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指物论〉:没有角的牛,没有牛的角丨周九泉

撰文: 周九泉
出版:更新:

牟宗三先生对中国哲学的洞见可谓前无古人,但《公孙龙子》中的〈指物论〉却令他“举手投降”。他很谦虚,恐怕自己解错,故不作强解,〈指物论〉因而成为了他学术上的一片留白。开始之前,先让我先意译公孙龙的〈指物论〉。

〈指物论〉全文意译(以“牛”和“一对角”代入“物”和“指”)

公孙龙: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译:我们要透过一对角来认知牛,但那一对角并不是形上存在的“一对角”。)

论难者: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

(译:既然世上没有形上存在的“一对角”,牛便不可以被称为牛了。这种不存在的“一对角”是全世界都是如此的,那么牛又怎会透过一对角来被我们认知呢?这种“一对角”是世上没有的,而牛是世上有的。把世上有的牛,视为世上没有的“一对角”,这是不可以的。)

公孙龙: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非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译:世上没有形上存在的“一对角”因而牛不可以被称为“一对角”。因为不可以被称为一对角,所以牛不是一对角。不是一对角,就是说我们要透过一对角来认知牛。同样地,世上没有形上存在的“一对角”因而牛不可以被称为“不是一对角”,但这不是说有牛可以不透过一对角来被我们认知。不是说有牛可以不透过一对角来被我们认知,就是说我们要从一对角来认知牛。我们要从一对角来认知牛,就是说那一对角并不是形上存在的“一对角”。)

论难者:天下无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不为指也。不为指而谓之指,是无不为指。以有不为指为无不为指,未可。

(译:世上没有形上存在的“一对角”,就是说牛都能够被我们称呼,用不著透过一对角来认知牛。用不著透过一对角而透过一对角才去称呼牛,那么便没有东西不可以透过一对角来被我们认知了。以不需透过一对角去认知的来作为需要透过一对角去认知的,这是不可以的。)

公孙龙:且指者天下之所无。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不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天下无物,谁径谓指?天下有指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径谓无物非指?且夫指固自为非指,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按:陈癸淼依金受申及伍非百所说,皆认为末句“与为”下脱一“非”字,而刘福增及丁成泉皆从之。牟宗三便曾对这种做法提出质疑。我认为牟说正确,末句若增一“非”字反而解不通。)

(译:姑且如你所说世上没有形上存在的“一对角”。但即使世上没有那“一对角”,牛都不可以被说成没有一对角。不可以被说成没有一对角,并不是说有一种东西叫“不是一对角”。不是有一种东西叫“不是一对角”,就是说我们要从一对角来认知牛,也就是说那形上存在的“一对角”并非“不是一对角”,亦即是说那一对角和牛都不是形上存在的“一对角”。假使世上没有与牛相合的那一对角,谁可以说出何谓“不是一对角”呢?假若世上没有牛,谁可以说出一对角呢?假如世上只有形上存在的“一对角”而没有与牛相合的那一对角,谁可以说出“不是一对角”,以及说出没有牛不是有一对角?况且那一对角当然不是形上存在的“一对角”,何用与牛相合才成为一对角?)

〈指物论〉的文字极其艰涩,概念上也不容易掌握。虽然主要还是文字的问题,但解读文字始终不离概念,若先入为主地用错了概念,解读出来的意思自然有偏差。较近期的注译本有三个:陈癸淼的《公孙龙子今注今译》(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初版)、丁成泉的《新译公孙龙子》(三民书局,1996年初版)及刘福增的《公孙龙子新论》(文津出版社,2002年)。三位都是台湾学者。这三个本子流通很广,在香港各大书局不难找到。它们既有可取之处,也各有短处。本文将指出值得留意的地方。

《公孙龙子》全书可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迹府〉,纯粹是个序言;第二部分是〈名实论〉,阐述名学的实用性,但不含深入的分析,可视作一个大纲;第三部分是〈指物论〉,深入剖析名学的哲理;第四部分由〈白马论〉、〈通变论〉和〈坚白论〉组成,以具体例子来说出义理。然而,我们不应假设各部分都在诉说同一个道理。〈指物论〉的义理比第四部分深奥多了。我认为,正是由于具体例子不足以阐述〈指物论〉的义理,所以公孙龙才需要运用一种较为抽象的手法去表达。然而,这种抽象的表达手法并不能引起读者的兴趣,才需要以“白马非马”、“鸡三足”这些怪论去引人注意,其“卖广告”的意味大于实际的哲学意义。(这种“卖广告”的本领一些现代哲学家也不弱吧!)

