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列腺手术后无法射精 台湾六旬翁怒告医生 法院:医生无罪

撰文: 孙圣然
出版:更新:

台湾一名62岁男子提出刑事诉讼,称2018年进行前列腺手术后无法射精,并指控主刀医生涉犯伤害致重伤罪。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医生的手术符合医疗常规,该男子亦无法举证证明与医生手术有关,故判决无罪,可上诉。

据“中时新闻网”报道,62岁的游姓男子指控,2018年8月6日罗姓医生对他进行前列腺手术(经尿道前列腺雷射切除手术),但手术前完全未告知手术会导致无法正常射精,以及严重减损生殖机能。罗姓医生在手术说明同意书中,亦完全未提及上述事项,涉犯诈欺罪。

台北地方法院审阅医事鉴定报告等资料,认为罗姓医生手术的时间合理、操作过程符合常规,都未逾越专业的裁量,再加上无法证明其犯罪,判罗姓医生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