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声地说“我”,“中立”只是一种虚妄——读《正义与差异政治》
对社会正义与女性主义理论感兴趣的读者,必定不会对艾莉斯.杨(Iris Marion Young,1949-2006)的名字感到陌生。杨的著作关注分析哲学与欧陆哲学传统,就社会正义与压迫理论、女性身体经验、沟通民主等概念提出了许多论述深刻的新概念。《正义与差异政治》(Justice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1990)可说是杨的作品当中举足轻重的一部,杨后期的《包容与民主》(Inculsion and Democracy,2002)与《对正义的责任》(Responsibility for Justice,2010),都可视作这部著作的论点延伸与补充。
大声地说“我”,“中立”只是一种虚妄
杨情致浓烈而直接的倡议方式,可说是在严谨的阅读经验中别有志趣的部分,同时亦是杨对自己论述的实践。与其他论者为求公允而尽力避免以第一人称叙事,或在不得不用之时以众数代替“我”的叙述方式不同,杨总是毫不避讳地大声呼喊“我认为”、“我反对”、“我同意”、“我确实想要”。第一人称“我”,通常是一种对自身弱点毫不掩盖的叙事角度:他只能在相对狭隘的一己角度作出申论,任何宣称自己“公正无私”的话语,都会因为“我”之存在而变得可疑不实。
《正义与差异政治》想要打破的,正是这种自我宣称的、能够超越个人意识的“中立”与“无私”。“中立”假定了决策者与接受决策者之间存在著超然而冷静的视点,能够对各种特殊利益与观点的冲突作出适切的仲裁,作出某些“矫正行动”(affirmation action)。但是,杨直接质疑“中立”的制定过程。她认为所谓“中立的能力标准或绩效标准”,其实是由社会中的优势群体(以杨当时的理解,即“男性白人”)制定;其意图从非缔造“中立”或“公义”,相反,他们以此反映自己的优势位置,并借由“矫正行动”,进一步加固自身在制度当中的决定性位置。
所有宣称“中立”与“无私”的言论,比以第一人称“我”作出的呼吁更值得怀疑与深思;而且,这种宣称假定存在著一个系统性的理论,能够以普世适用的标准处理所有的现实状况;亦因如此,它们的目标受众总是抽象而面目模糊的,“仿佛所有人都是理智的、观点也源自于任何一个以理智思考的人”。而杨的《正义与差异政治》表明要从一个“特定的社会位置”出发,并且“它既不无私、也不打算全方位。不宣称替每个人说话、对每个人说话,也不打算无所不谈”——因为只有肯定“差异”(妇女、黑人、土著美国人、墨西哥裔美国人、波多黎各人、西班牙语系美国人、亚裔美国人、男同性恋者、女同性恋者、工人阶级、穷人、老人、心智残障者、身体残障者)发声的价值,才有可能动摇既有“中立”的分配制度的制定过程。
《正义与差异政治》由商周文化出版。(资料图片)
“分配”不等于正义,倾听是另一进路
学者论及“正义”,常常将焦点置放于“分配”的结果之上。回顾数位以“正义论”而闻名的学者之言,罗尔斯对正义的界定:“正义的构想首先是提供一种标准,借此评价社会基本结构的分配面向”;朗西曼(W.G. Runciman)将正义界定为“一个伦理判准的问题;借此或可评价社会中诸社会财的分配”。而当我们宣称某人或某事不正义之时,通常涉及的正是垄断的问题。杨在书中指出,这样理解正义的方法存在两个问题:
一、在这种分配式典范的概念之下,正义将重点置放在物质财货的配置之上,或是社会位置如工作的分配;这种方式忽略了协助决定分配模式的社会结构及制度脉络,即分配的过程中的决策权力及程序正义问题,如何影响这个配置的结果。
二、一些非物质的对象,如权利、权利、尊严等,被看成是可单独割裂的静态物件向外分配,社会中的成员变成分配过程中的不同节点,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互相作用的过程被忽视,这个过程导致社会原子化。
关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可说是杨作为一个女性主义者在讨论正义之时异于其他论者的地方。杨并不认同“正义”就是绝对理性的行使。理性尝试发展出一套独立于既定社会又可作为普世标准的正义,犹如科学知识,制定一套不介入、以绝对透明以示公允的法则,认为透过“观察”就可引发正义的共感。杨的特别之处在于,她以女性的感性,将感情、感受这些被认为与理性对立、不可量化的因素,加入对公义的考虑之中。因为公民公共(civic public)的理想,经常以普遍性、一元化的政治体系压抑差异,但是若果要达成正义,就必须将那些透过身体与感觉产生认同的群体加入思考。
