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收大陆金援发展组织 台湾“陆配”何建华或面临七年以上徒刑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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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央社》报道,中华妇女联合会理事长何建华被当局指控为大陆发展组织,周一(8日)被台北地方检察署依违反《国家安全法》起诉。
台湾调查局指,此案为首宗依修正后的国安法起诉案件,最重面临7年以上徒刑,最高可判罚款1亿元(新台币,下同)。

报道指,身兼中华统一促进党女娲党部主委的何建华,去年代表统促党参选不分区立法委员期间,招待民众到金门、大陆厦门旅游,涉及贿选。检调搜索何建华相关处所时,查扣40万元现金及电脑、手机等证物。

报道称,调查人员检视何建华的手机时,发现她与大陆统战组织往来纪录,查出她参加北京两岸婚姻家庭陆配回娘家活动时,结识统战部所属的“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时任副部长高伟、处长李佳、“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秘书长王小兵、“中国民政部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副主任杨文涛等人。

台湾检方称,高伟指派李佳与何建华紧密联系,长期以“在台陆配回娘家”、“两岸婚姻家庭”等名义举办活动,并由“全国台联会”向何建华提供赴大陆落地招待等优惠资源,令她配合大陆对台统战、主持及发展中华妇女联合会组织,向在台陆配人士施予统战及思想教育、支持“两岸统一、一国两制”等政治理念。同时,何建华受“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调研员王正智指导,负责刺探及搜集具有台独理念的台湾民众赴陆资料,让王正智等掌控台独资讯。

台湾检方指,何建华去年获统促党提名为不分区立法委员候选人后,于选举期间,依据“全国台湾同学会”副会长黄信瑜指示,在台湾散布网络假讯息、发动陈抗活动与散布蔡英文假学历等不实消息,妨害总统选情,且受“全国台联会”资助招待在台陆配赴大陆旅游贿选,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安定。

台检察官称,大陆籍的何建华取得台湾身分,“应忠于国家,却破坏国家安全”,请法院从重量刑。

据了解,何建华1963年生于湖南省,1990年离开湖南家乡,到广东深圳经营服饰产业,1996年嫁给一台商丈夫,结婚赴台,后夫妻婚变。她在2013年成立中华妇女联合会,2020年曾参选立法委员,不过并未当选。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