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严令标示产地“中国台湾” 厂商指违台法规出货麻烦

撰文: 姜庚宇 蔡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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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关系紧张,再传台湾厂商出口货品至中国大陆时,产地须标记“中国台湾”或“中华台北”,否则无法通关;有塑化企业坦言,近期两岸关系紧张,已听闻有中国厂商作出相关要求,但两岸官方规定不同,恐造成出货上的麻烦。

据中央社报道,行之有年的产地标示规定,中国官方2015年已通知,台湾送到中国大陆的货品不得有“R.O.C.”(中华民国)字样,如果要写台湾,就必须加注中国;有食品原料业者向中央社记者表示,这项规定以往很宽松,通常只要透过遮盖、贴上标签等方式应对,就可以通关。

对于中国官方近期要求确实落实这项规定,有塑化业者受访时指出,随著近日两岸关系趋于紧张,已听闻有同业接到中国厂商要求,必须在产地加上“中国台湾”等字样,否则不能顺利通关。另一名业者向《香港01》表示,确实遇到这个问题,因包装未标注中国,“整批货物卡在上海”恐损失惨重。

台湾报关则相反,上述塑化业者指出,根据台湾法规,若在货物上标记“中国台湾”,则无法从台湾出口;两岸官方相抵触的要求,导致出货上的麻烦,至于如何应对,目前都在观察并研拟当中。

揽货业者表示,以往会协助客户遮盖相关字样,以便通关,只是最近气氛比较紧张,中国海关查验会比较仔细,如果外箱上有标记台湾,可能就会比较麻烦;但目前还未听闻台湾货品无法进入中国大陆的情况,未来则持续观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