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相的社会理论:马克思主义与女性主义(下)
相较于男人而言,女人若是拥有许多性伴侣或参与虐恋活动,可能更不被社会所接受,因为性别秩序(gender order)将女人与清纯(purity)及母性(maternal feelings)相连结;
作者:史蒂文•塞德曼(Steven Seidman)
译者:李柏翰
【按:女性主义者一向强调,男女性别的区分是一种社会化产物。事实上,所有社会都建立其性阶序(sexual hierarchies),以区分好/坏(正当/不正当)的性。但性别与性相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本文清晰地介绍了女性主义者的不同观点。文章译自《性相的社会建构》(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Sexuality)一书的第二章“Social Theories of Sexuality: Marxism and Feminism”。作者是美国社会学家史蒂文•塞德曼(Steven Seidman),现任奥尔巴尼纽约州立大学(University at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教授,专攻社会理论,文化,性别,比较社会学,民主理论,民族主义与全球化问题。本文小标题为译者所拟,感谢译者授权转载。】
女性主义——“性别”与“性相”难分难解
若说马克思主义创造出强大的社会理论,以解释人的处境(human condition),并提供了足以扭转阶级社会图景的政治行动愿景;那另一个导致许多重大社会变迁的社会理论是女性主义,它为当代的妇女运动提供了思想、策略及启发。
很多女性主义者也能认同马克思主义的想法和政治目标,但他们更创造了他们自己有力的社会诠释。女性主义的核心主张是:个人不只由阶级位置所定义,更受制于其性别状态。女性主义者指出,不论在什么经济系统中,我们所有人都以“男人”或“女人”的样貌进入社会世界。性别身份(gender identity)不只是生活的表面,更重大地形塑了我们的人格与社会生活。
女性主义者视性别为社会身份(social identity),而一系列伴随而至的规范,指导著我们的行为。我们并非天生男人或女人——我们透过社会学习的过程(有时是强制的)习得这些性别认同;因此女性主义者相信,我们关于性的欲望、感觉、偏好,都是由我们的性别位置所刻划而来。女性主义者视男女之间的区别为社会化的产物,从社会的角度来看“性”,可以发现:个人是在发展性别认同时,习得“性之本质”(sexual nature)的。
不过,到底性别与性相之间的关系究竟是如何呢?女性主义者当中也有不同看法——有认为性别与性相是几乎重叠的,也有认为两者之间具有相当动态之拉扯的。在女性主义经典《母职的再生产》一书中,Nancy Chodorow提供了一个精神分析女性主义(psychoanalytic feminism)的观点,其认为性别与性相之间是紧密相连的──在由女人担当主要养育工作的社会中,男孩与女孩形构自我(self-formation)的方式大不相同,而这些性别上的差异对各自性相也产生深远的影响。
对孩子而言,母亲通常是爱的主要源头,以及欲望的主要对象。当女孩在成长阶段与母亲保持亲密关系时;男孩却必须在年幼时与其母亲区别并分开,以学习阳刚特质的认同(masculine identity)并学著如何成为男人。这个差异分别形塑了女孩与男孩的性心理特质(psychosexual character)。因为女孩与母亲之间紧密的亲密感,使女孩会发展出具有“松散的自我范畴”(porous ego boundaries)且以关系为导向(relationship-oriented)的心灵状态(psyche),所以女人倾向将性与亲密感连结,并将性视为分享与关照的方法。女人也较不会著重于性器跟愉悦,而更多是个人且情感的。
女人可能会把性当作提升沟通与亲密感的手段,而不单单为了满足情欲。反之,由于男孩通常在初期就骤然断开与母亲的连结,也很少与父亲建立亲密关系,因此会发展出“严密的自我范畴”(rigid ego boundaries)且大多是目标导向(goal-oriented)的──他们的性也较是追求爽快与表现的。当然,男人也会经历到亲密感,但他们表现性爱的方式可能与女人迥异。比方说,男人可能会把付出并取得情欲快感或高潮满足视为“爱”的表现。
由于女人连系了性与亲密感,因此比较渴求单偶关系,而男人则多半较能在心理层面上“性爱分离”。然而,大部分的男孩与女孩会成为异性恋,是因为现代社会是以异性恋规范所组织而成的。Chodorow认为,两者也以不同方式发展出异性性相(heterosexuality)。对男孩来说,他们与母亲间原初的爱之关系创造了强烈的异性欲望。再者,男孩也被强迫认同父亲的阳刚气质,而那是与异性性相相关联的。
相反地,女孩与母亲之间的亲密连结使得异性性相的实现变得更加复杂。虽然女孩被鼓励要转移他们的欲望目标——从母亲到父亲——但父亲总是一个遥远的对象;因此,女人的异性性认同在情感上是较为薄弱的。女人将可能更能接受双性或同性性相,而更觉得性认同(sexual identity)只是一种选择——而非必然。
这个观点很重要,因为这假设了性相之产生源于个人的人格发展,而家庭在个人建立性自我(sexual self)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又,我们的性别身份与认同形塑了我们的性相。当男孩与女孩经历了不同的“亲职-儿童间的动态关系”(parent-child dynamics),他们就或多或少会习得不同的性价值与性倾向。
