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现象学中的六个概念:一种切近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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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在意向性的两个极点,一面是被还原为纯粹现象的赫拉克利特之河(因现象流变故);另一面则被还原为现象之流得以呈现的,单纯的逻辑之眼——超越论主体。

作者:元达南

苏格拉底的前辈巴门尼德把自己的箴言诗划分成了真理(Aletheia)和意见(Doxa)两个部分,这个划分被柏拉图所继承,并进一步被规定为知识(Episteme)和意见(Doxa)的对立。意见的不稳定之处在于它总是受到无常境况的制约,从而也显得变动不居。当一个人在苏格拉底的意义上投身于哲学时,也就意味著他选择站在知识的一边,并力图通过对意见的批判而导向真正的知识——这种知识,正如数学真理一般,应该是独立于各种情况而“客观”且永恒的。而在此我们可以看到现象学的缘起:

a) 知识要求自身不被束缚在任何一个特定的境况之下,也就是说,它要求自身拥有“客观性”,拥有一种相对于各种主观情况的独立性。但在另一方面,对知识的认识却不可避免地回溯到某种主观-相对的显现方式之上。如:我可以主张我手边的杯子是黑色的,尽管这个主张本身无关紧要,但倘若有人对它发生兴趣,那么这个主张对他的意义就无非是:只要他通过某种方式切近我手边的这只杯子——不管是亲眼看一看也好还是用仪器测一测也罢——那么他就能证实或否证我的主张。而这一切也就意味著一种对“实事本身”的切近,并且这种切近的相即性被呈现在一种主观的经验当中。于是,对客观性的要求与对实事的要求之间产生了一种紧张的关系。

b) 在我们的主观经验里,一个物件总是通过某种仲介给出自身,但这个仲介本身却没有成为对象。如:我把我的目光转向我手边的杯子,毫无疑问,我看到的就是我的那个熟悉的杯子。我用手把玩它,这使得它在我的目光中呈现出许许多多不同的角度,并且我对此毫不惊讶。但此时发生的事情却是:我认为我透过许许多多的角度认识到的是同一个杯子,但其实真正被我经验到的却只是杯子当下对我显现的某一个侧显。换而言之,在这则事例中,完整的物件本身没有被经验到,经验过程本身也没有成为当下的感知对象。需要强调的是,我对杯子侧面的观察早在我们反思之前就已经发生了,但这样的一种认识恰恰是在反思之中才明显地被确认为不完整的。而就算我在认识过程中有意识地把目前认识的物件换成杯子的侧显,那也是在把此侧显归在一个杯子的整体之下才得以成立的。

对以上两点缘起的进一步说明可以引出两组胡塞尔现象学的核心概念。第一点与“明见性”、“意向性”和“直观”相关;而第二点则与“本质”、“悬搁”和“超越论还原”相关。

让我们重新回到关于意见与知识之关系的论题上。如果仔细考虑的话,我们能得出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意见和知识并不是完全彼此割裂的双方。就其本性而言,意见将自身预备性地导向知识,也就是说,意见仅只是知识的残次品。斯宾诺莎精辟地概括了这个观点:“正如光明之显示其自身并显示黑暗,所以真理既是真理自身的标准,又是错误的标准”。在这个意义上,我可以宣称我手边的杯子装了一公升水,或者告诉同学热力学第二定律是可以得到证明的。这些主张所暗示的是:只要某人在某种特定的境遇之下切近主张中所言及的“实事”,那么这个主张就会被证明或推翻,进而促使这一主张过渡到知识。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在意见被提出的当下,一个与之相关的实事已经被遥远地给予,而在意见对知识的过渡中,需要被克服的只是意见与实事之间的距离罢了。

对通向实事的距离的克服对应著胡塞尔那句著名的、主导了整个二十世纪现象学运动的口号——“回到实事本身”——而这无非意味著:现象学的真理观是与“实事本身”紧密相联系的,并且它同时拒绝了一种纯粹“自在”的真理观——如同舍勒所言:“我们同样也排斥绝对的本体主义,即那种认为有可能存在按其本质不可被任何意识把握的物件的学说。任何一个对某个物件种类之实存的主张都根据这个本质联系也都要求给出一个这个物件种类在其中被给予的经验种类。”而这也就意味著,现象学的实事-真理依赖于被陈述之物的原初显现,而这一显现已经蕴含了一个接纳其显现的认识行为。在这里,“显现”的意义就是,“在确定性中给出自身”,而那种与实事之原本显现的完美相即,被胡塞尔称为相即性(Adäquation)或明见性(Evidenz)。这亦是任何一种真理所共有的妙境,而明见性在此既是源头又是目的。所以胡塞尔会在这个意义上断言“绝对被给予性是最终的东西”。

另一方面,任何一种达到了明见性标准的意识活动,都在现象学的意义上被理解为直观的。在此意义上,胡塞尔把现象学的基本特征规定为“描述性的”,并且把直观确定为现象学的“一切原则之原则”:“每一种原初给予的直观都是认识的合法源泉,在直观原初地(可说是在其“亲自的”现实中)给与我们的东西,只应按如其被给予的那样,而且也只在它在此被给予的限度之内被理解。”现象学不论如何活动,都不能离开明见性的基地半步。而凭空推论就意味著远离真理,远离直观,所以,一旦理解了这些,我们就会完全同意胡塞尔的一句名言:“直观不能论证或演绎”。

