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路德:神的恩典才是人得救和称义的根基

撰文: 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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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年的今日,宗教改革领袖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在出生地艾斯莱本(Eisleben)病重逝世,享年六十二岁。他在病榻最后祈祷:“在祢手中,我愿托付我的灵魂。祢救赎了我,父啊,我信靠的神”,怀著虔诚的信仰告别世界。马丁.路德是神学家、牧师和宗教改革者。1517年十月,路德在教堂门口张贴《九十五条论纲》(Ninety-Five Theses),控诉教会售卖赎罪券,为宗教改革运动掀起序幕。

马丁・路德张贴《九十五条论纲》的场景

1483年,路德生于神圣罗马帝国领地艾斯莱本(今德国中部。为了纪念路德,官方名称为 "Lutherstadt Eisleben")。他的父亲是铜矿矿工,一心希望供养儿子长大当律师。路德约七岁进学校学习拉丁文,十九岁入读埃尔福特大学(University of Erfurt),修读逻辑、修辞学和形上学等学科。一切按照父亲的心愿,他应该继续在法学院学习。后来一场暴风雨却改变了这个计划。

1505年七月,路德在回校路上,一道闪电就在他身旁劈下,因为怕死,当刻他就对天发誓:“救救我吧,圣安娜,我愿意成为僧侣!”。圣安妮是圣母玛利亚的母亲,也是矿工的守护者。因为这个誓愿,路德脱险后就卖去所有法律书籍,到奥斯定会修道院当修士。他严格遵守修道院院训,经常花长时间祈祷和告解,但对上帝的救赎仍然充满焦虑。

《九十五条论纲》

1510年,路德代表修道院前往罗马,亲眼目睹教廷的腐败。翌年他搬到威登堡(Wittenberg),获颁神学博士后在大学任教神学。他教授神学期间,读到保罗写的罗马书,启发了他“因信称义”的神学观,并开始质疑教会对圣经的权威解读。

1517年,路德在教堂门口贴上一纸《九十五条论纲》,强烈批评教会兜售赎罪券,以及解释上帝恩典的基础。赎罪券在当时是教廷主要收入来源,它的理论是信徒可以凭后天行善来赎罪,而向教会购买赎罪券就是一项“善举”,实则是教会敛财工具,用作筹建圣伯多禄大教堂。

马丁・路德张贴《九十五条论纲》的场景

为何路德要拒绝赎罪券呢?这立场概括了路德与教廷在神学观的分歧。路德认为,救赎并不来自兜售赎罪券的销售员,只有神的恩典才是人得救和称义的根基。用路德的话来说,“真诚悔过的基督徒,或生或死,就是没有赎罪券,也能分享神和教会的赐福和恩典”。他也在论纲写道必须训示教徒,多余的钱应该拿来救济穷人,如果一个人见到困苦的穷人而弃之不顾,将钱用来买赎罪券,他换来的只能是上帝的惩罚。

论纲是用拉丁文写成,后来又被翻译成德文,使普罗大众都可以阅读(路德后来将圣经翻译成方言德语,对于德文发展也有重大贡献)。因为古腾堡印刷术的发明,《九十五条论纲》和其他小册子很快传遍德国,基督教思想也在欧洲开枝散叶,直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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