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没收台湾资产交予北京 台外交部:不法侵占、不法转移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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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加拉瓜与中华民国(台湾)断交后,其政府宣称基于“一中原则”下令没收台湾驻尼国前大使馆馆舍,并将移转予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此,台湾外交部周一(27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尼加拉瓜政府不法侵占、不法转移,呼吁国际社会共同谴责尼加拉瓜与中国大陆的恶劣行径。
台湾外交部表示,中华民国台湾是主权独立的民主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按国际法相关规范及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45条,台湾与尼加拉瓜10日终止外交关系后,尼国政府有义务保护台湾的馆舍及使馆财产与档案;“对于尼加拉瓜政府不法侵占我国馆产,不法移转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我国政府无法接受并且表达强烈抗议。”
外交部指出,对于尼加拉瓜奥尔特加(Daniel Ortega)政府设下不符国际惯例的两周撤馆期限,且罔顾国际法规定,蛮横阻碍台湾象征性出售馆产供尼国天主教会使用,进而侵占馆产等重大违法行为,政府予以强烈谴责。
外交部说,尼加拉瓜政府10日片面终止与台湾外交关系后,违反国际惯例要求台驻尼人员在23日前全数撤离尼国;台驻尼国大使馆为善尽处理境外国有财产的责任,在情况紧急且时间极为有限的情形下,将大使馆馆舍象征性出售予尼加拉瓜天主教教会首都马纳瓜总教区作为公益用途,双方已于22日完成签约并经当地律师公证,教会也承诺将妥善保护及运用台前驻尼国大使馆馆舍。
外交部续指,面对尼加拉瓜奥尔特加独裁政权与中国极权政府联手打压民主台湾及天主教教会,外交部重申,台湾从来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政权无权干涉台湾的涉外事务,更无权继承其国有财产。
外交部呼吁国际社会共同谴责尼加拉瓜政府及中国政府的恶劣行径,并吁请各界协助尼国天主教教会向尼国政府争取其应有权利,将前大使馆馆舍产权登记移转予尼国天主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