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甚么哲学会被判定为无用?哲学教育系列总序(上)

撰文: 黄冠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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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按:

台湾开学文化出版社引进法国哲学百年老店──富杭出版社(Vrin)的《什么是……?》哲学之道丛书。试图以“一书一概念 理解当代思潮”的方式,引介法国哲学方法论的实际操作。首两本出版的书为:《什么是政治行动?》与《什么是游戏?》。(点击连结了解更多)

“哲学之道”丛书由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副研究员黄冠闵老师担任规划。黄老师为丛书撰写此文作为总序。

规划哲学教育系列,一开始涉及台湾哲学教育的建构与诊断,但也涉及到这一个诊断如何看待哲学的领域。

相信很多人都问过:“哲学能做甚么?”这句话的一个意思是:“哲学能够在职业上符合哪种市场的要求?”很多哲学系的学生在刚要选择以哲学为主修时,想必就问过、想过这一问题,在就读的过程中、甚至毕业后,也必定一再地被问过这样的问题。这些重复的经验如果不是一种梦靥,至少也会让哲学系的学生练就一套话术来回答。

至于我,坦白说,我始终没有答案,到现在为止,仍然如此。

但是,我却必须承认,这个问题有合法性,只不过,问题本身带著歧义。

哲学的合法性

所谓有合法性是指,一种知识总是被要求处理一个特定的对象,而特定的对象也在世界上有它的位置。如果哲学是一种有特定对象的知识,那么要求哲学知识能够解决关于这类对象的问题,是理所当然的。事实上,哲学也的确有它处理的特定对象,但这类特定对象是否构成就业市场上所需要的特定领域,那就不一定。最常见的情况是,哲学在这类的就业市场上没有一席之地。我们可以看到医院需要医师、护理师,股票市场需要分析师、营业员,法庭需要审判的法官、律师、书记官,修理水龙头需要水电工,房屋装修需要设计师、油漆工、木工等等,各行各业都符合一定的社会需求,也都有相关的专门知识以及技术人员。但是,除了教职、研究机构之外,我们几乎看不到有其他需要哲学工作者的地方。这是在台湾几十年来未曾改变的情况,未来也很难改变。

但是,我们这个社会不需要哲学吗?不需要哲学家吗?大概也未必尽然。

首先可以回到前述的问题:“哲学能做甚么?哲学在就业市场上有没有位置?”或许可以大胆地说:“没有。”要驳斥这一个回答,很容易,只要有某个机构、公司(学校与研究机构暂时除外)刊登出需求来,立即可以驳倒前述的否定答案。我当然也可以继续澄清前述问题的意义,不过,我可以暂且在此停住。如果,哪天有某家公司刊登广告,公开征求有哲学专长或专业的人进入其公司,这将是非常令人乐见的。

不过,我还是想从“没有位置”这一个判断开始。“哲学在就业市场上没有位置”,并不表示“哲学没有用”。很容易就可以引用庄子所说的“无用之用”来说哲学的“大用”;不过,老实说,这种哲学智慧并不是我在此脉络所想谈的重点。“哲学没有位置”与“哲学位处边缘”两种说法有点类似;前者预设了某种秩序与定位,后者预设了某种中心。秩序、定位、中心的存在,很容易让人有评价的判准,不论是价值观或行为依据。但秩序、定位、中心也是特定历史、社会、政治条件下的产物。除了顺应既定的秩序来评价各种知识与行动以外,恐怕也必须想一想造就这类秩序的条件是甚么?特定的历史、社会、政治条件就意味著这些条件有可能会变动。一旦有变动,按照这些条件组合而成的某一种特定秩序也会跟著改变。

为甚么哲学会被判定为无用?

在推想可能有改变的情况时,可以试著与时俱进地不断调适,但也可以考虑这些特定条件本身究竟是否可以被一般化。以不断调适的方式来肯定秩序、定位、中心的人,会继续寻找顺应的方式,思考一种秩序变成另一种秩序时,原来的中心是否被新的中心所取代;如果能确定出新的秩序面貌以及中心,那么这种顺应是可行的,否则,按照已经改变过的秩序框架来评价,代价可能是要面临时空错置的威胁。以一般化条件来思考的人会试著根据历史、社会、政治条件的组合,先行分类,松脱原来的组合形态,试著推想有哪几种可能的组合方式;这种设想角度的威胁是将设想者抽离出他或她自己身处的脉络。

从秩序的条件设定来看,可以开始看到为甚么哲学会被判定为无用,但反过来说,一旦理解到秩序、中心有它所赖以成立的条件时,却不禁要问:“怎样才能考虑到这些条件呢?谁会注意到这些条件呢?”一旦开始追问,哲学就启动了。

