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有恶报为何是悲剧?论《伊底帕斯王》与《马克白》
作者:叶俊贤(清华大学哲学系在读硕士研究生)
索福克勒斯的《伊底帕斯王》是古希腊悲剧文化的伟大结晶;而英国伟大文学家莎士比亚所著的悲剧《马克白》,则代表了两个西方文明——古希伯来文明和古希腊文明相结合的近代文化产物。两个作品之间表现出了某种一致性和差异性。从一致性的方面来说,两者均描绘了相似的悲剧主题:人与其命运的对立,甚至还使用了相似的具体情节,即出现某种贯穿全局的必然命运——在《伊底帕斯王》中是神谕,在《马克白》中就是女巫的预言,这些一致的地方可以理解为近代西方对古希腊作品的文化继承。但如果从两者差异性的方面来看,《马克白》体现出的更多是基督教文化所带来的影响。
如果以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所建立的悲剧理论作为基础去看,以《马克白》为代表的西方近代悲剧,似乎在形式和内容上都不同于古希腊的悲剧元素。这些差异均能在两者所处的文化语境——希腊神话以及基督教圣经中,找到其相应的文化源头。此外,虽然在悲剧的情节和人物设定上,《马克白》好像完全违背了《诗学》中提到的悲剧以引起怜悯和恐惧情感所需要的元素,但经过进一步的分析,便会发现这些所谓的差别,只是自古希腊悲剧根基上所作的外在变化,仍然没有完全脱离古希腊的理论框架。对于上述提及的各项要点,本文尝试从西方哲学的理论框架中予以分析,最终将揭示出《马克白》与《伊底帕斯王》在本质上同为悲剧所具有一致的理论要素。
《马克白》与《伊底帕斯王》的异同
稍作比较,便可以发现两部悲剧之间存在著某种形式上、内容上的相似性和差异性。首先,两部著名的悲剧作品具有相近的情节,都反映了对某个悲剧主题,即“人与其命运对立”的描写,而且两者均存在著某种贯穿故事始终的外在必然性,但在细节的处理上却表达出截然不同的地方。
在《伊底帕斯王》中,这样的外在必然性是以一种强有力的、不可抵抗的、无法逃避的、来自天上神谕的形式而呈现的。当主人公伊底帕斯得知自己将要杀父娶母的命运后,竭力去抵抗和逃避可怕的命运,可是,越是抵抗逃避,他就越是接近既定的命运,最终事情还是按照原来的样子进行。
在《马克白》中,不存在独立于人意志之外的、冷酷无情的强制力量,命运似乎完全取决于人的意志,它透过人类的内在欲望而被唤醒起来,女巫的预言总是体现为某种可能性或模糊性。但经过分析以后,很快便能发现,所谓的自由选择也只是一种必然性的“变体”,是以某种更隐蔽的情况作为条件的,本质上和《伊底帕斯王》中的神谕同样是一种外在强加的必然命运。
在伊底帕斯的悲剧中,天神仿佛早已把握一切事情,仿佛知道伊底帕斯得知神谕后,会极力避免悲剧的发生,在此以一种直接强硬的方式,干涉主人公的命运走向,使主人公一下子就步入圈套中。例如:疫症的蔓延,使得伊底帕斯苦苦追查本可能被尘封的,关于老国王拉伊俄斯的被害真相,这也成为了伊底帕斯后来知道自己杀父的原因;而先知以及牧羊人的话语,更是加快了主人公悲剧的发生。在这里,主人公看似有著选择的自由,他的行动看似都出于自己的意志,例如他本可以不帮助忒拜的人民,任由他们被斯芬克斯吃掉,本可以逃之夭夭不去追查父亲被杀的真相,但实际上他却只是天神达到其目的的“工具”或“手段”。
各种表面上看来偶然的事情,不管是伊底帕斯碰巧在路上遇到生父,而导致杀死父亲的悲剧,还是偶然破解史芬克斯的谜题,从而拯救忒拜人民,迎娶生母,甚至是疫情的突然爆发,让俄狄浦斯不得不找出“真凶”,引发真相等等……种种因素都以一种不可预知的、突如其来的方式出现,当中的任何一步都是主人公事前所无法掌控的,是以天神赐予的必然宿命而来的。可以想象,即使伊底帕斯没有在三岔口上碰见父亲,他仍然会在另一情景中杀死父亲,因为这是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改变的命运。
