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复和.下】以非暴力语言沟通 自然存在“爱”的可能?

撰文: 陈康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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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自去年11月起推出“爱比暴力强”的电视宣传短片,呼吁市民与暴力割席。然而,在社会撕裂的当下,空喊“爱的口号”就能促成复和?除了基督徒外,佛教徒亦未有缺席反修例运动,他们如何理解社会纷争?

承接上文︰【社会复和.上】“爱比暴力强” 政府是否明了“爱”的真谛?

胡志伟根据旧约圣经表示,作为君王最重要是爱护百姓、秉行公义,而非欺压人民,而港府所施行的“制度暴力”基本上违反了有关原则,而《宗徒大事录》第5章提到,“听天主的命胜过听人的命”,即如果执政当局的命令违背道德的要求,公民凭良心有责任不去顺从。姑勿论当局推动修例是否违背道德的要求,单是“不去顺从”的阔度可谓言人人殊,而多次参与和平示威的胡志伟坦言,自己一定不会认同“勇武派”的暴力抗争手段,但相信部份教友会选择体谅“勇武”表现。问题是,有多少“体谅”,变相成为对极端行动的“纵容”?

向来予人与世无争之感的佛教徒,也没有缺席反修例运动,过去不时有佛教组织举行集会为香港祈福。对于2017年成立的香港入世佛法网络而言,参与社会运动正是修行佛法的一种,而该组织亦主张教徒积极参与推动有利大众的政策。对于政府自去年底高呼“爱比暴力强”的口号,网络成员之一Michael表示,“爱”在佛学里意即爱欲,是对人或物的占有欲,而佛学吁人放下执着,虽不谈爱,但谈慈悲——“慈”即使人开心、“悲”即消除痛苦。

如何在纷争不断的社会体现慈悲?Michael说,佛教教义里其中一种渡化众生的方法,是为“四摄法”,分别为“布施”、“爱语”、“利行”及“同事”。“布施”即帮助他人,例如对方阵营有人受伤时,仍愿意施予援助;“爱语”即以温和的说话沟通,不恶言相向;“利行”即劝导他人做对将来有好处的事;“同事”即大家聚集,增加彼此的了解及信任,以群体而不是以个体方式生活。Michael补充,在撕裂严重、对立分明的当下,社会各界未必能够马上做到“慈悲”,但可缓和冲突、修补撕裂的方法早已记载于佛经里。

Michael说,佛教教义里其中一种渡化众生的方法,是为“四摄法”。(郑子峰摄)

佛学经典《六度集经》记载了一个关于仇恨的故事。从前有个国王,名为长寿,他依法治国,国内风调雨顺,而邻国恶王生性凶残、肆意妄为,导致民不聊生。某天,恶王率领军队攻下长寿国,并想当众烧死长寿王。长寿王临终前对儿子长生说,自己是自愿被烧死的,着儿子必须要尽孝道,不要报仇,不然他会死而有恨。长寿王就此被活活烧死,长生深感不忿,欲为父亲报仇。他部署多时,终于待到机会行刺恶王时,却又想起父亲的遗嘱,便临时放弃刺杀行动,又向恶王坦白父亲的叮咛。恶王听罢感到十分惭愧,两国从此和解。

Michael借此故事指出,如果对立双方以暴力应对仇恨,仇恨只会永无止境。佛教反对以暴力复仇的原因,是因为觉得这样解决不了问题,当双方继续以暴力复仇,受牵连的人只会愈来愈多。这种情况可理解为“业力”,即我们做了某件事后需要承担后果。例如某人虐畜,业力就会随身,将来有天会承受同样的对待。放眼现今社会,如果对立双方都不让步,业力只会愈滚愈大——“共业”永无休止,纷争也因此而无法平息。