事实上,这就是哲学的尴尬之处:哲学知识不是为了辩护在某种特定秩序下的用处而存在,它的存在是为了指出某种特定秩序存在的条件。哲学家的无用是因为哲学知识不能够被简单归类到一个单纯的位置,但是,由于哲学知识涉及到更为一般性的条件时,它与各种其他有用的知识都相关。

哲学的没有位置其实是因为它与各式各样的特定位置都有共通性。

以共通性为基准,则是考虑公民社会的一个前提。

台湾的公民社会

台湾作为地缘政治的一环,置身于国际政治的各种条件中。台湾的地理位置也深深带有历史条件的刻痕,不论是不同族群的共同生存或彼此斗争,经过殖民政治、威权政治、解除戒严,开始较完整的民主政治历程。台湾也有移民社会的变动,人群的移入、移出冲击著在地生活;经济上则是藉著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进入世界体系中,使得劳动者成为资本市场的一环。无疑地,台湾在承受各种拉张的政治、经济、历史、社会条件时,逐渐地朝向公民社会发展。但是,台湾在努力建构出一个公民社会时,完成了哪些目标?公民社会是一个集体目标吗?公民身分与公民意识是一现成的事实,还是一种……理想?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台湾经过了三次政党轮替,民主经验逐渐累积,但这还只是不到二十年间的事情。一个公民社会将希望有更多的经验,有更长远的前瞻。公民社会本身对自己来说,就是一种希望;但它也必须尽可能地厘清存在的条件。

以共通性为基准,就意味著,在我们这一公民社会中,必须思考到公民与公民之间维系为一个社会群体的各种条件。同属为公民,彼此的共通性必须与彼此的差异并存。在这种考虑下,社会分工是劳动方式与世界知识的差异,但并不是阶级身分的铸造。在公民所具有的劳动专业之外,还必须有属于所有公民的共通知识基础;我们所说的公民,包含著未来的公民。这样的共通性必须延伸到未来,一个公民社会的成立也同时必须考虑到它的延续性,在时间中串接一些不同的传统、创发新的传统。这就必须考虑公民教育的必要。公民社会不是在一个政治或社会事件后骤然成形,也不可能由一、两个人、少数一些人的宣告就得以成立。即使公民社会是个有意义的理想、甚至是被当作必须实现的目标,它都时时面临解体的威胁,更何况我们还只是在初露雏形的阶段。有共通性的公民意识容许公民所身处的共同体有各种变动,但是,每一种变动都牵连到批判、规范、调节的使用。公民教育必须教会已经成为公民的人或未来的公民在行动中理解自己所身处的社会,知识与行动中的批判功能、规范功能、调节功能缺一不可。

批判功能往往被当作哲学思考的首件要事,敏锐地看待推论的合理性(批判思考)、语言的权力运作(意识型态、意见灌输),同时,也展现出一种积极的怀疑论。以追问合理基础为核心的批判怀疑论,常常带来自我拆解的危险与误解;凡事怀疑的人被认为是难相处的、找麻烦的、愤世嫉俗的。这种误解也会以为批判功能总是对立于规范功能。然而,一种批判性的阅读、批判性的问答恰好是要为了规范的建立;或者说,批判功能不会只是单独被使用,不论是对合理性的批判或对权力的批判,也都带有规范的设想。规范功能并不是对教条的肯定,相反地,是在共通性的基础上寻求可普遍化的准则。调节功能建立起各种联系关系,最尖锐的是冲突对立产生时的调节协调,一般地说,则是个人内部的调节(心理的、身分认同的、生命史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调节(家庭的、同侪团体的、亲密关系的)、个人与群体之间的调节、群体与群体之间的调节。

批判、规范、调节这三种功能是公民教育所必须注意的,却也是哲学训练所能够提供协助的。配合著这样的基本设想下,哲学在公民社会的存在条件中有它的发问位置,也有它提供公民自我理解的可能性。

然而,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哲学的角色在台湾往往被“是否有用”、“人人都有他的一套哲理”这类的问题所遮蔽,对于哲学是否属于建构公民社会的思想条件,则较常被忽略。更常见的是,即使被判定为“无用”,但哲学还因为误解、无知而披上神秘的面纱。于是可以见到一种两极的发展:学院的专精研究有其蓬勃发展,入门趣谈的普及读物却也不断推陈出新。那么,哲学究竟应该指属于专业研究者的发言场域?还是可以用小故事、影片、套语来简单概括的说话地方呢?是否,除了这两类之外,还有别种可能性呢?从公民社会所要求的共通性出发,是否可以也重新让哲学为我们指出某些别的可能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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