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厕所猥亵5岁女童 60岁台男遭女童家属殴打致死 一因获轻判
撰文: 范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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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ETtoday新闻云》报道,2020年12月13日,南投埔里60岁李姓男子被控在厕所猥亵5岁女童,女童家属愤而将人打成重伤,送医后不治身亡。
日前,南投地院日前展开审理,考虑到女童家属因听闻孩子遭到猥亵一时气愤进行殴打,造成伤害不为致命伤,且李男生前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影响复原能力,家属事先未知其患病,改依伤害罪判处女童双亲7个月、5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报道称,2020年12月13日,南投埔里的李姓男子和朋友一同到KTV欢唱,酒后疑将一名5岁女童带到厕所猥亵。闭路电视画面显示,女童不断在KTV来回穿梭、左顾右看,李男见状靠近,拉起女童的手走出画面外。女童随后返回包厢,经父母追问告诉家人被猥亵。
随后,女童家属怒而将李男痛殴,倒地流血至打119送医救治。李男经过3天救治,仍因产生败血性休克而宣告不治。
日前,南投地院法经审理认为,经解剖,李男被殴打所致伤势并非致命伤,因其本身患有糖尿病、肝病等慢性疾病,导致身体多处发炎感染,最终产生败血性休克死亡。
对此,李男家属否认猥亵一事,称是女童自己跟著李男到厕所,将对女童家属提告伤害、伤害致死与杀人等罪。女童父母出庭时表示,事先不知李男患病事实,因孩子被欺负才会一时动怒前去教训对方,不知道会酿成死亡后果。
法官认为,女童双亲殴打李男的行为虽与李男的死亡具有相当因果关系,但法医解剖后显示李男所受殴打伤害一般情况下并非致命伤,且李男在事发当天无身体不适状况,女童双亲不知其患有慢性病,此部分与伤害致死之加重结果犯要件不符。
最后,法院依伤害罪判处女童母亲5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元(新台币),另依伤害罪判处女童父亲7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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