根据斯宾诺莎《伦理学》对自由的解释,自由就是自因,亦即自身的发展出于自身,自身之内包含了自身发展的原因。斯宾诺莎《伦理学》中的原话是:“凡是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仅仅由它自身决定的东西叫做自由。”在此可以理解为,人们自己行动的原因出于自己。换句话说,人们能决定自己的行动,而不被外在事物影响时,才是自由的。黑格尔在《小逻辑》中,也论述了这样一种仅仅是形式上的自由,他认为自由就是同时在自身以及外物之中,亦即自己倚赖和决定自己。
同理,在伊底帕斯的故事里,任何因素都无法被主人公所认识的情况下,他的每个决定就只有受制于眼前的外在条件,因此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自由。瘟疫肆虐,使得伊底帕斯不能对人民的生死置若罔闻,在不知自身是灾祸根源的情况下,必然以人民的命途为首要考虑,他甚至连顾及自己私心的可能性都没有。早期的古希腊悲剧中,这种外在的必然命运,更像是自然界的规律一样(如人生必有一死,任何人都可以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然而不同的选择都无法改变最后的死亡),是无关于个人意志的自由选择。如同伊菲革涅亚的悲惨命运一样,伊底帕斯的结局是早已被决定的,不存在其他可能。无论采取任何一种行动,最后事情还是一如既定般的来临,其表现形式是冷冰冰的、没有商榷余地的。
欲望、命运与原罪
然而,经过基督教文化的洗礼后,这种悲剧命运在呈现方式上,却有了一些更为曲折的变化。以莎士比亚的悲剧《马克白》为例,故事中的主人公同样透过女巫的预言(某种程度上相当于伊底帕斯王中的神谕),而得知自己将来的命运。相比于古希腊悲剧里,天神意向的直接介入和强制干涉,《马克白》中的情节设计更加复杂多变。
首先,女巫的预言虽然跟神谕一样,“准确地”预示了主人公未来的命运,但是并没有像神谕那样,直接把最后的结局揭示出来,而是逐渐引诱马克白亲手实现自己的命运。在这里并没有任何不可抗的、无法逃避的外在力量左右著主人公的命运发展,命运在此以一种更加隐秘的方式呈现,它是以唤起主人公内心欲望的方式存在的。如前所述,马克白最终的命运并没有像伊底帕斯那样被完全地揭示出来,可以看到,马克白起初的决定似乎都有选择的余地,只要他在关键时刻压制住自己的欲望,后面的事情可能就无从谈起。
然而,这正是欲望可怕的地方,它是某种出于主人公自身,而又不完全能被主人公个人所掌控的事物。正如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所指出的:“在一切冲动中,我是从一个他物,从一个外在于我的事物开始”,“被他自己的冲动所决定的自然人,并不是在自己本身内:即使他被冲动驱使,表现一些癖性,但他的意志和意见的内容却不是他自己的”。冲动(故事里体现为追求权力的欲望)更像是某种潜藏于人内在的外在必然性,虽然它看似内在于人,但人往往反过来被自己的欲望所牵制,欲望变成了一股无法被人控制的力量,它具有自己的逻辑,去诱导人们满足自身。它就像拉康所说的客体a,是一个空白的屏幕,在屏幕上人们可以投射各种欲望,欲望的逻辑就是要使自身保持为缺乏的状态,永远不能获得满足,同时又诱导著人们不断去追求。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种外在的必然性,而且是一种更为隐蔽的必然性。
