玫瑰的爱是肤浅的,即使他明白了狐狸解释的这个概念,这抽象的理解不会立刻加深他对玫瑰的爱 ⎯ 他必须先跟玫瑰建立更深的爱 ,才可以将这个概念应用到玫瑰身上,视她为独一无二。因此,周保松以下替小王子作的辩解是没有说服力的:

小王子听完这番分享,终于可以放下之前那种对“独一无二”的执著,并明白他对玫瑰的爱,不是由于玫瑰是世上唯一,而是因为两人彼此驯服,互相照亮了对方的生命。(p.70)

小王子听过狐狸的解释后,向五千朵玫瑰说了一番话,但这番话并没有让读者看到他对玫瑰的爱变得深刻了,反而显出他的爱是自我中心的:

可是光她一朵,就比妳们全部加起来都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进罩子里面的。因为她是我拿屏风保护的。因为她身上的毛毛虫 〔…〕是我除掉的。(p.71,引自《小王子》第二十一章)

周保松替小王子总结说:“因为她是我的玫瑰,所以她于我,就是宇宙的独一无二。”那句“因为她是我的玫瑰”仍然是自我中心,假如小王子爱得深刻,不再自我中心,他说的应该是:“因为玫瑰是我深爱的,所以她于我,就是宇宙的独一无二。”

如果驯化是社教化的其中一环,而社教化会令人失去童心,那么,《小王子》同时强调童心和驯化的可贵,会不会有点难以自圆其说呢?(Comicdom图片)

III.  莫名其妙的“驯服”

“驯服”是《小王子》里一个重要概念,可是,原文对这个概念没有甚么解释,只是透过狐狸的口指出,“驯服”在这里的意思是“建立关联(establish ties)”(见第二十一章)。“驯服”显然是个比喻,但狐狸说的“建立关联”,对读者了解这个比喻的帮助不大。为甚么“驯服”是爱的关键?狐狸接著说:

对你来说,我还只是一只跟成千上万只狐狸一样的狐狸而已。可是,如果你驯服了我的话,我们就会彼此需要。你对我来说,就会是这世上的唯一。我对你来说,就会是这世上的唯一。

如果将“你和我建立关联”代入上文的“你驯服了我”,意思明显有所欠缺,因为“建立关联”不足以建立“视对方为独一无二”的亲密关系。读毕《小王子》,我没有因为书中“驯服”这个概念而对爱(包括爱情、友爱、亲情)的关系有更深的了解;对我来说,“驯服”是一个只有虚假深度(bogus profundity)的词语。

周保松在《小王子的领悟》花了不少篇幅讨论和发挥“驯服”这个概念,例如说“驯服是个相互选择、相互接纳和相互投入的过程,体现了一种相互性(mutuality)”(p.78)和“驯服里面既要有自己的自主,也必须尊重对方的自主”(p.79),但这些说法都不出一般人对爱的了解,未能点出“驯服”这个概念有何独特的意思或深度、如何能帮助我们更加了解爱。周保松甚至主张拓阔“驯服”这个概念的应用范围,认为“建立联系”的对象“可以是一些值得投入和献身的活动”(p.80),也可以有“自我驯服”的理念(p.81);这样一拓阔和引申,却令“驯服”这个概念更加含糊不清了。

“驯服”的法文原文是“apprivoiser”,英译是“tame”,周保松采用的中译是“驯服”,另一可用的中译是“驯化”。〔注四〕“驯化”令我自然联想到“社教化”,而说驯化是社教化的其中一环,看来并不牵强;如果驯化是社教化的其中一环,而社教化会令人失去童心,那么,《小王子》同时强调童心和驯化的可贵,会不会有点难以自圆其说呢?当然,在弄清楚“驯化”(或“驯服”)的意思之前,这个问题不会有肯定的答案。

《小王子的领悟》还有很多其他值得讨论的地方,但这篇文章既然不真的是书评,我便就此收结了。

〔注一〕 Annette Baier, Reflections on How We Liv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p.235.

〔注二〕 这个研究结论得到很多心理学实验支持,可参看以下短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hLubgpY2_w

〔注三〕 关于爱与爱的理由两者的关系,美国哲学家哈里.法兰克福 (Harry Frankfurt) 在 The Reasons of Lov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4) 有不少洞见和精到的分析,尤其值得参考的是第二章。

〔注四〕 网志《译者之言》有一篇文章讨论“apprivoiser”的中译,值得参考:http://victranslates.blogspot.com/2016/06/blog-post_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