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肢解案|射箭教练奸杀女子分尸制标本 终审宣判无期徒刑确定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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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台北男射箭教练陈伯谦因“求欢不遂”将30岁高姓女学员勒毙,并以菜刀肢解,分成至少7袋弃尸阳明山。案情指,他曾用手指插进死者的下体,并将其乳头和阴部切除欲制成标本收藏。
台北地方法院2019年8月一审依杀人等罪判陈死刑,案经上诉,台湾高院2020年二审宣判,逆转改判陈柏谦无期徒刑;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台湾高院2021年更一审仍维持无期徒刑;最高法院周三(23日)认定更一审判决无违误,驳回上诉。

陈伯谦(中)一审曾遭判处死刑。(联合新闻网)

陈男2018年于华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广传统弓道技艺,死者高姓女学员多次到草堂上课。案发于当年5月31日下午4时许,高女前往草堂与陈男等人聊天、饮酒,最后酒醉昏睡,隔天凌晨,陈男趁高女无力反抗时性侵,高女虽明示拒绝,但陈男仍不罢手,性侵得逞并勒毙高女。陈另被控杀人后窃取被害人现金及手提电脑。

曾否认“先奸后杀” 称出狱后写“杀人魔自白”

死者家属苦寻多日,陈却到高女Facebook留言“快报平安”。警方最后突破陈男心防,陈男坦承犯案,但强调自己不是“先奸后杀”而是“先杀后奸”,称“我是先杀了人,然后才性侵尸体的”。陈被羁押、会客时还曾表示,“我出去再来查那个甚么旧的报纸,然后再来收集起来,看能不能出一本书,赚个一桶金,对啊,这个出书应该会很红喔,变态杀人魔的心情自白。”

台北地院一审时,陈男又辩称另有身份不详名为Eric的台湾籍男子将高女杀害,他只是被威胁而帮忙分尸及弃尸,但一审不获法院采信。代理高家父母的律师认为,“Eric”是“幽灵共犯”,是陈虚拟的人物。

一审法官认为,其犯罪手段极端残酷,恶性重大至极、泯灭人性,属情节最严重犯行,有必要与社会永久隔离,否则日后以相同手段侵害他人生命的可能性极高,因此判处死刑。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期间,高女家属出庭应讯,痛骂陈男“人渣”、“畜牲”,甚至欲飞踢陈男。高院逆转改判无期徒刑,被害人父亲聆判后气愤表示无法接受。

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院2021年更一审认定,陈犯行极端恶劣,本应选择量处死刑,让他与社会永久隔离,以告慰死者在天之灵,才符合社会公平正义。但更一审认为,经委托台湾司法心理学会鉴定,认为陈伯谦可借由矫正机关施予个别和团体心理治疗,及生命教育课程,拟定心理治疗计划后施予矫正治疗,故有教化可能,因此对陈男强制性交杀人部分 ,选择量处无期徒刑。

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3日认定更一审判决无违误,驳回上诉,全案确定。陈伯谦确定逃过死刑。

民事求偿部分,去年北院认定,陈犯后向友人表示,“看能不能出一本书,赚个一桶金”,他显然毫无悔意,因此判陈须赔偿死者家属1401万多元(新台币,约合392.4万港元)。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