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婊子”应该叫什么?从林丹出轨看女性的语言真空
一些男性友人喜爱在斗嘴时开玩笑称我为“婊子”,而我常常一时之间想不到相对应的词语去反击:奇怪,男“婊子”,应该叫什么?学生时代的我,曾听到有调皮的男生用学来的话冲女生骂一句:“臭婊子!”而女生呆了一下,随即追骂:“你滚开啦!”我想,她一定也有这种想脱口而出,却又被语言真空绊住了的感觉。近日的社交媒体,铺天盖地是林丹出轨的新闻。回想起之前,大陆男演员王宝强发公开信称妻子马蓉出轨一事,网络上一片声讨马蓉是“婊子”的浪潮。我突然很好奇:究竟网民又会如何称呼出轨的林丹呢?或许我能从中获得启发:当有人想骂男人为“婊子”时,应该骂什么?
还是说,我们的文化,根本没有对男人的“婊子”批判?
林丹出轨的相关新闻在最近铺天盖地般迎面而来(截图)
失踪的“男婊子”、“男荡妇”
当一个女性出轨时,批评她的声音里总会出现“婊子”一词。“婊子”的意思,是妓女。也就是说,一部分人认为,没有忠贞於单独一位男性,而与其他男性发生性关系的女人,就是妓女。而这在他们眼里非常严重,因他们认为,妓女就是最不好的女性。
还有不少人使用“荡妇”一词,去痛骂出轨的女性是水性杨花,不守“妇道”。“荡妇”,指女性在性方面放荡淫乱。而怎样才是放荡淫乱呢?性经验丰富,或者对性持有开放的态度。出轨的女人,人们为了批评她破坏了对婚姻或爱情忠贞的承诺,便骂她是“荡妇”。显然,性经验丰富和性态度开放,对部分人来说,是对女性的一种羞辱。
然而,仔细浏览网民对林丹的批评,我发现他们大多称他为“出轨男”、“贱男”、“垃圾”,而没有任何一个称呼是和“婊子”一样,将他“贬为”性工作者,也没有一个称呼可媲美“荡妇”,试图用性经验丰富和性态度开放来侮辱他。反而,人们大多从“没有负起一个男人的责任”来指摘他。唯一与“婊子”有关系的,倒是有人会骂:你这个“婊子养的”。
同样是出轨的行为,为什么我们没有和“婊子”、“荡妇”相对应的男性词语,去骂那些出轨的男人?还是说,我们根本没有打算从“婊子”、“荡妇”这方面去羞辱男性,因为我们知道在现有的文化中,性经验丰富和性态度开放,根本不是对男性的一种羞辱?
语言真空的背后:性的双重标准
当一些女性痛恨那些出轨的男人时,当一些女性也想表达对放荡男人的鄙视时,当一些女性仅仅是想回击别人骂自己是“婊子”时,她们想冲口而出,却发现语言中并不存在“男婊子”“男荡妇”,只能愤恨地说一句:“渣男”、“婊子养的”、“滚”。唉,这与“婊子”相比,是多么力度不够的回应,甚至还只能通过侮辱对方同样是女性的母亲,来侮辱男性。这令我感觉非常不值。我开始想,这种“失语”,背后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社会几千年历史,我们的语言中竟没有“男婊子”?
