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生水樽遭落硼砂 中毒暴瘦8KG 涉嫌同学:可参加她的丧礼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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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台湾嘉义市一名何姓女中学生与一名叶姓女同学产生误会,叶女便经过与另外3名同学讨论后决定,购买硼砂并趁机加入何女的水樽中,让其在不知情时饮用,从而致其中毒。随后,叶女至少3次向何女的水樽中落入硼砂,导致何女暴瘦8公斤。
直至去年12月,何女得知事情真相后,何母报警处理,警方讯后依“杀人未遂”罪将叶女移送少年法庭。
案件于昨日(3月11日)在嘉义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依现有证据并不足以认定少年的行为已符合杀人未遂的要件,但少年行为确实不当,因此,对少年进行保护处分。

据何姓女学生的母亲讲述,事缘于去年9月份,女儿在学校时文具盒被人推落,怀疑是叶姓女同学所为,便向老师告状,此举造成了叶女的不满,透过社交群组与其他同学讨论后,购买硼砂,加水稀释后抽入注射器,并趁机加入女儿的水樽中。

何母表示,叶女曾透过网络查询硼砂的毒性,且在落毒后,在群组和同学讨论,“吃一个月一定会有问题”、“可以去参加她的丧礼”、“下次要不要拿厕所水”等。

何母续称,自去年9月下旬起,女儿常于放学后全身不舒服、食欲不振、脸色苍白,直至现在,亦不时会有晕眩、肠胃炎等症状。去年12月底,一位同学将真相告诉了女儿,于是何母便报请校方处理。

校方表示,经调查,这宗事件属实,主动联络双方家长,并关心相关学生在校状况,叶女家长曾2次要前往何女家中道歉,但遭何母拒绝。何女健康检查及毒物反应检测都无异常。

何母说,女儿从小体弱,这次事件后身体更差,甚至到学校不敢再喝水。校方居中调解过程,不想将事情闹大,只要犯错的学生诚心认错、真心悔改道歉,不过,叶女态度不佳、高傲,根本就没有悔过心,便报警处理。警方接报后,依“杀人未遂罪”将叶女函送嘉义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案件昨日在嘉义地方法院开庭,法官希望双方尽快和解,和解部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提出的金额,此件虽然和解不成,日后被害人仍可对加害人求偿。何母表示,叶女家长称“针筒稀释硼砂照片,为网络下载”,叶女的态度亦事不关己,根本没有要认错,且对方律师还表示这只是同学间的开玩笑,代表对方完全没有要认错。她希望叶女能诚心诚意认错,不然还会有下一个受害者。

据了解,硼砂易溶于水,可用于清洁剂、化妆品、杀虫剂等制作。本身毒性不强,但遇水后会形成硼酸。硼酸对人体属于中等毒性,会被肠胃道或是受损的皮肤迅速吸收,是不易排出的“蓄积性毒物”。硼酸引起中毒的现象包括皮肤红疹、脱屑、恶心、呕吐、腹泻、休克、昏迷等,严重者可能对胃、肝、肾、肺,甚至对脑造成危害。成人摄入1-3公克的硼砂即可能中毒;摄入15-20公克就有致命危险;而孩童食用5公克就可能造成死亡。

(中央社/联合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