但显然,一个杯子的显现方式与物理学定律的显现方式是不同的。不仅如此,爱、恨、理想、社会状况、历史事件等物件的显现方式也迥然不同,并且我们可以进一步说,我们行为的每个物件(不论是“实践”意义上的还是“理论”意义上的)都允诺了一种或远或近的、在某种情况下可被达到的原初被给予性。在此语境下我们可以理解胡塞尔那句著名的断言了:“每个意识都是关于某物的意识”,它指的是这种情况:正如每个爱都有所爱的对象,每个恨都有所恨的物件,每个欲求都有所欲求的对象……任何一个意识都有一个它的“对立面”,而这也就是胡塞尔所提到的“意向性”的概念。

让我们把目光转向刚才提到的杯子上。在这里显而易见的是:我们能看到杯子的形状,却不能听到形状;与此类似的,我可以敲打杯子,听到杯子的声音,但我却不能看到杯子的声音。这个事实透露出了行为与物件的相关性,并且这种相关性中暗藏著一种强制性的规律,无论行为或物件是否实际存在,这个规律也都有效。而进一步的阐释则是:行为并不是受到单个对象的轨约,而是受到贯穿于物件其中的某种普遍必然的规律所制约:并不是说我看不到杯子的声音,而是说,我同样也看不到盆子、口哨、猫头鹰……的声音——某条规律贯穿且划定了一个区域,而这也同样成为了某个与之相关联的行为的活动区域。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存在著“已经”排列好的事实的集合。这种一个个的集合被胡塞尔称作“存在区域”。分别地贯穿了“存在区域”中的普遍之物,也就是关于区域结构的规律——胡塞尔把它称作观念(Idee)、一般之物和本质——不仅规定了与之相关的行为,还规定了与之相关的经验事实。这种双向的规定导致行为与事实之间的关系成为了一种先天(因为行为的轨约并不依赖于个别经验事实的缘故)。不仅如此,作为存在区域结构规律的本质,对于与其相关的意向来说亦是普遍(所辖区域之意向皆无可逃避故)和必然(所辖区域之意向皆无可摆脱故)的。

那么,该如何理解那种对明见性的过渡呢?难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就生活在不言自明的确定性里吗?我看向手边的杯子,它的存在是如此的不言自明。不仅如此,我还能绕著它转一圈,并且在此之前就断定自己将看到这个杯子的一连串不同的角度。事实看起来确实如此,但真的是这样吗?仔细思考的话,我们会发现,在围绕杯子转一圈的过程中,我们在每一时刻看到的其实都不是杯子本身,而是杯子在特定角度的一个侧显。并且在同样的意义上,我对杯子的“存在”的意识无非意味著:我认定这个杯子没有被当下为我的显现所穷尽,它总是能比我当下所接收到的“更多”,这种“更多”其实就意味著独立于各种主观情况的客观性。但完全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我转向杯子的后面,结果悲伤地发现这“杯子”只是一幅惟妙惟肖的平面素描。而这里表明的其实是,我们平时所居有的那种自明性(如“存在”的自明性),其实并没有得到它应得的清理和考察,而恰恰因为这个原因,“自明”的东西并不自明,它没有成为真正的明见性。而进一步的考察则向我们揭示:存在只是一种设定,它普遍地弥漫在我们意向的自然活动中,我们自身却浑然不觉。

如此,某个奇特的情况便愈发明显了:在自然的情况下,意向总是倾向于越过和超出我们实际接触到的东西。被此等意向行为编织成的维度,胡塞尔称之为“自然态度”。在这种态度下,意向行为被各种各样的执心所驱使,径直奔向自己的目标。自然态度的意向生活中包裹著许多含混不清的设定,并因此与古希腊语境中的“意见”联系了起来。对自然态度的整体超越被胡塞尔称作“哲学态度”,在这个态度中,意识止住自己的妄执,从冲荡著各种执念的激流中抽身而出,在被当下实际给予之物前止住脚步。哲学态度中的意向性对呈现的各种现象呈现出“无执”的状态:它只是“如其所是地”接纳现象、描述现象(如:一个如此这般的东西)。此时,意识只接受明见地被给予的东西,而这也同时意味著:意识要拒斥非明见的东西——含混的、不确定的东西;一言以蔽之:超越之物。“超越”的意思乃是:它僭越了实然显现的限度。因为对一物的简单否定无非是对其反面的肯定,所以这种拒斥必定不能成为对超越之物的简单否定。于此,胡塞尔从古希腊的怀疑论者那里接过了“悬搁(Epoche)”这一概念,并用它标识一种这对非明见之物的排除行为。或者我们可以用一个相当贴切的因明术语:遮。——亦即,当意识悬搁超越之物之时,它对后者既不肯定也不否定,而是遮断(abschneiden)、抹除其与目前论题的联系、“打上无效的标志”。在悬搁范围内的超越之物包括但不限于:肉身-经验的自我、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中的客观之物和,以及与之相关的“超越地客观化的一般科学”。或者更简单地说:物我两忘。但这一忘毕竟不是留下一片空白,而是显出了清澈而明见的诸种现象;这一从自然态度到哲学态度的过程,被胡塞尔称为“超越论还原/现象学还原”。

超越论还原在此便意味著:作为意见滋生地和保藏处的自然态度,被迫使著以悬搁的方式,把自身敞开为哲学态度,亦即明见性的领域。相较于受制于各种执念的自然态度,意向性摆脱了总是诱使它超出被给予限度的执念,它的目光从对各种细小领域的兴趣中摆脱出来,并且对眼前展现的领域成为无执念的。此刻,在意向性的两个极点,一面是被还原为纯粹现象的赫拉克利特之河(因现象流变故);另一面则被还原为现象之流得以呈现的,单纯的逻辑之眼——超越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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