“白马非马”可谓公孙龙最广为人知的辩论(网络图片)

凡解读《公孙龙子》应紧记以下两条原则:原则一,正所谓“文如其人”,我们要从文章的风格观察作者的性格特质。比如说,荀子、庄子喜欢长篇大论,公孙龙则言简意赅。我们可以相信,公孙龙不喜欢废话多多,故此我们解读时便不应随便以为公孙龙在自我重复。故此,我们不可随便视〈指物论〉为另一篇〈白马论〉,并先入为主地以为〈指物论〉的内容不会超越〈白马论〉。这是很多注译本所犯的毛病。

原则二,公孙龙对用字非常讲究,尤其讨厌一字多义,这一点是解读〈指物论〉的重要线索。很多注译本的问题在于轻率地把不同的字词意思互换,以致不得其解。

篇幅有限,本文只针对“指”字进行解读。

〈指物论〉开首第一句是“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物”即天下万物,即凭常识可以知道的一切事物,这个争议不大。麻烦在于“指”字。这个字的解读可以分为两派。其中一派是大概二、三十年前才出现的。刘福增和丁成泉以为“指”是“称指”、“称谓”或“名称”的意思。刘福增说:“那个正在照耀的太阳,也就是那个物,就有个名称(name)或称指(词)(reference, referring expression) “太阳”。……但一个成型的称指,必定有一个明确的名称或称指词。”(《公孙龙子新论》,页88)换言之,刘福增认为“指”就是“称指”,“名”就是“称指词”,简单来说就是没有什么分别。若作如是解,整篇〈指物论〉便会变得非常无聊。难怪丁成泉说:“公孙龙对‘指’和‘物’的关系的论述,还停留在很浅的层次上。”(《新译公孙龙子》,页46)到底是古人肤浅,还是注译者用一种肤浅的眼光去解读呢?这要先弄清楚。

庞朴《公孙龙子译注》

另一派则比较久远。胡适认为“指”是物体的表德或形色,此说由陈癸淼继承:“当人对客观存有的‘物质’有了认识之后,就把他的认识形式化,外在化而为概念,并以它来指谓或论谓该物。”(《公孙龙子今注今译》,页43)刘福增反驳这一派的观点时说:“‘物莫非指’,不论怎么看,都不像讲物的属性或表德。”(页98)又说:“但在〈指物论〉中,似乎看不到有认识论的观念。”(页100)

其实,若按照刘氏和丁氏的解读,〈指物论〉的含义不仅肤浅无聊,有些句子根本语意不通而难免变成强解。最明显是这一句:“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这句是公孙龙的自辩之词。丁成泉如是翻译:“你认为称谓是天下所没有的,因此就说万物不能说有称谓。不能说有称谓,也就是无称谓,这无称谓本身不也是一种称谓么?”(页49)留意丁氏(刘氏亦然)将之翻译成问句,这样做无疑是削足就履。无论怎看,那一句都不可能是问句。我于以上的原则二说过,公孙龙用字谨慎,凡是问句都有清晰的提示,例如:本论的两句问句“而物可谓指乎?”和“谁径谓非指?”可见《公孙龙子》不会单以一个“也”字来表示问句。再者,丁氏把“无”和“非”的意思互换,这样做并不可取。

我的看法是,虽然“指”并非绝对解作表德或形色,但胡适的思路大致正确,反而是今人走了歪路。按照胡适的思路,“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就是说:我们只能从一对角来辨认牛(物莫非指),但这对角并不是抽象地、形上地存在的一对角(而指非指)。至于“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则如是解:世上没有形上存在的一对角,因此牛不可以被称为“一对角”;因为不可以这样称呼所以牛不是一对角。详见本文附录。

关于形上的问题,刘福增下此论断:“不要忘记,公孙龙是名家,不是形上学家。”(《公孙龙子新论》,页99至100)此说不知有何根据。尽管公孙龙并非很严谨地讨论形上学,但不难看出他的思想已然非常接近。有学者甚至认为“物”和“实”之间的形上关系已于公孙龙的思想中出现:“这种‘形上学区隔’对揭示公孙龙论‘实’之独特内涵尤为重要,而唯有对‘实’概念有所辨析,才能进一步勾勒其名学思想的轮廓。”(陈声柏、李巍,〈从“物”、“实”之别看公孙龙名学的价值──以荀况为参照〉,载于《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民国九十七年三月,页83-104。)事实上,如以形上的观念来解读〈指物论〉远比纯粹名学上的解读来得通顺。

柏拉图在《第七封信》中谈及“圆型”的问题。他说:当我们说“圆型”时,其实一次过包含了五重意思。首先是“圆型”这个词语,其次是圆型的定义(一个圆心,所有半径长度相同),再来是实质的圆型(用圆规画在纸上的圆型),然后是科学的圆型(前三者的智慧结合),最后是圆型本身。然而,“圆形本身”只能用“圆型”这个词语来表达,但“圆型”这个词语又不是“圆型本身”。很多人以为“不能说的真相”就是哲学,但阿甘本(Giorgio Agamben)认为这种吊诡的“只能说的真相”才是哲学的棈髓。(Agamben, What is Philosophy?,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8, p. 89)

公孙龙的学说不同柏拉图,但他们都面对同一个问题,就是他除了把“指”说出来之外便再难以解释,因而无可避免地陷入循环论证。当然,这与古代中文的一些不足有关,但即使用今天的语言,也难以如实解释那到底是什么东西。何况〈指物论〉的“而指非指”在语言逻辑上并不通顺,这应该是严谨的公孙龙不乐见的;反之,如逻辑上要成立,则前一“指”必不同于后一“指”,如此便堕入歧义,同样是公孙龙所不乐见的。因此,无论怎看,〈指物论〉都是公孙龙“自打嘴巴”之作。为什么他甘愿违背自己的原则也要作〈指物论〉呢?公孙龙当时遇上了什么困难呢?〈指物论〉的存在本身说明了什么道理呢?若能带著这些问题去阅读,也许会有新的启发。

Giorgio Agamben, What is Philosophy? 英文版书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