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N号房:86名少女受骗拍淫片换iPhone 6恶狼遭求处最重30年刑
台湾警方日前侦破一起“台版N号房”案件,经查潘姓男子等6人,涉嫌以恐吓和诈骗的方式,陆续威逼利诱多达86名女性拍摄裸照、做猥亵动作,这群恶狼再将不雅影像放上网贩售,赚取不法金钱。台中地方检察署介入侦办,将潘姓男子等6人提起公诉,并求处3名主嫌30年有期徒刑。
综合台媒报道,潘姓男子等人在网络上创立SCP社群,从事散布未成年性影像之犯罪行为,后续又招募4名成员,开始对外招募会员,采PT点數作为交易使用,点數取得方式为会员上架影片,其他会员下载购买后,即可获得 PT 点數,再以得到之 PT 点數,去购买其他会员上架影片,類似“以物易物”方式,自 今年 4月起, 改以加密货币“泰达币”(Tether)交易。
据悉,该集团成员为了取得不雅影像,即以诈骗之方式,在网络社群中,锁定未成年少女,以高薪招募模特儿为由,诱骗未成年少女上当,并仿以“韩国N号房事件”,自诩为“台蘿教主”,要求未成年少女做出各种猥亵的行为、动作,拍摄裸照上传,并加以恐吓,示意要将当事人所拍的裸照传给家人、亲友,使被害者心生畏惧,还有产生自残的行为。
起初这群少女们拍摄不雅照片,潘姓男子等人承诺以金钱、iPhone手机等方式作为报酬,但是86名少女并未得到任何东西,但是该集团透过贩售不雅影像,在短短3个月内,赚取不法所得约新台币800万元(约合200万港元)。
经台湾检察官侦查终结,认定被告该集团6人涉犯《组织犯罪条例》之发起、操纵、指挥及參与犯罪组织;《儿少性剥削条例》之意图营利以强暴、胁迫、诈术等方法,使儿童或少年自行拍摄性影像及散布儿童或少年猥亵行为之照片、影片等罪嫌明确,于12月7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并请法院审酌,从重量处潘男、陈男、刘男等人有期徒刑30年,而其余人等则5到10年不等的刑期,同时声请没入不法所得新台币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