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扩大民众参审刑事案 修法陷参审陪审并行争论
针对《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究竟要采行部分民团主张的“陪审制”、“陪审与参审并行”,还是要民进党的“参审制”,台湾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于今天(7日)指出,当前台湾不适合采行参、陪审并行,一来是两制并行有违平等原则,再者赋予被吿选择权也会有鼓励被吿投机之嫌,更将使相应的配套复杂化,反大量浪费有限司法资源。
随着台湾总统蔡英文将步入第二任期,台湾司法院与行政院续推上届立法院尚未完成的《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立法,但部分民间团体主张陪审制较优于执政党目前推行的参审制版本,再加上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两个在野党,前者欲推陪审制,后者则欲推参、陪审两制并行,再加上日前嘉义地方法院对杀警案的判决引议,某种程度也让该议题成为朝野攻防热点。
台湾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于7日召开“提升司法公信-最适我国国民参与之司法审判制度究应为何”公听会。
谦信法律事务所律师李宜光指出,支持陪审制者多源于对职业法官的不信任,只要当过律师者,就可能因为曾经在法庭上被法官以不好的态度对待,导致对职业法官的不信任;但对于部分民团与提案倡议两制并行,或推行陪审制,李宜光则认为,或许考虑将参、陪审融合成一制较为适合,一来是可降低职业法官对人民参与审判的影响,再来也可兼顾法官介入审理所带来的优点。
究竟是参审制较佳,还是陪审制,亦或是两制并行,常在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张永宏反表示,制度可以施行,但人权不能实验,司法正义更不能实验,不论未来政府是要采行参审,还是陪审制,一定要订于一尊,切勿三心二意,毕竟以提供被吿自行选择参、陪审制度,恐让人民对审判制度进行个人的“豪赌”,而这绝非立法者负责任表现。
即便司法院对两制并行采反对立场,并拟定出参审制版本的草案,但司改国是会议委员尤伯祥认为,谈台湾要参审制、陪审制,还是要两制并行,与其说是决定台湾的司法制度,倒不如说是选择一个政治制度,是让人民展现对于司法的“问责与控制”,而这是目前法官制度所缺乏的。
尤伯祥又进一步说,国民参与刑事审判的最大精神在于,政府理应是让人民自主选择政治制度,而不是由当政者来选,但近年来对于人民参与刑事审判的讨论,司法院起初就在未经公共政策辩论的情况下,就为人民选择参审制,而司法院就在政策形成的过程中,持续排除人民支持陪审制的声音。
由于司法院草案明定将对于人民参与刑事审判进行“成效评估”与提出“总结报吿”,但尤伯祥指出,假使政策形成过程就没有陪审制的空间,那政策评估就只剩下是否要继续施行该制度的评估,不过这种评估“有意义吗”?
台湾陪审团协会创会理事长郑文龙则力挺陪审制,并指责台湾司法界、官方“傲慢”,以近日惹议的嘉义地院杀警案判决为例,“难道庶民的声音不重要?”;郑文龙更称,法律无需“高来高去”,应该回到人民生活,甚至是人民常识上头。
目前《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等相关法案已完成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现正待朝野党团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