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贿案|台北地院裁定7人羁押禁见 时力徐永明80万台币交保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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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爆出多名不同党籍立法委员涉嫌收贿案,检方日前羁押10人。台北地方法院周二(4日)下午裁定,10人当中民进党立委苏震清、国民党立委廖国栋和陈超明,及其他被告余学洋、丁复华、李恒隆和郭克铭共7人羁押禁见;时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则获8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合21万港元)交保。
台北地院经过53小时讯问,周二下午对上述8名被告作出上述裁定。10人当中另2人,即同样涉收贿案被声押的无党籍立法委员赵正宇和赵正宇办公室主任林家骐,法官已于周日(2日)深夜裁定赵新台币10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住居,林则被裁定羁押禁见。
裁定结果出炉后,廖国栋委任律师吴兆原表示,对结果感到遗憾,会依法提起抗告,廖国栋因信仰基督教,庭内得知结果心情平静。李恒隆委任律师刘绪伦表示,将提起抗告。
徐永明委任律师陈恒宽则接受传媒联访表示,非常感谢法官明察,徐永明后续会配合检察官的侦查,徐永明心情平静,坚信自己的清白,交保金将由他的家人筹款。对于传媒提问,徐永明是否收受200万元政治献金、有没有收钱等问题,陈恒宽表示,并没有这个事情。而对于徐永明被法官裁定交保,台北地检署表示,将提起抗告。
据早前报道,检调调查,李恒隆涉嫌自2013年起透过是知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郭克铭等人,行贿立委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陈唐山、徐永明等人,施压经济部官员撤销太流增资登记,企图夺回SOGO(崇光百货)在台经营权。赵正宇则涉嫌收贿,护航殡葬业者。
台北地检署于7月31日展开搜索、约谈行动后,谕令民进党前立委陈唐山50万元交保,另11名被告分别以5万元至200万元不等金额交保,1名被告请回。检察官并以有逃亡、勾串之虞声押上述10名被告。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