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写一本哲学普及读物?

撰文: 黄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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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撰写一本哲学普及读物——评詹妮弗.奈格尔《知识》(Knowledge: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Jennifer Nagel, Knowledge: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Oxford Press, 2014, 133pp.

牛津通识系列丛书是一套知识普及类读物。作者通常是领域专家,他们通过深入浅出的方式,引领读者进入一个论题。这与“大家小书”的概念颇相契。哲学类读物于其中占有不少比重。既有以哲学家为主题的:尼采、哈贝马斯等;也有以议题为线索的:形上学、伦理学等;或是聚焦于更具体的论题:因果性、动物权利等。本文所评《知识》便是其间一种。我们知道,斯坦福哲学百科(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也是进入一个哲学论题的门径。但它说到底还是专业综述,所以受众仍以学院研究者居多。与之不同,牛津通识读物少了聱牙诘屈的术语,代之以更为平实的语言,故而有著更为公共的面向。

《知识》薄薄一册,分为八章。每一章都从认识论的一个具体问题切入。导论剖析了知识、认知者、知道、思考这些概念间的关联;第二章聚焦怀疑论;第三章关注近代理念论和经验论的往复辩难;第四章探讨如何定义知识;第五章勾画了内在主义和外在主义的张力;第六章描绘认识论中如何看待“证言”;第七章刻画了语境对于知识的影响;第八章论述了一些元认识论问题。可以说,奈格尔在本书中做了一个不俗的哲普(认识论普及)工作。本文试图借《知识》为引子,探讨何为哲学普及。我们先来界定一下“哲普”。

命题性知识(know-that)的普及

美国哲学家斯坦利(Jason Stanley)认为,哲学之所以难以被外行(layman)理解,不在于其结论,而在于其艰难险阻的过程。比如,当查尔默斯(David Chalmers)说意识不能还原到实体层面;当尼采说上帝已死;当鄂兰说艾希曼(Adolf Eichmann)体现了人类的“平庸之恶”,读者或多或少能知其大略。哲学真正的难处在于我们通达这些终点的过程——论证。这些论证往往由诸多术语装点(无论是冰冷的的形式符号,还是绮丽的概念辞藻,甚至是故纸堆里的古典语汇),它们时而繁复琐碎,时而荡气磅礴。我们可能会遇到这样的语言:“当形容词在变化:这些变化就叫做精神的进步。将它们通通拿掉,文明还能剩下什么?聪慧与愚笨的差异就在于形容词的用法之中,用得毫无变化就是平庸”,又或者这样的语言:“RP (p) − W(1 − P (p)) = (R + W)P (p) – W”。除去语言的障碍,义理的曲折也是一道屏障。如此这般的“风景”未必是外行所能欣赏的。那么,对于哲学普及读物而言,它的使命应当是带领门外汉走入这片幽深之地。或反过来说,让哲学迈出堂奥。那么问题是:普及的方式是什么?普及的内容是什么?本文先尝试刻画四类命题版哲普(know-that版,简写为KT版):

KT1伪装版:讨论专业的哲学问题,却无视专业哲学的讨论。KT2扁平版:通过平易近人的形式,使外行了解专业哲学的观点。KT3鲁棒(Robust)版:通过平易近人的形式,使外行了解专业哲学观点形成的来龙去脉。KT4实践版:通过哲学论理方式,讨论具体实践问题,并提供一种理解方式。

有诸多打著哲学旗号的流行、畅销著作也许与专业哲学家谈论著同样的问题:何为真理,何为智慧等。如果这类著作只是完全脱离专业哲学共同体讨论的自说自话(他的观点很可能早就被专业哲学共同体拒斥了),那么它只是伪装版的哲普。为什么说KT2是扁平版呢?因为依此而行,哲学普及可能仅囿于知识的灌输。最终读者掌握的可能只是一连串观点:“笛卡儿是二元论者”,“逻辑原子主义认为语言可以分解为特定的事态”,“奥卡姆剃刀原则即:如无必要,勿增实体”,等等。不少哲学入门教材都会陷入这一窠臼。KT4则试图刻画哲学家在公共空间内的活动。他们运用内化的哲学技艺讨论具体问题,增益普罗大众对这些问题的理解。而奈格尔的这本小书可以作为KT3的一个范例,她不仅介绍各家观点,且试图厘清其间来龙去脉。不仅让读者领略开花结果,亦呈现了伸枝展叶的过程。下文将以《知识》第二章“怀疑论”为例展示这一点。