因此必须倾听,倾听他人最细致幽微的感受,倾听那些不可目见的身体感觉,“对于正义的理性反应是始于倾听、始于倾听他人的呼求,而不是始于对某种事态的主张与坚持,无论其理想性有多高”,必须要让个体的感受介入到制度的制定当中,正义才不是强加于他人的无用之物,人与人之间才能够免于原子化的结局。
对正义的补充:压迫与制宰
杨在书中引述可以下一个例子:
在一个电脑技术蒸蒸日上的年代,文书工作者组织主张没有人应该一整天的工作都坐在电脑终端机前,并以受到监控的高速输入不花脑力的一组数字。这种对于不正义的宣称考虑的并不是财货的分配,因为即使终端机操作员的年薪是三万美元,他们也依旧会做出这个宣称,在这里,首要的正义课题关乎的是劳动分工的结构,以及做一份有意义的工作的权利。
在这个例子中,大家大概更能感受到,为什么杨认为体感与感觉是公义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其中的不公义,无关薪酬与工作地位这样的财货分配问题,而是个体对自己被机械化的不满。 为了解决分配典范对正义讨论造成的局限,杨以压迫(oppression)与制宰(domination)作补充,并且以此将正义从一个制度的问题(社福制度是否能够公正无私地分配社会资源)转向一个政治问题(我们能在多大程度参与决策过程)。
对杨而言,正义的实践将为人类带来美好生活。所谓美好生活,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一、开发及运用个人能力、表达个人经验,亦即“自我发展”的价值;
二、参与决定个人决定个人行动及个人行动的条件,亦即“自我决定”的价值。
杨对大部分声称“普世”的观念保持怀疑,但肯定“自我发展”与“自我决定”是每个人皆应保有的价值;而正义的存在,正是为了促进这些价值的推广。若果个人因为系统性的制度而无法在社会认可的环境中学习并使用那些使人产生满足感的广泛技巧(上述文书工作者的案例,可归于此类当中),这即是“压迫”;如果个人在制度性条件中被压抑、阻碍,无法参与决定自己行动的条件(例如因为种族、性别等条件,无法加入某些决策机构),这即是“制宰”。
虽然许多的压力团体向政府与公众提出申诉时,都以“压迫”一字示明立场;但是“压迫”的具体形式,却一直在相关的讨论中缺席。杨认为,“压迫”行为有历史性的因果连接——为何一个特殊的群体会以某种方式受到压迫呢?为什么是这个形式呢?过分地约化“压迫”一词,将不利于追溯历史及特殊社会关系的当前结构。因此,杨将“压迫”分为剥削、边缘化、无能、文化帝国主义和暴力“五张面孔”,巨细无遗地将抽象的“压迫”还原成具体的、与生活紧密连结的举措。
到底要怎样达成正义?
杨对正义的实践之观点,绝非毫无破绽。她认为建立、尊重“社会群体”,让他们的发声从“我想要”转变为“我有权利要”,是迈向“差异政治”的最好路径。所谓的“社会团体”,是指个体透过互相关系的比较,而非依赖某种共享的属性,作为组成准则;因此“差异政治”,就是要正视与肯定社会团体的差异性,不将其视为异常、劣等、非我族类的特性,进而特别优惠对待那些被制宰与压迫的社会团体,或给予其特别对待。
但是,由于杨列举的受压迫群体数量可观,反而对读者造成了无所适从之感。学者Will Kymlicka即估计,杨所列举的被压迫人数,高达美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除了相对上富有的、相对上年轻的、身体健康的、异性恋的男性白人之外,任何人都是”。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是“不正义”压迫下的受害者,更甚者,在杨的分类之下,年轻的女性又可以“压迫”年老者、年老者又可以“压迫”非我族类的移民——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理解“正义”呢?我们是否有办法肯定自己所为符合“正义”呢?
这个问题,就留待读者在《正义与差异政治》中寻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