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恶不作恶(八):人性中的根本恶丨曾瑞明
德国大哲康德其中一个不小的贡献,是尝试解释为何人会不遵守道德律令。启蒙哲学家往往只看人的美善,康德则尝试面向恶。他指出我们不能守道德,是因为人有一性格或倾向,会被我们那内在恶的倾向腐化。哪恶是甚么呢?康德认为,我们究竟是用道德律还是自我利益作为格准(maxim),那就判断了我们是善还是恶。著重自我利益,是我将“我自己”看得太重,我们太自爱(self-love),这会损害我们的性格,成了各种恶的根源——康德称此为“人性中的根本恶”(radical evil)。这篇文章并不希望只成为康德道德哲学介绍,而是想扣问康德对恶的规定和理解能否帮助我们理解二十世纪发生的大屠杀、种族灭绝等种种大恶?还是,吓你一跳,道德大哲其实是思想帮凶?
有自由作恶
康德在《理性范围内的宗教》(Religion within the Boundaries of Mere Reason,于三大批判之后,1793年成书) 一书就讨论了“根本恶”的问题。如果只望文生义,读者或会以为这本书是谈宗教,但其实是它是谈道德的。康德相信上帝是否存在和有没有自由意志并不在理性范围和现象界之中可以断定,但在道德的实践理性中,我们却能身在现象界而“经验”到“本体”。康德的大刀一挥,说道德并不需要宗教或者上帝才能讲得通。他的宗教观和道德观标志了现代性,道德不需要宗教,但宗教需要道德。
康德也不相信有所谓亚当夏娃的原罪让人们承继,因为那不是我们自由意志的产物。他也不认为我们的恶不是“自然天生”的。康德区分了人的三种基本倾向,动物性(animality),人情性 (personality)和人格性 (humanity)。在康德眼中,它们都不会违反道德律,甚至要求我们跟从。
可以说,康德对恶的理解都集中在自由意志上。人本来有一善性,但何解有能作恶?是不是人的本性会被腐化?但是,如果这些倾向是天生于我们,那不可能是恶的根源。因为恶应是在我们控制之下出现的。老虎吃掉一只马,不是一种恶,因为它只是顺著自己的动物性。但只有人能作恶,因为人能选择。
所以,由动物性而来的自爱,并没有问题。问题是我们将自己视为行为格准的来源。这也是出于我们选择。康德会认为不能像荀子那样用动物性来解释我们的恶。他用了我们思想上的转变来解释我们对恶的倾向,这种转变会成为我们的性格。我们只有两条路︰一条路是通向道德之路,以道德原则为格准(maxim);另一条路则是以我们自己为格准。我们虽身在社会、人群之中,但却以自己为中心,我们期望他人守道德律,自己却抱守“礼教岂为我辈所设邪”的态度,可说是种非社会的社会性(Unsocial sociability)。我跟他人比较,跟他们竞争。我们选择以此为格准,就是人的根本恶。那是一种习性,却是人选择的。我们要得到上帝的救赎和接纳,也要由自己出发。这也可见康德如何建构他的现代神学。
所以,依据康德,我们并不是生物学意义上天生是恶的,但我们有恶的倾向(propensity evil)。康德对恶的理解,不能脱离他将本体世界和现象世界分开的做法。现象世界看到的恶,并不是康德关注的。他反而要解释在本体世界才能保得住的自主性(autonomy)(因为现象世界为因果律支配),当中为何会出现恶的倾向。既然我们在本体界、先验世界,有善的倾向,那么也在同一层次有一作用令我们的基本倾向腐化。
我们的自然倾向跟理性都不是恶的源头,自由意志倒是!但恶本身(by itself)是甚么呢?这样说来,所谓恶只不过是善的反面,而没有更深刻的内容。我们有自由意志,故能以道德为原则,也能不以道德为原则。
恶=意志不选择遵守道德律则
善=意志选择遵守道德律则
二十世纪的根本恶
美国哲学家伯恩斯坦(Richard J. Bernstein)在《根本恶》(Radical Evil)一书企图用康德的根本恶概念去理解二十世纪的恶︰种族灭绝、屠杀、虐待、恐袭,各种巨大的痛苦。伯恩斯坦提到女哲学家阿伦特写给雅斯培的一封信曾说︰一个不为甚么而杀死自己婶婶的人是邪恶的,但用工厂去杀死一批一批的人,那可是另一种恶。但哪是怎样的一种恶?
在阿伦特的另一部作品《极权主义的起源》(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她就引用了康德的根本恶概念。不过,这是很奇怪的。上文已交代了根本恶的概念其实紧系于自由。但在现代世界的我们并不是真的如此自由,我们只是从众、守规、被迫过“正常生活”。伯恩斯坦就是想了解阿伦特何以要说“根本恶”。
伯恩斯坦指出康德这样将人的心理、倾向排除,而将恶放在人的自然意志上去考察,其实意味了那些有同情心并以此为格准的人,跟希特拉和艾希曼一样都是恶人。因为他们都不是以道德律作为其格准(这也是很奇怪的!)。
康德可以辩说他关注的是全人类,他说全人类都有恶的倾向,不只是那些“天生”残酷、虐待狂、杀人狂才是!那些不受因果律牵绊,持守并实践道德律才彰显出道德的价值,社会政治背景、文化、教育,全是偶然的事。人要为他的恶负上所有责任,没有原罪,也没有“天生所以没办法”的托词。
如果这样的话,那可不是阿伦特所理解的“根本恶”,那也不是一种在二十世纪那独特的恶,一种我们无法理解和明白的集体作恶。可以看到,“根本恶”太一般性,无法回应在历史时空和独特社会下发生的恶。
伯恩斯坦还指出,康德犯上了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过的“辩证的幻象”(dialectical illusion)︰我们用了“根本恶”这概念,就以为自己可以解释有些人为何不选道德律,但我们其实一无所知。康德也不可能接受有一个“解释”(特别是因果解释),否则就安置不了“彻底的自由”(radical freedom)。本体界与现象界游移不定,在一片漆黑之下,我们却又要担起所有责任。这放在二十世纪的巨大可怕里,我们得到一个哲学解释︰我们自由,我们作恶,但我们不明所以为何,我们不知如何负责。我们当然不能说康德导致大屠杀,但他的道德哲学似乎不够力量去制止这个时代人类的所作非为。
继续阅读:《谈恶不作恶》
(一):伦理学的目光转移
(二):罪(sin)与恶,有什么分别?
(三):上帝不存在吗?
(四):恶,还是错?
(五)邪恶的制度,还是邪恶的性格?
(六)平庸的恶,还是平庸的错?
(七)恶这概念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