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经济部将“淘宝台湾”列为陆资 限6个月内撤资或改正

撰文: 黄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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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经济部继日前提出将严格审查陆资、禁止大陆OTT平台通过台湾业者代理落地台湾外,网络电商“淘宝台湾”也因陆资背景遭到狙击。
台经济部于8月24日(周一)正式宣布,在台经营淘宝台湾的英商克雷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商克雷达)被判定为陆资,需在6个月内撤回投资或改正。

淘宝台湾App采用繁体中文介面,提供台湾消费者习惯的付款、物流方式,以及交易流程保障。(联合新闻网)

台经济部指出,英商克雷达以“淘宝台湾”名义经营电商平台,经该部调查后认定,中国大陆阿里巴巴集团对英商克雷达具有控制能力,属于《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所称之投资人,是故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73条第1项规定,经济部依该条例第93条之1第1项处新台币41万元罚款,并限期于6个月内撤回投资或改正。

经济部并表示,阿里巴巴集团通过新加坡子公司持有英商克雷达28.77%股权,虽未达到陆资许可办法之30%持股认定标准,但调查发现有三点让经济部认定阿里巴巴集团可操控英商克雷达的营运方针。

英商克雷达于2019年7月4日以新台币10万元在台设立分公司,之后于该年10月间增加营运资金至新台币2,010万元,并以“淘宝台湾”名义经营电商平台。(中央社)

首先,依据英商克雷达章程,阿里巴巴集团如果不出席会议,则股东会、董事会将无法召开;其次,英商克雷达营运高度仰赖阿里巴巴集团,包括商标、域名与平台IT系统维护等;最后,淘宝台湾的会员注册同意的私隐政策,可能会授权阿里巴巴使用台湾用户数据等权限,且数据将回传至中国大陆的阿里巴巴集团,因此有资讯安全疑虑。

基于上述三点,经济部认定阿里巴巴对英商克雷达有控制能力,因此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置。

淘宝台湾去年10月在台正式落地。(联合新闻网)

英商克雷达于2019年7月4日以新台币10万元在台设立分公司,之后于该年10月间增加营运资金至新台币2010万元,并以“淘宝台湾”名义经营电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