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续牌失败|最高行政法院驳回抗告 中天新闻台12日0时关台
台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此前决议对中天新闻台“不予换照”,中天电视公司声请假处分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后再提起抗告,惟最高行政法院周五(11日)亦裁定驳回抗告,全案确定,即中天新闻台确定于周六(12日)凌晨0时关台。
据悉,中天新闻台关台后将转战新媒体,重点经营YouTube频道和App。
综合台媒报道,NCC认为,中天新闻台违规严重,大股东直接、间接介入新闻制播,显示内控与自律机制失灵,于11月18日决议否决换照申请。中天新闻台所属中天电视公司不服,向北高行声请假处分,请求“本案诉讼确定前,NCC暂准新闻台执照,且NCC不得同意及许可系统台就52频道做其他的安排及调整”。
一审的北高行12月7日认定,NCC决议否决中天新闻台换照申请的原处分,未对中天造成重大损害或急迫危险,中天电视未释明于此案诉讼具胜诉的高度可能性,依利益衡量原则,尚无定暂时状态假处分的必要,因此驳回声请。
中天电视公司不服,于12月8日提起抗告,北高行12月9日将卷送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立即收案分案审理,12月11日裁定抗告驳回,全案确定。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NCC综合审酌相关事项,做成不予换照的处分,为其裁量权限。而中天主张将损失13.5亿元、造成500名员工失业,是原执照6年届满,本来就会发生的损害,非不予换照所造成,中天在投资新闻台前,自应评估这项投资的规模与风险。此外,获得执照享受利益,自然也要负担换照失利所带来的不利益,这些都可以事前规划因应,避免损害扩大。
最高行政法院又强调,若准许假处分,让中天新闻获得暂时换照,等同无照使用频道,NCC根本无从依卫星广播电视法监督,换言之,中天新闻如果再度违规,NCC无法对其停播或撤照,违反公共利益。
另外,中天主张第52台是黄金频道,要求法院否决其他业者申请,但最高行指出,中天并未说明这项主张有何要防止的重大损害,或者有何应该避免的急迫危险,也没说明频道规划变更如何影响其权利,不符合假处分的法定要件。
中天新闻台早前发声明称,说会紧守岗位到最后,之后会在网络重生,继续强力监督政府,守护新闻自由。他们又呼吁民众在YouTube订阅中天新闻。
(中央社/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