KT3的范例:认识如何可能?诉诸常识、瓮中之脑……

我是否真正知道我现在正坐在电脑前打字?真正知道意味著我知道这不是梦境,这也不是恶魔使我产生的幻象。笛卡儿让我们设想,我们所有的体验可能只是恶魔对我们使的障眼法,推到极致,我们感触到的外部世界可能并不真实。奈格尔论述了现当代哲学家们对这个古老问题的回应。G.E. 摩尔于1939年的一次演讲中举起双手说道,这是我的一只手,这是另一只。摩尔认为,自己的双手是外部实体,而外部实体必然存在,所以双手存在。他提议区分哲学意义上的怀疑论与日常语境的怀疑论。在哲学意义上,我们需要给出论证来讨论哲学论断“外部世界存在”。但日用伦常中,这种证明却显冗余,即便无法证明,我们也可以知道自己的双手存在。如同数学中的一些公理,我们无需证明它们。对于梦境也是如此,即便无法证明当下并非梦境,我们仍能知晓自己未在梦中。

摩尔的这种诉诸常识的方法颇受争议。英国哲学家罗素则认为,我们所见与外部实在不符在逻辑上的确可能。但他进一步指出,逻辑上可能并不意味著我们无法理性地排除这一可能。他建议我们采纳最佳解释推理(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这种方法类似侦探探案时的推论。即:以目前的情形看,“真实世界存在”这一假说最具说服力,因为他比之其他假说更为精简。但诉诸最佳解释推理面临两个困境:第一,假设福尔摩斯在一起罪案现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凶手是屠夫。那么根据最佳解释推理,福尔摩斯应当判定屠夫是凶手。这个推论也是最精简的。但事实上,所有指向屠夫的证据都是铁匠伪造的。鉴于此,最为精简并不等同于真;第二,怀疑论者可以拒绝承认“真实世界存在假说”比其他假说更有说服力。另一个更为精致的假说是“瓮中之脑假说”(Brain in a Vat)。这个思想实验中,我们的大脑与一台超级电脑相连接。我们的体验全都来自于电脑提供的信号。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体验与外部环境是分离的。世间的阳光、草木、尘芥以及我们所感受的雨香云澹、两岸煦风,全是电脑类比的。

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普特南对瓮中之脑思想实验做过回应。他的论证主要立足语义外在主义(Semantic Externalism)。语义外在主义不赞同语词的意义来自语言使用者的内心,而强调语词意义来自我们生活世界中的因果链条。当李四认为张飞有勇无谋,而王五则坚持张飞足智多谋时,尽管他们心中张飞的形象迥异,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谈论的是同一对象。基于此,普特南认为对于任何已经理解“瓮”的意义的人而言,“我是瓮中之脑”这一论断不可能为真。因为,对于“瓮中之脑”而言,他所说的“瓮”与我们所指涉的不可能是同一物。“瓮中之脑”自始至终接触的都是虚拟实在,那么他口中的“瓮”便无法指涉那个超越虚拟实在的外部物理实体。但是,普特南的论证无法排除如下可能:一直以来王五所面对的都是真实世界,直到某个夜晚,一个疯狂科学家趁他入眠之际,将他的大脑与超级电脑相连接。在这种情况下,鉴于王五之前的经历,他的确知道“瓮”的意义(依语义外在论的标准)。这个问题在电影中也有讨论。

美国电影《廿二世纪杀人网络》(Matrix)中,主角尼奥突然发现自己周遭一切都是虚拟实在(由矩阵生成的幻象)。原来,人类在输掉与机器人的大战后,被机器人囚于矩阵,所有人类尽入彀中。影片有一幕,尼奥面临两个选择:红色药丸(逃出矩阵,危机四伏)或蓝色药丸(留在矩阵,安逸舒适)。所幸的是,尼奥选择了红色药丸。但为何我们会觉得实在总是胜于虚拟呢?在澳大利亚哲学家查尔默斯看来,虚拟实在未必劣于真实。从我们角度看,瓮中之脑看的书是超级电脑生成的,而非物理属性。但对于瓮中之脑而言,其实并无二致。

