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颁布进口管制 输入瘦肉精超标猪肉最高可罚两亿
台湾早前宣布开放含瘦肉精美猪输台,引发部分舆论反弹,批评民进党政府输入“毒猪”。
台湾行政院长苏贞昌于11月26日召开台湾行政院院会,颁布五大进口猪肉管理措施,若有新的国外肉品厂有意将猪肉输台,必须先经台湾官方实际查厂才可进口。而且,倘若莱克多巴胺(瘦肉精)残留超标,违者最高可罚新台币两亿元(新台币,下同,约合0.55亿港元)。
由于当前美国新冠肺炎疫情仍严峻,恐怕不利于台湾派员赴美查厂,这也令外界好奇,台湾是否给美方堆栈贸易阻碍?台湾行政院秘书长李孟谚则表示,查厂是为了确保台湾民众健康与进口质量,会持续向美方沟通说明,相信基于健康的原则,将获得支持。
台湾行政院11月26日举行院会,苏贞昌在会中指出,为了消除食安疑虑,此次颁布的“进口猪肉全方位管理措施”将严格把关,具体内容包括赴美查厂、新增货号、逐批查验、清楚标示、严格稽查。
第一项赴美查厂方面,未曾进口来台的肉品厂,需经我派员赴美查厂后方得进口。第二项新增货号,则是令进口猪肉比照牛肉管理,依照部位给予货号,从源头到流向进行管理。第三为逐批查验,明年1月1日起,进口猪肉必须逐批查验,确保符合国际标准。第四为清楚标示,从进口商、肉品厂,随着贩卖通路一路下到摊商,应标示是台湾猪或进口猪,未标示或标示不实都将处罚。至于第五项,则是严格稽查,对于未依规定标示、标示不实或检验不符规定的业者,一律严惩重罚。
台湾卫生福利部次长薛瑞元指出,例如发生莱剂残余量超标的情形,可处罚新台币六万元至两亿元,罚款范围很大,是要依违规业者的规模以及违规情形为何进行裁量,这也都符合《食安法》的授权。
外界好奇,针对新申请输台的肉品厂,必须要先经台湾派员实际查厂,美方会不会认为这是贸易障碍,并有所表达?薛瑞元指出,新措施是我方决定要这样做,卫福部并没有接到美方业者来表达诉求。李孟谚则表示,新申请的厂商一定要经过查厂,这是要确保民众健康,确保屠场卫生环境管控得宜,这部分会通过相关部门持续与美方沟通说明,相信这个健康原则,应该会征得他们(美方)的支持。倘若有未经查厂的业者,假借过去已查厂过的业者名义进口,这就是伪造欺骗,会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