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者遭大陆高校解聘 反控台两大学“误导掉入陷阱”求偿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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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5年借用台湾大学、台湾师范大学教室举办说明会,以年薪200万新台币(下同.约合52.7万港元)年薪招募台湾高教人才,并提供住宿。一名陈姓学者当下就面试签约,未料3年聘期未满就被提前解聘。
陈姓学者怒而指控两校提供场地让大陆高校摆摊征才,涉嫌违反台湾的国安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公平交易法等罪,应对他的失业负责,向两校各求偿5万元;台北地院调查后,日前判他败诉,可上诉。
陈姓学者指控,他与中山大学的合约原定2018年8月届满,但学校却提前在同年3月告知不续聘,且向他少支付约36万元(约9.5万港元)薪资,陈只好回台。他还强调,自己的教学评鉴都很好,大陆学生们都很喜欢他。
陈男认为,当年台大、师大不该借用场地予大陆高校,导致他被高薪引诱前往广州,结果却换来失业下场,在当地求偿无门,故两校应为他的失业负责。
台大、师大则表示,只是单纯出租校园博览会的摊位给广州中大,并没有为广州中大的征才活动做任何保证,台大、师大不是服务或广告的提供者,陈龙飞也不是消费者,全案与台湾的国安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公平交易法均无关,台大、师大无理由为其遭解聘负责。
法官依据广州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聘用人才的简章及合约,认为该校规定台湾教师一次聘用3年,陈姓学者被学校提前解聘,跟台大、师大借用场地招募人才并无因果关系,因此判台大、师大胜诉。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