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标“中国籍”状告挪威政府 台生败诉计划诉至欧洲人权法院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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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在挪威的台湾留学生因不满居留证的国籍被标注“中国”,网上众筹控告挪威政府。今年4月,一审法官以符合“一中政策”为由,判决原告一方败诉。案经上诉后,近日遭最高法院驳回。
这群留学生称,现计划上诉至欧洲人权法院。台湾外交部周日(15日)表示,此为人权案件,将透过“台欧盟人权咨商会议”积极交涉;若留学生决定提告至欧洲人权法院,外交部将提供协助。
“在挪台湾人国籍正名运动”Facebook专页近日发文表示,挪威最高法院以“显无理由”驳回他们10月所提上诉,且无视出庭辩论请求及公平审判权利,因此他们计划上诉欧洲人权法院。
帖文指出,挪威是欧洲人权公约缔约国。公约规定,缔约国国内救济途径用尽后,当事人可上诉欧洲人权法院、主张公约所订定权利,但必须于相关国家最高法院判决后6个月内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他们还将寻求欧洲其他国家专精于人权法的律师协助。
台湾外交部表示,国籍涉及当事人身份权益及实质法律利益,挪威政府将台湾留学生错误标注为“中国”籍,是违反当事人权益的人权案件;挪威法院以“不具实质损害”为由裁判驳回留学生抗告,外交部对此表示高度遗憾。
此外,台湾外交部又称,挪威法院于诉讼过程中,未提供受影响的台湾留学生出庭声辩或后续救济的机会,台湾外交部对此表达严正关切,已训令兼辖挪威的驻瑞典代表处于第一时间再度向挪威政府抗议。
台外交部说,台湾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份,挪威对台湾留学生的国籍标注是重要人权议题,外交部将持续协助受影响的学生争取应有权益。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