上述是我对奈格尔行文极为简略的概述。大致想表明奈格尔的工作是符合KT3的。首先,她并非是打著哲学普及旗号的陈言与空话,也非曲解与附会,而是切实地在介绍学院哲学工作(非KT1)。其次,她不局限于陈述、罗列各家观点,而是尽量呈现通达终点的过程(非KT2)。不过关于奈格尔的方式是否平易近人也许尚存争议。什么是平易近人的方式?就媒介而言,可以是娓娓道来的故事,可以是发人深省的电影,可以是意味深长的寓言,也可以是诙谐幽默的漫画。但通常而言,哲学普及的媒介还是论理文字。那么,什么是平易近人的论理文字?语言要做到平易近人,首先,应尽量避免奇拗生硬的术语。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可以说是实用主义的首创,但詹姆士(William James)雅驯的文风促成了实用主义的普及。其次,应避免以辞害意。一方面,有些浮华靡丽的文字极具魅力,但对于普及工作而言,内容是首要的,如果过于注重修辞,不免流于玄秘,堕入理障。另一方面,过于机械干枯的语言可能也会丧失吸引力,反而从一开始就无法让读者亲近。

能力之知(know-how)的普及

无论是观点普及,还是论证普及(KT版),这类普及的内容仍旧停滞于语言层面。也就是说,哲学家的期望只是读者能够了解他们的观点以及工作内容。牛津学者赖尔(Gibert Ryle)对知识的种类做过区分:命题性知识(know-that)与能力之知(know-how)。命题性知识通过语言(命题)呈现,而能力之知往往诉诸行动表达,其核心是能力、行动与智力。除了命题层面的普及,哲学普及也可以是能力层面的普及(know-how版,简写为KH版):

KH1:教人如何良好生活。KH2:授人以渔,传授哲学思考方式。

KH1未必是哲学家力所能及的。如何过良好生活恐怕是教不了的,而更多是靠自己修身明道,涵养心智,体察世态,从而有所感悟。但也有哲学家认为KH1是可行的,比如皮格琉西(Massimo Pigliucci)就提倡回归古希腊斯多葛式的生活方式,并极力推广。比之KH1,KH2更为切实可行。这是一个化理论为方法的过程。学院哲学关注“可能世界”、“严格指示词”、“本质直观”、“二维语义”、“沼泽人”等问题,它们也许与日常理解沟壑横亘,但是哲学思考与日常思考应该是可以贯通的。一个受过哲学训练的人,可以利用批判思维以及一系列概念工具,来处理日常实践中直面的问题:“堕胎是否合理”、“是否应当管控枪支”、“超人是福音还是隐患”,等等。又如,在KH2层面普及现象学,那么普及的目标不仅是让学习者熟稔各种现象学理论,而是使他们能够以现象学描述方式来分析世界。

哲学需要被普及吗?

我们首先可以区分哲学普及的命题版与能力版。其次,命题版普及又可分为四类,而能力版普及也有两类。我认为奈格尔的《知识》可以作为KT3的一个范例。也许会有精英主义的观点认为哲学无须普及,它属于小范围的智识游戏;或者有人认为哲学的传授应是隐讳教导,不宜大范围传播;或者有人认为“哲学普及”就是一种矛盾修饰法(oxymoron)。又或者,法国哲学之精髓便在于语义之松弛,界限之模糊。一旦将之通俗化、清晰化、精确化,它还是它吗?这些可能的反驳仍待更深入讨论。康德在完成《纯粹理性批判》后,萌发将之改写得更为通俗的想法,以便更多人参与讨论。这也符合他所强调的“理性的公共运用”。我们应该相信,每一个理性人都有成为哲学人的潜质。

 后记:感谢胡扬、黄家光学友以及《哲学书评》审稿编辑对本文的指正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