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酒店活春宫事件触犯风化罪? 律师指时地敏感或构犯罪意图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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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万华区青山宫遶境香客拍到酒店内有情侣“做爱做的事”,警方表示将介入调查妨害风化罪嫌,引发网友激辩,法界看法也不一,有人认为酒店楼层高度是关键,但也有人认为,时间地点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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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民众拍到酒店活春宫的时间是周日(6日)近9时,虽然动作姿势不雅,但因为楼高至少8楼,距离地面有相当距离,民众将电话拉近也仅拍到人影晃动;万华警方第一时间表示将依妨害风化侦办,但今天改口称目前尚未接获民众报案。

律师黄禄芳认为,以8楼高度而言,如果这对情侣认为地面民众不会发现他们在做甚么事情,所以不拉窗帘,主观上没有公然猥亵的犯意,应该就没有妨害风化问题。另外,就民众所拍到的影像来看,窗户内也只有2个人影动作,并无明显裸露性器或重点部位情况,可能也难以构成妨害风化。

针对青山宫遶境出现活春宫情事,律师叶恕宏认为这对情侣确实有可能构成妨害风化的公然猥亵罪。他表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认定在于行为人有无犯意,本案当中,情侣虽然是在房间做爱做的事情,但时间、地点敏感,加上落地窗和室内灯光全开,动机确实可议,至少有妨害风化的不确定故意。

叶恕宏进一步解释,青山宫遶境是地方年度盛事,时间和路径都有事先规划,香客络绎不绝是想当然耳的事,选在这个时间点在灯光全亮、窗帘全开的饭店房间“做爱做的事”,应该可预见会被人看光光。这对情侣如果明知此情况发生,仍不违背本意“办事”,就有犯罪的不确定故意存在。

另外,拍摄者如果将影片或照片放上网络,也有可能构成妨害风化的散布猥亵物罪,可能面临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9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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