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暴力虐童案!4岁女童遭兜巴星曝伤势 陌生醉汉:这样有爽吗?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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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潘姓男子在前年底酒后情绪不稳,行经黄姓女子经营的早餐店前时,无故对著4岁的黄女小女儿呼巴掌,女童找黄女哭诉,黄女找潘理论时,潘又冲进早餐店内大肆破坏店内物品,过程中翻落的饮料桶砸到9岁的黄女大女儿头部,潘在警询时否认涉案,台中地院审结,依对儿童犯伤害罪,判拘役120天。

判决指出,前年12月11日晚间8时许,黄姓女子在东区自强街的早餐店已关门,黄女正在店内收拾物品,当时黄女的大、小女儿(9岁、4岁)门口游戏,有窃盗前科的潘姓男子(43岁)酒后行经该处,无故对著黄女小女儿呼巴掌,女童痛得大哭,跑进店内找黄女求助,“有坏叔叔打我”,当时黄女大女儿目睹过程吓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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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看到小女儿被打,出门质问“为何要打我女儿”,潘姓男子未见歉意,反而冲进黄女的早餐店内,大肆破坏店内物品,潘在翻倒物品过程中,砸落的饮料桶又砸中黄女大女儿的头部。

潘姓男子在犯行后还对著黄女呛声“我等一下就去警察局报到就好了呀”、“我有打妳女儿吗”、“东西我砸的,我赔偿”、“这样有爽吗?这样叫做找你麻烦啦”,随后离开现场,黄女报警求助,警方事后循线通知潘到案,但潘否认涉案,辩称“只有喝醉,没有打人”。

台中地院审结,认为被害的一对姊妹,小的就读幼儿园、大的就读国小三年级,两童面貌稚嫩、体格幼小,成年人一眼即能看出是儿童,但潘姓男子对两童伤害,犯后还否认犯行,也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取得原谅,加上潘有前科,犯后态度恶劣,依法加重其刑,依对儿童犯伤害罪,判拘役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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