马克白的每个行动都能事前预见某种结果,例如:马克白清楚地知道自己将要杀死的是国王,而不是他人,并不像伊底帕斯那样,不知眼前的人正是生父;马克白是有预谋要杀死国王的,跟伊底帕斯在争执中失手杀死父亲的情况不同。因此,两部悲剧的差异同时也涉及到行为和目的的关系。在《伊底帕斯王》中,存在著行动和目的不一致的情况。伊底帕斯的主观意向不想要杀死自己的父亲,与其在行动上杀死了父亲这一客观事实并不相符;然而在《马克白》中,行动和目的总是一致的,马克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目的就是要弑君,就是要成为国王,这与他在行动上杀死国王是一致的。两者在外在必然命运中的过程是相似的,均存在著一些外在的原因(《伊底帕斯王》的灾祸,《马克白》的预言引诱),只有在必然命运的具体表现上存在差异。在两者各自代表的两希文明——古希腊文明和古希伯来文明的宗教或神话中,皆可以找到这种具体差异的文化渊源和原始痕迹。
在古希腊神话中,诸神的惩罚更多是直接降临的,人们若然冒犯天神,如对诸神不敬,没有按照天神的要求献祭等等……灾祸是直接降临人间的,以雷电、洪水等等各种天灾、疾病(如《伊底帕斯王》中的瘟疫)、妖怪(如斯芬克斯),或者以诅咒的方式(如忒拜国王拉伊俄斯被儿子所杀)惩罚世人。在旧约圣经中,上帝创造了美好的伊甸园,但同时也创造了试探人类的分辨善恶树,亚当和夏娃被蛇所引诱而犯罪,就像马克白受到女巫和妻子的引诱和唆使一样。上帝赐予人类自由的意志,甚至包括作恶的可能,亚当和夏娃,正是在无法抵抗诱惑的情况下走向犯罪。善恶树的存在,代表上帝给予人类的某种可能性,作恶还是行善最终取决于人类能否经受试探和诱惑(从消极的一面看来,善恶树的设立提供了人类犯罪的可能性)。女巫的预言同样带有某种试探性,她们告诉了马克白成为国王的可能,但马克白却没有经受得住权力的诱惑,从而选择了弑君夺位的道路。
在旧约圣经中,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夏娃违反上帝吩咐的原因。她由于听信了蛇的话,认为吃了善恶树的果子后,便能拥有上帝般辨别善恶的能力,这是在挑战上帝的权威,企图达到上帝的地位(马克白同样在挑战国王的权威,企图成为国王)。从《马克白》整部悲剧看来,马克白及其妻子,不同程度地构成了马克白内心的某种隐喻。当马克白杀死国王,而感到惊慌恐惧,不知所措之时,妻子却冷静地为他处理好凶案现场。此时的马克白代表著其内心的良知,妻子却代表著追求权力的欲望。在悲剧的前半部分,马克白一直受到妻子的引导而行凶,这时的马克白是徘徊于良知责备以及权力欲望之间的。这在杀死班柯之后的表现尤为明显,良知的谴责使马克白看见班柯的鬼魂,而妻子却在一旁不停地教训和督促他,欲望尽管试图去说服良知,但至此还没有占据主导的地位。
到了悲剧的后半部分,马克白内心冷血和残忍的一部分逐渐突显出来,妻子的死亡反映了马克白的内心已经完全被权力和欲望所驱使。向恶的部分不再以妻子的形象出现,而是完全蒙蔽了马克白的内心,仅存的良知却退居其次,随著妻子的死亡而泯灭。马克白妻子死前不断洗手,却无法洗去双手血迹的表现,体现出基督教文化里,每个人生来均有的原罪。洗不掉的血犹如耶稣基督的死亡,十字架上的血并未洗脱世人的罪恶(基督死后人类继续作恶,原罪仍在),反而成为人类曾经作恶的铁证。
