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恶不作恶(十):大屠杀是一种怎样的恶丨曾瑞明

撰文: 曾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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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过黑格尔那种对恶的概念解析,虽可云极精彩;但放诸现实世界、现代世界,不免令人心惊——是对哲学家自己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站在讲坛上,以致对活生生的人的苦难“敏感度”不足的心惊。

1994年我们在卡拉OK黑暗的房间高唱黎明的《那有一天不想你》(我们怀念的那些黄金岁月)在非洲卢旺达发生了一场可怕的种族灭绝。在一百天里,八十万图西族(Tutsi)被占多数的胡图族(Hutu)屠杀。是怎样的屠杀?邻居忽然向你开战,胡图族的丈夫要杀死图西族的太太,人们设路障检查标明种族身份的身份证,然后即场正法。是仇恨,是从众,故不杀不可——连司铎和尼姑都杀人,二百万人都牵涉种族屠杀——这时候说自由意志很没有用,说内在良知也很没有用。

卢旺达现今好像复原,锐意发展知识型经济,经济增长可达7%。但伤痕仍在(又想起黑格尔那名句 "The wounds of the Spirit heal, and leave no scars behind” )。在该国谈论种族是犯法的,屠杀亦遗留不少孤儿。他们虽然都长大了,但仍记得那恐怖的日子,屠杀怎样夺走他们的父母。

2005年还有在苏丹达尔富尔地区那苏丹政府针对非阿拉伯族群的暴力活动(美国政府认为是种族灭绝),据联合国估计,过去13年里,这场危机已造成达尔富尔270多万人流离失所,38万难民涌入东边的乍得。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就指控苏丹总统奥马尔·哈桑·巴希尔(Omar Hassan al-Bashir)犯下种族灭绝罪、反人类罪等多项罪行。

问题是,哲学家有对这些“恶行”专注吗?在笔者的伦理学研读可说没有。在大学伦理学课程或者更有兴趣探讨善是甚么,人生的意义或者正义的问题。同时,教育对大恶和暴力的不重视,会不会训练了一群对屠杀视若无睹的公民?

在由专研大屠杀的美国哲学家 John Roth 编撰的 Genocide and Human Rights: A philosophical Guide 一书,就探讨哲学跟大屠杀的关系。他引了历史学家柯灵乌一句话︰“二十世纪哲学的首要任务是要谨慎处理二十世纪的历史。”二十世纪不可忽视的是大屠杀和种族灭绝,但哲学就是爱抽象问题,更别说那些炫耀概念的后现代思想了。你别跟我说屠杀都是“建构”出来,它是一“事件”而已。

在书中,Colin Tatz 的一篇文章 'The Doctorhood of Genocide' 就追溯哲学家的种族主义传统。他说由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康德、黑格尔或多或少都有种族主义的基因。看看令人敬佩的大哲学家休姆怎样说︰ “I am apt to suspect the negroes…to be naturally inferior to the whites.” 哲学家当然是受他身处的环境影响,但有趣(可怕)的是,他有能力将这些偏见理性化,结合“科学家”的研究,比如量度一下头颅大小,高加索人(Caucasian)比埃塞俄比亚(Ethiopian)大,你知道吗?还有之后的优生学,都形成牢不可破的思想包袱。

洛克就承继了以上传统,在其自由主义思想中,也只有“文明人”才能理解甚么是“有价值的产权”(valued property)﹐并知道怎样使用土地。持著这个看法,殖民者去杀那些原住民又有甚么错呢?大屠杀在二十世纪最显著,但它的思想基因,可说一直都在。

另一点哲学家要反思和注意的是,为甚么哲学家面对大屠杀时,往往处于被动,甚至欲拒还迎?不能不说的就是大哲学家海德格跟纳粹的关系,他加入了纳粹党,拥抱反犹主义,来换取弗莱堡大学的校长职位。专业感觉,精英感(被称为博士,多神气!),是不是哲学家应该要多加反思?

海德格说本真,说存在,但为何却对种族主义、反犹主义、种族屠杀没半个“不”字?对于在集中营被压迫、残害,饱受恐惧摧残的绝望者来说,甚么理想、甚么价值可说全无意义,更别要说其后分析哲学那些古灵精怪的论证和思想实验。

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德国哲学家。再加入纳粹党之后当选为弗莱堡大学的校长。他在就职演讲中使用了大量的配合纳粹宣传的言辞,为人所咎病。

书中由David Patterson所撰的另一篇文章,'The Philosophical Warrant for Genocide' 指出德国的流动杀人单位(Einsatzgruppen)的主事人,四个有三个具博士学位。1942年1月20日的 Wannsee Conference,十三人中也有八个具同等学历。这么的头脑,爱讨论甚么?谋杀犹太人的细节。

他们虽不是哲学家,但受高等教育,必然浸淫在哲学的氛围。那是甚么哲学?是德国观念论,那种将思想即自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神与人的关系变成了抽象的思想活动。黑格尔甚至将神学变成精神现象学,神变成思,当思变成自我时,我就成了上帝。自我立法竟成了伦理学的核心,而不再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海德格的 “Dasein”(此在)是相当孤独的,他要死自己的死,他也只为自身存在(Dasein exists for the sake of itself),人群、社群只是一个失去本真的温床。对于追求本真的人来说,他人与我何干?我何不躲到黑森林或者郊野公园去?

大屠杀的发生与否可以不在我个人关注的范畴。伊凡伊利奇最后觉悟,也只是领会自己误了自己的生命/生存,但对他人的死,似乎仍是漠不关心的。

爱之深,责之切。公平的说,大屠杀的出现当然不只有哲学/文化因素,但它播下了根苗,开了一些触目惊心的枝叶。

我们哲学系学生或者坊间哲学书藉,还老只是拿著一些大哲学家来膜拜,想起都有点令人害怕。大屠杀后,哲学不可能当甚么都没有发生。首先,它要思考除了个人权利,还有没有族群权利,种族灭绝跟谋杀是不同的,前者是对群体的谋杀,是要消灭整个群体!第二、哲学不可以有洁癖,只讲理想和价值,恶的研究不能忽略。第三,要克服独我论式的哲学体系,如德哲哈贝马斯就在二战后满目疮痍的德国哲学之上建立了交往伦理学(discourse ethics)。最后,哲学应该帮助避免大屠杀再发生。她可以做甚么?她可以帮手弄清如何问责,澄清责任和如何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