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火致46死 女子欲藉点火让男友难堪一审获判无期徒刑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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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雄城中城大楼去年10月发生火灾造成46死43伤,震撼全台。今年1月,高雄地检署侦查终结,认定51岁疑犯黄格格因感情猜忌,心生怨恨,在酒后情绪失控欲藉点火滋事让郭姓男友难堪,结果引发重大火灾,害无辜生命死亡。黄被以刑法放火罪、杀人罪起诉,经逾半年审理,高雄地方法院周五(5日)上午一审宣判,依放火罪判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
去年10月14日凌晨,高雄市消防局接报指府北路的城中城失火,于是指派前金、鼓山及中华分队出动救灾,惟火势相当猛烈,熊熊大火直冲云霄,直到清晨4时多火势才获得控制,上午7时多才完全扑灭。这场持续4个多小时的灾难最后造成46死43伤。
检方调查发现,起火点是一楼的茶具行,由郭男2020年开始使用,平常就有群聚喝酒。案发当晚,郭与黄格格和另外两名友人再次同场喝酒,期间黄不断抱怨郭仍联系前女友,郭遂先行离去,两名友人也在随后离开。之后,黄独自喝闷酒,眼见郭不读不回讯息,她以为对方又去找前女友,为了令男方难堪,遂将未完全熄灭的净香灰烬倒在梳化上后离开。
结果,处所凌晨2时52分冒出火光和浓烟,刘姓的士司机目击后试图找水扑灭,但火势随即蔓延。值得一提的是,火势并没有往上延烧,住在城中城高楼层的罹难者,大多是因为因为烟囱效应,吸入浓烟窒息死亡。
侦讯期间,黄格格否认传讯息给郭男,且供词反复,拒绝测谎,行使缄默权。检方认定黄蓄意引燃火源致造成严重伤亡的大火,以刑法放火烧毁现有人所在建筑物、杀人罪提起公诉,并向法院建请处以极刑并依法宣告褫夺公权终身,以昭炯戒。而审理期间,黄格格仍一直否认有纵火的犯行,更无杀人的犯意,罹难者家属对此不满,多次持死者的遗像出庭,要求判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