“入世佛法”成员曾参与多场游行及念经活动,盼能以正念为香港祈福。另一成员Yawen坦言,政府提出《逃犯条例》修订引起民怨,是违反了佛教所提倡的“慈悲”,但若政府始终不愿回应市民诉求,现阶段亦只能选择接受,因为佛教主张“尽人事,听天命”,“我们尽了力,结果可能与我们所想像的有出入,但这并不代表我们认同结果应该是这样。”

Michael认为,如果对立双方都不让步,业力只会愈滚愈大。(欧嘉乐摄)

佛教主张“因果”——现时看到的结果并不是由单一事件导致,而是由众多前因衍生而成的。Yawen解释,在因缘磨合的角度,有很多前因造就了反修例运动,例如港人对中共的不信任、中共对于维护国家主权的理解、港人在殖民时期所受的教育,以及本港积累多时的深层次矛盾等;同样地,这场运动所造就的因缘,都未必会在当刻即时显现。Michael以治病为例指,虽然不少病患是不治之症,但不代表医生就此放弃治疗,可能将来有一天就有新药可以彻底治愈该病,“我们要接受结果暂时是这样,现在个病可能只有7分,那我们就接受7分的结果,将来可能会恶化也不出奇,但也可能会更好,我们就慢慢等这个时间。”

在佛学角度,所有事情都是进行式,当下所做的事会影响将来的结果。Michael认为,不少年轻人走上街头,促使社会关注他们,故成年人应该更加了解他们的想法和需要。他又指,尽管我们不能预知未来,但反修例风波已经开始有些转向,总算是当下所种下的“因”,会影响将来的“果”。Yawen则表示,民主派在去年底的区议会选举中大获全胜,就是一种“因缘际会”,相信到将来因缘成熟时,可能又会促成香港出现不一样的“果”。

虽然佛教反对暴力,但对制度压迫作出控诉、推动政权行德政是义不容辞的事。以古印度种姓制度为例,人民因其出身而被分为祭司、贵族/武士、农人/商人及奴隶四个阶级。奴隶又被称为“不可接触的贱民”,只能永远从事低等劳动工作,甚至可被其他种姓随意屠杀。佛陀虽然出身贵族,却挺身而出反对这种不公制度,他所创建的佛教团收纳了包括奴隶的各个社会阶层,为社会带来莫大影响。Michael问:“种姓制度是不是暴力?佛经没有说明,但如果这个制度令人民痛苦,佛陀是首先走出来,反对这种不公平,我们可将之理解为他反对这种制度暴力。”在佛学角度里,以暴易暴并非解决问题之道,但Yawen认为,佛陀的反对行动与现今的社会运动无异,同样反对制度不公,惟佛陀是以智慧推动改革。

Yawen相信,将来因缘成熟时,香港会出现不一样的“果”。(郑子峰摄)

官民须齐学爱与宽容

各大宗教均提倡要包容及宽恕,然而,是否每个人都有能耐,包容对立阵营的人?是否每个人都能像恶王般,勇于承认自己的过错,令仇恨终止?在壁垒分明的社会,又是否一句“爱比暴力强”就可缓和冲突?胡志伟直言:“我任何时候都赞同‘爱比暴力强’,只有爱才能软化人心。”他举例指,在理大事件中,不少校长及教牧关注学生的人身安全,到场营救他们,正是爱的表现;而当时亦有很多义务救护人员在场提供人道支援,无论他们的存在有否触犯法律,起点都是基于爱。又如于去年11月介入调停中文大学冲突的校长段崇智,“他爱学生多过爱自己的权力位置。我们的政府官员,会否是爱自己的权力,多过爱人民?”