我认为,女性对“男婊子”的失语背后,正是来源自一种落后的社会性别文化,其中有著“性的著双重标准”。性的双重标准,即是对男性的性道德要求,与对女性的性道德要求不同﹖男人的性经验丰富、好色,是被肯定甚至赞美的,仿佛性经验越多,才越称得上是“男人”。反之,对于女人,社会性别文化要求她们“纯洁”,何谓纯洁?便是对性的无知和经验少,以及不渴求性。这种性的双重标准,可以解释人们对出轨的女性和男性持有不同的态度:出轨的女人,违反了社会性别文化对她们的性道德要求,这种性道德要求同时成为了评价女人本身是否有价值的标准;而出轨的男人虽然也违背了约定俗成的婚姻和爱情的专一要求,但这从来未被视作其本身内在价值的标准,甚至是反向标准。于是,由于此种对性的双重标准,实际上男人的“犯规”相比女人而言是更可接受的。因此,人们对出轨的女人咬牙切齿,必须骂“婊子”而后快;然而对出轨的男人,人们只能摇头说失望啊失望,却不会说“你这个淫荡的妓男”——你也觉得听起来很怪吧?要知道,性经验丰富,可不是对男人的羞辱,而是赞美。
女性主义社会学者上野千鹤子在《厌女》一书中提到,性的双重标准,是在以夫妻为中心的近代家庭制度形成的时期,同时也是娼妓制度形成的时期建立的。她说,性的双重标准将女人分为两个集团:“圣女”与“荡妇”,或“妻子.母亲”与“娼妓”。在我看来,性无知或性经验少的、对性“克制”的女性,便是被归为“圣女”,可做“妻子.母亲”的一类;而性经验丰富、性态度开放、渴求性的女性,便被归去“荡妇”、“娼妓”一类。
她更深入指出,这种对女人的分类,正是一种“分而治之”(divide and rule)的做法,通过将支配对象分离隔断,让她们互相对立,从而互相不能产生连带感。简单来说,套用在出轨的例子中,便是一些女性会自觉与出轨的女性划清界线,并参与到对出轨女性的全民声讨当中(如王宝强的妻子马蓉),由此获得一种被分类的安全感:我属于“圣女”那一边,我不是婊子,不是荡妇。这种分类,让女性无法获得“我们都是女性”的连带感,而相互对立,互相指正、审查对方够不够“圣女”,并主动揪出那些“婊子”。上野千鹤子说,这便是女人的“娼妓歧视”。
可见,性的双重标准,不仅让女性无法批评男人为“婊子”,更让她们互相分化对立,主动维护这不公的标准。
被消解的主体性:“日”“操”“屌”
女性的失语症,不仅表现在“婊子”这种性的双重标准上,还表现在性的主体性上。在日常语言中,当谈论到性行为时,为表现自己的主体性,男人可能会进行“下流话”的交谈:“我操/屌了她”。这三个动词,体现出男性将女性作为性的客体的贬低。正如上野千鹤子所说,“下流话”是男人作为性的主体而进行相互确认的仪式:我操了女人,成为性的主体,我属于男人这个集团。她认为,所谓的“厌女症”,就是不把女人视为与男人同等的性的主体,而将女人客体化、他者化,直接来说,就是歧视和蔑视。
女性该如何反击这种被客体化的处境?女性可以如何谈论性,可以说什么下流话呢?女性一张口,脑海中浮现的,竟全都是侮辱女性,或置女性于被动状态的词汇。难道说“我被屌了”?这恐怕不能表现女性的主体性,不是对男人的下流话吧。女性只好说:“我和他做了/上床了”,以一种与男性平等的、同为性行为主体的方式。近年,网络才终于出现了一些可供女性表示性主体性的表达,比如“我睡了他”。不过,这也难以与“日”、“操”、“屌”媲美:这三个动词,还被用作粗口来骂人。当有人说“我操你”的时候,女性可以说什么?难道是“我睡你”?显然,大多数时候,女性的反击只能是用相同的、侮辱女性的粗口,回敬一句“我操”、“屌你啦”。
从女性角度出发、以女性为主体的性描述语言是如此贫乏甚至“失踪”,可窥见社会长期以来,都是由男性角度出发去定义“性”,并且由男性制定性的游戏规则——上文所提及的性的双重标准。在男性的定义中,男人是性的主体,而女性则不是与他同等的主体,而是客体,男人插入女人,屌了女人。在这定义中,女人甚至可被物化——男人通过性,“得到”了女人,而女人在性中是失去的一方。于是,性经验少的女人,才是“纯洁”的,“婊子”就是那些被很多男人“屌”“得到”的女人。在由男性定义性的社会里,又怎会有“男婊子”一词?