综观整部《马克白》,整个悲剧都看似是主人公一手造成的,但其实与《伊底帕斯王》一样,一开始就设定了某种必然的命运,逼使主人公走向预定的轨道。两者在某程度上具有一致的命运,都有某种必然无法避免的结局,但在《马克白》中这表现的更加曲折晦涩,有趣的是,女巫的预言都以各种方式实现了,其中可能有马克白本身的因素,但更多还是命运本身的必然走向。在结尾处,老国王邓肯的儿子似乎继承了苏格兰王位,这表面上违反了女巫的预言,但关于“班柯后人将会登上王位”的预言仍然有其实现的可能。班柯儿子虽没有紧接著马克白的灭亡而登上王位,但仍可能在将来成为苏格兰国王,结局并未排除这个可能性。而且从故事中的各种细节上推断,如马克白派去的杀手没有成功杀死班柯的儿子,以及班柯八位后人的显现等等,都似乎在不同程度上,隐约地暗示了预言将被实现的可能性。
故事中所有来自女巫的预言,至少是表面上,都被一一地实现了。马克白所能主宰的只有要不要杀死国王(甚至无法证明,麦克白杀死国王是自由的选择,还是命运的必然安排),至于杀死国王之前的考特领主之死,以及之后一系列无法被主人公所掌控的事情上——勃南森林的移动,战败后被剖腹子杀死等等,却足以证实其既定的命运。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指出,悲剧之所以能够引起观众怜悯和恐惧的情绪,在于其描述了比平常人好一点的人的行动。正正因为比平常人好一点的人远远不是完美无瑕的,他们也会犯错误,这个错误却导致人们需要承受本不属于他们的巨大痛苦,如此一来便能使观众心生怜悯,怜悯主人公所遭受的不公平经历。此外,由于他们只比平常人好一点,因此比较接近平凡人,对于大多数是平常人的观众来说,容易产生想象,是否有天会因为自己的一个错误而引发巨大的灾难,这样就成功地引起了恐惧。
这里就涉及了更大的问题:《马克白》好像违反了亚里士多德对悲剧的定义,主人公马克白即使在今天看来,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坏人作恶不是罪有应得吗?平常观众不会对坏蛋心生怜悯,这样的大魔头也难以令观众产生共鸣(平常人大多不至于那么残忍冷血),那么它何以成为一部悲剧呢?只要深入观察,便可发现马克白不是生下来就成为一个大魔头的。从出场时的设定看来,他是在平定叛乱和抵御外敌入侵后,凯旋归来的路上遇见女巫的,可以推断出来,他为国家建立了一些战功,要不然国王不会如此信任他(如毫无顾忌的在他城堡中过夜),如果没有遇到女巫,没有被预言迷惑,他本可能成为一个受人民爱戴的英雄。马克白起初是在妻子的怂恿下杀死国王,甚至之后仍然受到良心的谴责,所以才看到班柯的鬼魂。
就这样看著一个本可能成为英雄的人物,在女巫的诱惑和妻子的逼使下,逐渐转变成为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从而误入歧途,人们的怜悯之情便由此而生。加之,正因为人类均有原罪,均有作恶的能力,均容易被欲望所驱使,所以观众便会害怕哪天像马克白一样,经受不住欲望的引诱,从而犯错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
《伊底帕斯王》与《马克白》在本质上都继承自同一个悲剧传统,亦即继承自以亚里士多德《诗学》为代表的古希腊悲剧理论,《马克白》只是在此既有框架内的变体,其悲剧文化的根基仍然没有与古希腊文明割裂开来。在保持古代传统悲剧理论的基础上,《麦克白》添加了更多创新的元素,从而进一步地发展了悲剧本身。然而,两者在本质上都继承自古希腊的悲剧文化,古希伯来文化的入侵更多是为近代的悲剧作品提供新元素,并没有真正动摇古希腊悲剧理论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