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骆颖佳:现在正是重谈“他者伦理”的时刻 | 黎子元

撰文: 黎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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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人们紧随当代哲学思潮热烈地讨论“主体”问题的时候,涌入欧洲的难民潮却将“他者”问题硬生生地摆在了大家面前。

自现代以来,外邦人、流浪汉、乞讨者、无业游民就成了现代城市的异类族群,致使城市管理者要特意把他们从人们的视线中遮蔽起来,并且极力隔离到市郊边缘地带去以免令市民“见了尴尬”。在当今这个媒体无法避免地担当了我们与外界的“完全中介”的时代,新的课题又被提出:要怎样才能切身地体会到那些与我们绝不相同的群体的真实经历,使得我们不至于仅仅借助在媒体上的简单操作,例如点个“赞”或点个“惨惨”,便代理了我们对于非我族类的责任,仅仅快速地把相关资讯滑过便躲避了我们与他者之间的所有关联。

由始至终,如何对待“他者”是一个让人难堪的问题。

昨天(3月7日)下午在香港浸会大学举办的讲座《裸命:液态社会下的身体》是浸大人文及创作系“人创节2017——身之膥”的专题活动。讲者骆颖佳(Peter)糅合了阿甘本的“牲人”概念,包曼的“液态社会”理论,以及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学”,尝试为上述难题勾勒出一条思想脉络。

他首先从遭纳粹德国大屠杀的犹太人、当前在欧洲流散的难民潮类似的生存处境归纳出“裸命”的含义:由于被剥夺了公民权和基本生命权而沦为多余的、可被舍弃的废物。这样的“废人”在液态社会尽管可以流出国境,而且就如同潮水般无法抵挡与杜绝,却未必能够获得主权国的接纳,反而会被视为过剩、威胁或者无用之物而被刻意遮掩与驱赶,陷于极度艰苦的生存状况。

Peter指出,包曼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问题意识恰恰围绕著如何于液态社会对待他者。他的思想成果就是1993年出版的《后现代伦理学》(Postmodern Ethics)。因此,在今天“他者”问题重新显现,“如何对待他者”的伦理学问题再次成为热门,重读包曼便非但不会不合时宜,反倒很可能是正当其时。

在这本书的开篇,包曼便作出划分:“道德”不等同于“伦理”,前者是律法,强逼人遵守,后者是情动,让人不可抗拒地要做出回应。而他在这本书中讨论的则是伦理问题。包曼认识到在社会分层与个人身份都碎片化的液态社会建立普遍的道德律则已经不可能。更重要的是,遵循道德秩序并不能等同于对他者负上了伦理责任。道德总是以理性为根据,这样一来便使得遵守道德成为对得与失的计算。因此,他提出伦理应该是一种先于道德律则的人与人之间的本体关系,是主体与他者之间基于责任与爱的共生关系,跟“他者之痛苦”遭遇才是主体对他者负伦理责任的唯一缘由。

包曼对伦理问题的讨论深受法国现象学家列维纳斯(Emmanuel Lévinas,1906-1995)“他者伦理学”的启示。列维纳斯哲学是Peter专研的课题。他解释选择研读列维纳斯或许与自身性情有关。他坦言对于强大的主体,例如尼采式的主体,很难产生共鸣。是的,正如我自己一直没有打算认真读读他的著作,就是因为我很难接受列维纳斯硬要将他者凌驾在主体之上的伦理学旨趣——他者并非主体所能操控因而优位于主体,他者永远带著神秘意味,每个他者就成了上帝般的存在,试想也觉得相当疯狂。

列维纳斯哲学是Peter专研的课题。他解释选择研读列维纳斯或许与自身性情有关。他坦言对于强大的主体,例如尼采式的主体,很难产生共鸣。(连结)

不过经Peter在这次讲座的精彩讲述,以及他提出的“如何对待他者”这个伦理学问题在当代的重要意义,使得我也考虑要去读一读列维纳斯的“身体伦理学”如何试图把伦理学(而不是本体论、认识论)重新设定为“第一哲学”,如何以一种“唯爱主体”取代西方正统的“唯理主体”,又如何论述主体因应他者唯一的、独特的面容,以及面容的痛苦表情而激发出不得不对他者采取某种负责任举措的道德动机。

我感兴趣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是如何被确认的(如果不是先天被假设)。Peter解释,列维纳斯是通过“现象学还原”来确认这种关系。所以包曼才说伦理是人与人之间最原初的关系。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学要在现实中应用无疑是困难的(特别是当他者是“压境”的他者或者“邪恶”的他者时)。Peter则认为“应用伦理”并不是列维纳斯哲学最关注的问题,他的哲学目标在于扭转西方思想传统对于理性主体的一种近乎偏执的崇尚。讲者也承认列维纳斯思想的缺陷恰恰在于欠缺了对于不同他者需作具体阶级分析的问题意识。

讨论到了尾声,Peter提及的一个观点我是非常同意的:列维纳斯将他者凌驾在主体之上,揭示出与他者遭遇,或者他者突然介入主体的生命,往往是会为主体带来创伤的。这让我想起谷崎润一郎小说《刺青》中清吉作为突如其来的他者为少女带来的痛苦(而那时他又看到了少女怎样的面孔?)。然而这种创伤对于主体的生成、变化而言却又是那么必要而具有决定意义。

Peter也许说得很多,现在正是重谈“他者伦理”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