周颂天则称,基督徒于示威现场高唱《Sing Hallelujah to the Lord》,和平抗争之余又能缓和冲突,正是“爱比暴力强”的例子。他表示,如果警民双方都以武力硬碰,那么武力只会不断升级,“当我们爱,自然不想增加冲突。”除此之外,由银发族组成的“守护孩子”,总在抗争现场候命,希望阻止冲突发生,都是爱的表现。不过,归根究柢,若要修补撕裂、令香港社会重新出发,被视为社会冲突始作俑者的特区政府,始终责无旁贷。

周颂天认为,爱不是单向的,“不应只要求我们去包容政府及警察所做的一切”,纵使有一天警民双方和解,踏出第一步的都应该是拥有公权力的政府。胡志伟抱同样观点,“市民之间多些包容是重要的,但能够达成政治和睦,是唯有政府才能做到。”孔令瑜亦指,政府应面对自己的错误,勇于改过,否则警民双方只会继续增强武力。

周颂天认为,基督徒于示威现场高唱《Sing Hallelujah to the Lord》是“爱比暴力强”的例子。(李泽彤摄)

社会分化持续,迈向复和之路看似漫长;若政府始终不为所动、毫无对策修补社会撕裂,市民可如何实践以上宗教人士所说的彼此相爱及包容,让仇恨不再滋长?美国心理学家Abraham Maslow所发表的需求层次理论(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中提到,社交需要(Love and belonging needs)是人类生存的需求之一,当中包括亲情及爱情等人际关系。“爱”是维持关系时不可或缺的部份,然而每个人想要被爱的方式都不尽相同;美国心理学家Gary Chapman就提出了五种爱的语言(The Five Love Languages),当中包括肯定的言词(Affirmation)、 相处时间(Quality Time) 、接受礼物(Receiving Gift)、爱的服侍(Acts of Service)以及亲密接触(Physical Touch)。

据此理论,若果双方所认可的“爱的语言”不脗合,他们就难以有被爱的感觉。心理辅导学家郭倩衡认为,放诸本港的社会状况,不少家庭因政见不同而撕裂,个中原因亦与“爱的语言”有关。尤其在倾向严厉管教的华人社会,部份父母可能会以激将法责骂走上街头示威的子女,而当子女听到的只是责备话语而非肯定言词,自然不感到被爱,同时对父母的管教更为反感,令彼此关系恶化。

事实上,很多人都未掌握非暴力沟通方式(Nonviolent communication),以致不经意以言语暴力伤害他人。郭倩衡指出,大部份家长只是出于担忧而责备子女,若要达致良好沟通,就要诚实表达自己的需要—例如坦诚自己对子女的爱、表达对他们示威时人身安全的忧虑。当双方理解对方的情感需要,自然有沟通及复和的可能。美国心理治疗师Jeanne Safer的名作《在家不要谈政治》(I Love You, but I Hate Your Politics)就指出,沟通的真正目标并非争取一致看法,而是尝试理解构成对方观点的成长经历及情感需要,然后予以尊重。

印度圣雄甘地于上世纪发起不合作抗争运动时,就提出“非暴力”一词—意即“暴力消退后,自然流露的爱”。若然社会对立双方能以非暴力言语沟通,自然存在“爱”的可能。

后记

若要探究宗教信仰如何看待“爱”与“暴力”,更根本的问题或许在于宗教存在的本质究竟所为何事。不论任何宗教的信仰人士,想必都期望透过宗教使自己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好”的意思是,无论个人或社会遭遇任何事,都懂得以恰当的态度处世,就如基督教人要以包容之心彼此相爱、佛教吁人要放下欲念方能脱苦。

宗教里分为多个派系,同一宗教的人不代表对事物抱同样看法,甚至有部份信徒认为宗教应该脱离政治。然而,若果教会里以“彼此相爱”、避免冲突为由而禁谈政治,教友如何能够学懂彼此尊重、在群体的差异里成长?若然佛教徒不问世事,只专注在家持咒念经,又何来普渡众生?如果信徒恪守教义,抱有爱、抱有慈悲,理应不会对流血示威无动于衷;而如果教徒时刻以教义反思,也定能为暴力冲突作适切回应。更重要的是,即使我们没有宗教背景,也总能够在体验世态的过程中实践人性价值,从而发展出应对社会的个人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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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节录自第198期《香港01》周报(2020年1月20日)《空喊“爱比暴力强” 就能为社会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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