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瑜遭男友殴打家暴法可管?每五名台湾妇女就有一人受伴侣暴力

撰文: 蔡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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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港湖女神”之称的台湾立法委员高嘉瑜,日前传出遭男友在饭店内殴打,更被软禁长达两天。

对于高嘉瑜的遭遇,台湾行政院长苏贞昌、台北市长柯文哲等都表态声援,并强调谴责暴力。2016台湾《家暴法》修法,纳入“亲密关系伴侣”,即使两人未同居仍受到该法的保障。

据《镜周刊》报道,11月11日高嘉瑜参加民进党举办的公投说明会,之后和男友林秉枢投宿板桥饭店,却被男友发现手机有大量与前助理男友马文钰聊天的档案,男友因此醋劲大发殴打高嘉瑜,抢下她手机备份所有讯息后,将她软禁在饭店两日。

11月30日高嘉瑜发表声明回应家暴传闻,称自己会勇敢面对,希望不要再有下一个受害者。

据了解台湾《家庭暴力防治法》在1998年正式实施,隔年实行民事保护令制度,有通常保护令、暂时保护令和一般保护令之分,如果被害人有遭受家庭暴力的急迫危险而申请紧急保护令,法院要在受理4小时内核发。

《家庭暴力防治法》一开始仅限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2007年则纳入“同居关系”情侣,即使没有结婚仍可以适用该法,2016年再次修法,根据新增修的《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1条,即使没有同居,只要是“亲密关系伴侣”也获该法保障,被称为是“恐怖情人条款”,同样可以申请民事保护令。

台湾每五名妇女就有一人受伴侣暴力

台湾卫生福利部今(11月30日)公布“台湾妇女遭受亲密关系暴力”调查报告,资料显示台湾每5名妇女就有1人曾遭受亲密伴侣暴力,精神暴力最多,其次才是肢体暴力。

该调查报告每四年进行一次,结果显示,台湾18至74岁曾有或现有亲密伴侣妇女,遭受伴侣暴力的一年盛行率为8.99%,终生盛行率为19.62%,代表平均每5名妇女就有1人在其一生中曾经遭受亲密伴侣暴力。

在各种暴力型态中,以精神暴力盛行率16.76%最高,肢体暴力7.97%排第二,其他依次是经济暴力7.20%、性暴力4.85%、跟踪及骚扰4.80%。

卫福部保护服务司长张秀鸳向台湾媒体表示,自2017年首次调查至今,精神暴力连续两年蝉联第一,比肢体暴力高出2倍之多。精神暴力出现最多的是“疏忽你或对你冷漠相待”,第二则是“伴侣随时要知道你的行踪”,第三则是“伴侣曾侮辱你或让你觉得自己很糟”。

对于高嘉瑜遭男友施暴,张秀鸳回应指出,亲密伴侣暴力是全球性问题,使用暴力就是不对,任何人都要有“谴责暴力、给予被害人支持与关怀”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