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团严惩莱猪跑票立委 停权3年罚款3万元新台币

撰文: 林仕祥
出版:更新:

台湾立法院上周表决攸关莱克多巴胺美猪进口的九项行政命令时,过程中民进党三名立委弃权,引起党内非议,民进党立法院党团12月30日决议,对弃权的林淑芬、江永昌、刘建国三位弃权绿委,予以停权三年、罚新台币三万元的处分,也将依党团组织规程送民进党中央党部作提名参考。

在表决过程中,林淑芬(右)、刘建国两位民进党籍立委多次弃权不投票。(陈卓邦/多维新闻)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今天党团会议结论可分两部分,第一是依据党团组织规程第31条规定,送民进党中央党部当作提名参考,接下来看民进党中央如何处理;第二是根据党团组织规程第6条及第30条规定,包括罚新台币三万元的处分,以及停权三年,限制选择委员会、担任党团干部的权力,当事人有三天申复时间。

林淑芬受访时表示,尊重党团决议,刘建国说“任凭处置、一切泰然”,江永昌则称,党要有纪律,他接受党团的决议。

民进党中央表示,只要收到党团移送的相关文件,就会依照相关规定,送民进党中评会讨论及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