其他女性主义者也连结了性别与性向。在一篇极具影响力的文章《强制异性恋及女同志的存在》(Compulsory Heterosexuality and Lesbian Existence)中,Adrienne Rich主张:我们都被教导并强迫接受典型的性别认同,而在大部分的社会中,值得尊重的男人或女人是指异性恋者,而将个人形塑成完全异性恋男女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化过程——个人透过积极引导(如经济诱因、文化上对异性恋的浪漫化等)成为异性恋者,但同时也因为惩罚的存在(诸如嘲弄、骚扰、暴力等)而倾向不成为性别错乱者(gender deviants)或同性恋者。
然而,Rich认为,有一种信仰“异性性相才自然”的意识型态,掩护了创造性别区隔且强制异性恋秩序的社会压迫。举例来说,在欧洲和美洲,有许多人相信,人类是天生男女有别的,而两性之间的性吸引也是天然的——男人与女人的身体和心灵是“天生”互补的。因此,异性性相被视为一种由两种殊异人类(即男人、女人)共构之自然秩序的延伸。
可是历史中有许多女人选择维持单身或挑战性别规范,也有女人选择与其他女人共同组织生活,Rich因此提出了一个极具争议性的主张:与其他女人共创生活的女人叫作“女同志”(lesbians)。女同志主义(lesbianism)并非本质上的性欲望或性认同,“作为一个女同志”(being lesbian)是指向其他女人作出社会及情感承诺的选择。“成为一个女同志”(becoming lesbian)是一个政治行动——宣称独立于男人之外的女人,而这种女人自己定义追求跟欲望,并使其他女人成为生活的重心。
在这些女性主义理论的基础上,Catharine MacKinnon亦坚持性相是完全社会意义的:“性相是由文化或次文化所定义而来的”。他尤其认为,性相是男人权力的产物,而性是男人控制女人的手段。的确,性是男性宰制的基础——男人拥有权力决定什么样的欲望、感受和行为是与性有关的,也因此他们拥有权力定义女人的性,而得以控制女人。
例如在男人主导的美国,“正常”的女人应该接受阴道交(vaginal intercourse),并最终希望生育。这种观点认为女人在本质上是异性恋的,而且基于他们的天性,也应该想成为母亲。如Adrienne Rich和Catharine MacKinnon这样的女性主义者,他们视“性”为完全社会且政治的。尤其是,他们认为,会被称为“性”的事物──如欲望、幻想、愉悦、活动等──在在都揭示了男人的占有与宰制欲。在男人主导的社会里,性欲跟性行为是与性别抗争(gender struggles)有关的。
从这个面向来看,女性主义批判“女人的性解放关乎女人主张他们‘想要’的自由”这个想法,因为这只是在重复男人对性自由的观点。反之,女人的性解放应该由女人对性生活的理解来决定——以反映女人的需求、感受及欲望。因此,“将性自社会控制中解放”并非重点,因为这可能会导致更多暴力或非出于自愿的怀孕,重点在女人应取回权力,定义自身的性欲,并建构属于女人的“性与亲密生活”(sexual-intimate lives)。
然而,有些女性主义者反对“性是性别之直接展现”的论点。比如人类学家Gayle Rubin就主张,这个观点忽略了女人之间(及男人之间)亦有“性相”上的显著差异——性相的确与性别有所连结,但同时也有其自身变动性,这表示性别这个概念无法全然作为理解性相的基础。在《再思性》(Thinking Sex)中,他主张“性”在本质上是关乎情色的欲望、幻想、行为、认同与政治的——而这其中,没有任何一项能被化约成性别关系。
“在分析意义上,性相与性别应该分开来讨论”,而这其实有悖于当代女性主义思潮——即视性相为性别之衍伸。举例来说,女同志女性主义(lesbian feminist)就经常以“女性压迫”的方式来理解“女同志压迫”,但事实上,女同志所承受的压迫经常是更接近酷儿(queers)跟变态(perverts)的压迫,是由性(而非性别)的阶层化(sexual stratification)所运作而生。
对Rubin而言,所有社会都建立了性阶序(sexual hierarchies)以奠定好/坏(正当/不正当)的性之间的分际。社会会将某些欲望、行动及身份,归类为正常的、值得尊重的、好的、健康的,且合乎道德的;而其他态样的性,则被视为不健康、不正常、罪恶且不道德的。社会也会因此支持并独尊“正常且良好”的性相,并利用法律、暴力、嘲弄或污名,惩罚那些被定义成“偏差且糟糕”的性——这个性管制的系统同时适用于男人和女人。
比如美国社会就视异性恋、单偶制、婚姻跟具有繁衍后代机会的“性”为好的且正常的性,它也因此把虐恋式的(sadomasochist)、交易买卖的、公共场所的、多重伴侣的“性”定义成坏的性。当然,有许多其他的性相落在好与坏之间——例如淫乱的异性恋者(promiscuous heterosexuals)和进入稳定且单一伴侣关系的同性恋者。
相较于男人而言,女人若是拥有许多性伴侣或参与虐恋活动,可能更不被社会所接受,因为性别秩序(gender order)将女人与清纯(purity)及母性(maternal feelings)相连结;不过,这些行为对男人和女人来说都是“不好的”。所有从事这些行为的人——不分性别——都将被污名化、成为嘲讽的对象,有时还会被视为犯罪。Rubin的观察告诉我们:性别虽然会影响性的态样,但仍有许多关于性相的构成及权力关系,是无法纯粹以性别观点来捕捉并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