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星谢忻来港游用餐被告知「No cash」 商户拒收现金不属违法?
台湾女星谢忻早前到港旅游,但她落船到餐厅用餐时,被店家告知不收现金,只收电子支付。险食霸王餐的她只能向路人求救,幸有好心人出手相助才顺利解决。
8月14日,谢忻在Facebook 发文称,当日她在海港城的汉堡店“Honbo”用餐,吃完准备结帐时却被收银员告知“No cash, but we accept all kinds of payments”,表明不收现金,只收电子支付。
谢忻表示,自己的信用卡放在邮轮保险箱的银包中,平时没有使用电子支付的习惯,身上只有600元港币现金,“当时的我害怕极了”。
惊慌到六神无主的谢忻突然看到有一位说中文、看起来又和颜悦色的女生路过,于是用“厚脸皮大绝”上前向对方求救。她问道:“请问您可以帮我付汉堡的钱吗?”,对方一开始有些错愕,但听完谢忻的解释后,二话不说便拿出手机到柜台帮她结帐,事后还一度不收谢忻的钱,双方拉扯后才勉强收下。
事后,谢忻也感叹“好人一生平安”、“希望不要再有下次了”,希望不要再遇上这种尴尬事。
事件在网上引起讨论,有人昨日(19日)在涉事餐厅的Instagram 帖文中留言“Why can't pay by cash?”(为何不能现金支付),却获商家回应“because it is the 21st century.”(因为这是21世纪),随即引起网民不满。
涉事商家今日(20日)留言就事件致歉,并解释是因为新冠疫情,自2022年11月起已拒绝现金支付,若顾客未能使用电子支付,可向店内职员寻求协助,店员将用信用卡先为顾客付款。
不少网民甚至怀疑店家拒收现金是犯法行为。根据《法定货币纸币发行条例》及《硬币条例》规定下,所发行的纸币和硬币均为香港法定货币,是一种有效和合法的支付媒介,但香港并无禁止商舖拒收法定货币的规定,即商舖可拒收港币。
对于商户拒收现金是否违法,金管局曾表示,在商业交易中,交易双方可因应实际情况及需要,决定有关的交易条款,包括支付媒介,是否接受现金支付属商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