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始祖:杨朱
若说中国传统对礼节的尊重和拘泥源于儒家思想的传承,中国人对个人利益的高度重视则是杨朱思想的残留。杨朱,字子居,传为战国初期的魏国人,生平已不可考,其主张于当时极其流行,有“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之说(语出《孟子.滕文公章句下》),指杨朱与墨子的理论曾垄断思想界。战国后期至汉武帝期间,法、道、儒三家相继兴盛,杨朱思想渐被淡忘,时至今日已无相关经典传世,只余零碎记录。
今人常借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俗语来使损人利己的行为合理化,这种借用隐约带有一种源自远古的权威,我们虽然无法考究这句话是否源自杨朱学说的延伸,但透过拆解杨朱的主要观念,我们至少可理解该俗语背后的个人主义观念的合理性和限制。
关于杨朱的容貌、生平以及思想流传并无许多史料记载。(资料图片)
“只为自己”方为上策
《孟子》、《韩非子》、《列子》等先秦经典均提及杨朱“一毛不拔”的主张,如《孟子.尽心章句上》记载:“杨子取为我,拔一毛以利天下,不为也。”意思是杨朱以“自我”作为道德立论的中心,认为个人不应为了利及他人而使自己有丝毫损失,原意与吝啬无关。
在《中国哲学简史》中,中国近代哲学家冯友兰似乎为杨朱的极端个人主义辩护。他比较以上引文和《韩非子》所述杨朱“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指出杨朱思想有两个重点,前者只带出“人人为自己”,而后者则显示“轻物重生”。在他的论述中,“轻物重生”的养生价值和政治作用,似乎让“一毛不拔”成为合乎理性、非仅止于个人功利的选择。
“轻物重生”是一种轻看外在环境、重视自己生命的人生态度,除了不损己利人外,亦在于满足个人欲望。《列子.杨朱篇》载,杨朱认为人应爱惜自己的身体,不使之有损,并应享受“丰屋、美服、厚味、姣色”,即对住屋、衣饰、饮食和情色方面有高于基本的追求(但非强求)。这样做,既可让人合符天性地生活,亦不受限于自己的理念和他人的需求。倘若每个人都只需为自己、不需为别人付出,天下便不会因互相干涉而产生纷争,因而太平。
深入民心但离地的个人主义
是否遵从杨朱的个人主义就天下太平?
中国在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经了一次个人主义的高潮,在集体主义的包装下,年轻的狂热分子批斗师长、与被政治标签的家人缺裂,当他们被下放到乡村后,发现即使是“最有资格”教导他们的农民,也跟他们一样,自私非常。在高压政策之下,中国除实现毛泽东式的共产主义,也达致杨朱“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的理想境界。(有趣的是,杨朱“公天下之身,公天下之物”的反霸道主张带有强烈的共产主义味道。)无疑,中国在毛泽东统治下一片治世,但那段历史夹杂许多猜忌、出卖、欺骗等伤痛记忆。
以文化大革命论证杨朱思想的弊端或许属于不当类比,因为杨朱所重视的“不损己”,亦意味个人不为私利而损害他人。不损人、不损己,有点近似西方以功利目的为中心的自由主义伦理观,这伦理观建基于工业革命中迅速发展的中产阶级,透过让政府承担福利责任来减低个人对他人的义务,即如穷人由政府提供生活补助,而较富有者只需专注赚钱,准时交税,不需额外操心。
据可考的资料,杨朱的个人主义不包括福利主义,故会导致“见死不救”的情况,这就如一个人看到另一个人被抢劫,自己既袖手旁观,同时没有警察机关可提供协助,袖手旁观者甚至会假设被劫者自己能解决问题。但即使杨朱的个人主义包括福利主义,情况亦未必乐观,因为目击者可基于人生安全、协助所需时间、电话费等因素,而漠视被抢劫者的需要,即使警察机关存在,亦无法及时解决被抢劫者的需要。
文化大革命的浩劫是否就是杨朱思想的体现?(资料图片)
杨朱的个人主义出于精英思维,既把完美自足的“我”设定为本体论和道德系统的核心,又假设其他外在的“我”同样完美自足。在他的理想框架下,“我们”自己顾自己,不需倚赖他人亦不受他人约束,享受最大的自由。当然,人不可能完美自足,但对于倚靠性较低的精英而言,杨朱的思想非常吸引,因为他们不需对倚靠性较高的中下层负责。这种个人主义同时带有阶级意识,把合符规范的视为常人、不能自理的突显为失败者,可悲的是,为了不成为最底层的人,底层的人也可以为私利而对他人的痛苦置若罔闻,以“高人一等”作行事准则和理由。
新保护主义正在世界各处冒起,撕裂社会并剥削部分低下层人民,仿佛在诛灭“不为自己”的人,让“为自己”的人横行霸道。反杨朱的思考和实践是有时代需要的。倘若各人能诚实地审视自身的缺憾多于私利,寻求平等互助而非一毛不拔,便可发现自己与别人同样需要“利他”,而非仅仅“利己”,这可抗衡盲目而埋没爱心的世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