Miranda Fricker提出的“认识性不正义”理论
女性失语症是认识论上的不正义
女性在性的双重标准,以及在女性的性主体性上的失语症,我想尝试用哲学家Miranda Fricker所提出的“认识性不正义”(epistemic injustice)去理解,在此与大家分享。Fricker认为,认识论有两种基本的日常实践:传达知识,以及理解(make sense of)我们的社会经验。对二者,Fricker提出了一种与道德有关的讨论:关于传达知识,存在一种认识论上的不正义,她称之为“证言不正义”(testimonial injustice);而关于如何理解我们自身的社会经验,也存在认识论上的不正义——“诠释不正义”(hermeneutical injustice)。举一个简单例子:当女性和男性向警察作供时,警察倾向不相信女性,这便是“证言不正义”。而当一个女性遭受职场性骚扰,如果她所身处的社会尚未对她的这种社会经验形成一种“这是性骚扰”的集体共识(collective understanding),而将此看做“调情”时,不止社会其他人无法理解她,甚至她自己也无法很好地理解她所经历的事情。单看她所处的这种状态时,我们只能说她受到了认识论的伤害(harm),但要说明她所处的状态是不正义的,我们就要指出,这种状态,也即诠释上的集体共识的缺失,特别伤害到女性这个群体,而非其他群体,那么这种状态就构成了“诠释不正义”。
Fricker又指出,造成这种不正义,原因是有权力的人或群体,在参与建构某种社会共同理解(collective social understanding)时,拥有相比弱权力者更多的优势。这些有权力的群体,可以影响社会的集体诠释资源(collective hermeneutical resource),比如令这资源形成一种对某个身份群体的人的偏见,从而,当有权力者群体去理解自身的社会经验时,可享有更有利的诠释资源;而那些弱权力群体的人要理解自身的社会经验,就无法享有相同的有利自身的诠释资源去解释这些经历,从而他们对自身社会经验的解释会在社会共同理解的建构中失声(be obscure)。
性的双重标准,以及女性在性的主体性缺失,可说是男性作为有权力的一方,在参与建构社会共同理解时,因拥有比女性更多的优势,而影响社会的集体诠释资源,形成一种对女性有偏见的诠释资源——女性不应该性经验丰富,否则便是“婊子”“荡妇”;女性只是性的客体,而非与男人一样平等的主体。失踪的“男婊子”,失踪的女性作为性主体的语言,便是这种被偏见影响的社会诠释资源的体现。
于是,女性在尝试对自身性经验进行理解时,便只能从这种充满偏见的诠释资源获得诠释:对自己,她可能也会陷入一种自我的性道德谴责当中,无法很好的理解自身经验;即使她没有自我谴责,当她希望向别人解释自己的经验时,别人却因为这充满偏见的集体诠释资源而无法理解她。当她们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想批评性经验丰富的男性时,却发现根本不存在这种诠释资源。而当她们想谈论性时,她们能够运用的语言却大多充满对女性的侮辱和客体化倾向,这种语言是社会性文化压迫女性、客体化女性的结果,而她们更加因语言的缺失而无法很好地理解自身的性主体性,或让其他人理解她们的性主体性,造成恶性的语言真空循环。再者,当女性在社会中享有的权力和地位仍低于男性时,她们对社会共同理解的建构及参与,便可能没有像男性那样具有优势,她们对社会的诠释资源的影响力,便可能没有男性那么大,从而她们对自身经验的解释便会因此而失声。
当女性每日使用“婊子”、“屌你”去开男性玩笑,或严肃批评男性时,她们其实正在被迫使用对女性不公的社会集体诠释资源。要改变这种状况,便需要让女性获得与男性同样的参与社会共同理解的能力和机会,让女性自身的社会经验得到发声。否则,我们便可能一直活在充满“圣母婊”、“绿茶婊”、“傻逼”、“操你”等歧视女性、客体化女性的语言的社会之中,张口发现“男婊子”并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