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通奸罪违宪】即日失效5人获释 行政院:仍须负民事赔偿责任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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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法官会议周五(29日)宣示第791号解释文,宣吿施行长达85年的通奸罪违宪,立即失效。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随后指出,法院审理中通奸案件,依法可判决免诉。
台媒《中央社》报道,据初步统计,全台法院共162件通奸案件可借此免诉。此外,台湾监狱有5人为单纯犯刑法第239条通奸罪,已于周五晚获释。

在台湾,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做出释字第791号解释,身兼大法官的司法院长许宗力(中)率所有大法官在宪法法庭公开宣示释宪结果。(中央社)

大法官解释文中,认为刑罚应处罚重大法益行为,个人的婚姻关系属于人民感情自由,不应由公权力介入,否则将侵害人民隐私权;而且由检警机关强制调查人民的隐私,反而可能影响婚姻关系,与法条初衷不符。

依照台原本《刑法》通奸罪最重可以处一年徒刑。大法官认定其违反比例原则和违反人民性自主权,将即刻失效;另外《刑诉法》第239条规定可以单独对配偶撤吿的条文,也因主条文失效而一并失效。相关主管机构必须立刻启动修法,而审理中的案件将可以直接判决无罪。

报道称,据非正式统计,全台法院目前仍在审理中的通奸罪案件,一审法院约有141件、二审约有21件,承审法官可借此释宪案,谕知免诉判决。法界人士指出,至于检方侦办中的通奸罪案件,检察官可依刑事诉讼法第252条“犯罪后之法律已废止其刑罚者”规定,对被告作出不起诉处分。

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就通奸罪违宪失效举行记者会说明。(中央社)

此外,因通奸及其他罪名在监执行共33人,男性25人、女性8人,其中有5人为单纯犯刑法第239条通奸罪,于周五获释。获释其中一人是在嘉义监狱鹿草分监服刑,是今年3月初入监服刑的黄姓女子。黄女傍晚拿著行李步出鹿草分监大门,她一度以为是家人或是友人办理交保,才有办法获释,后来知道是因通奸罪违宪失效,不禁直言“那我这3个月不就白关了。”

对于大法官会议宣告通奸罪违宪,行政院发言人丁怡铭就表明,行政院予以尊重,但这不代表通奸行为可被容许,或不用负法律责任。通奸行为、破坏家庭与婚姻,依现行法律仍要负民事赔偿责任,请民众不要误解。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