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警用13岁女童诱捕色狼 监视下遭载上车性侵 2名警员遭侦办
台湾桃园一名13岁女童在2020年被一名男网友以裸照要胁性交易,向当地警方报案后协助诱捕男网友,却在警方监视下被载上车、胁迫口交得逞,事件近日随性侵案判决曝光,引发社会哗然。
桃园市警局22日(周六)表示,依伤害罪及废弛职务罪嫌,将涉案的中坜分局侦查队2名警员函送桃园地检署侦办,该2名警员及时任分局长、侦查队长都记过。
综合台媒中央社等报道,桃园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张姓男网友2020年11月间在“JD交友软件”上与当时年仅13岁的女童联系,引诱女童从事性交易,并要求女童自拍裸照传给他。
由于女童未赴约,张男多次以公布裸照为要胁,要女童完成性交易;女童因此向桃园市政府警察局中坜分局报案,并配合警方联系张男,假装同意性交易,相约在中坜区一家麦当劳前碰面,由警方埋伏实施诱捕。
其后张男让女童上车后,将她载到距离麦当劳约2、300米的路边停车,并命令女童口交,女童在畏惧下妥协,随后被载回麦当劳,此时埋伏的警员才出面将张男拘捕。
桃园地检署侦查该案时,女童并未提及这段配合警方诱捕时遭受性侵的过程,而是在法院审理中说出这段经过。桃园地方法院日前以胁迫使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行为罪等判处张男有期徒刑8年。
桃园警察局中坜分局则表示,有再三告知女童不得单独上车离开警方视线,但女童却突然上车,警员一度跑上前追赶,却没追上;侦讯时女童对车内发生的事情也并未提及。
事件引发台湾社会哗然,立委、议员相继砲轰,众多网友也到中坜分局的Facebook粉丝团留言表达不满,除了留下“恶心”、“可耻”等语,甚至批评警方是“性侵共犯”。
律师:明显违法、不当侦查行为
律师陈又新怒批中坜分局“你算甚么警察”,又指让一名未成年女童当诱饵诱捕疑犯,这是明显违法、不当侦查行为,更遑论警察根本没有妥善规划就贸然执行,害得女童遭遇被侵害的结果,简直糟蹋一个孩子的信任、毁了一个孩子。
桃园市警局22日表示,本案侦查人员未能注意女童人身安全,损及被害人重大权益,对此深表歉意,将涉案的中坜分局侦查队2名警员函送桃园地检署侦办,该2名警员及时任分局长、侦查队长都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