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承泽性侵案】和解无效 台导演钮承泽一审判囚4年可上诉
台湾知名导演“豆导”钮承泽早前被控性侵电影剧组女工作人员,遭检方以强制性交等罪起诉求刑3年4个月,以新台币150万元(约38.7万港元)交保候传。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4日)上午11点30分一审宣判,认为男女双方没有情愫,女方在案发时一直紧闭双唇,并有传达不愿发生关系;但钮承泽一直声称是女子让他误认,因此法官加重刑责,判决钮承泽4年徒刑,可上诉。钮承泽律师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
钮承泽被控于2018年11月23日,原本要与其最新电影《跑马》剧组开会,却临时取消,改约剧组女主管与女工作人员到他家中聚餐。餐会结束后女主管等人先行离开,独留女工作人员因不胜酒力,在钮家中休息,钮却趁2人独处,将女工作人员压在客厅梳化上性侵得逞。台北地检署侦办后,依强制性交等罪起诉,具体求刑3年4个月。
据台湾律师指出,强制性交罪的最轻本刑是3年,犯了本罪最少就是3年起跳,是不能缓刑及易科罚金。但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者,法官是有可能给予缓刑。
不过,钮承泽虽然在性侵案侦查阶段,透过剧组人员尝试以赔付相当于1年薪水的新台币60万元(约合15.5万港元)给被害人,但被对方拒绝。及后在去年9月审判中,他与被害人在庄姓女律师的见证下给付调解金,传言达200万台币(约合51.6万港元),但被害女工作人员至今都还无法原谅钮承泽。
钮承泽直到法院开庭辩论终结时,依旧否认性侵,强调他误以为女子对他也有好感,此事仅为“双方认知不同”,希望法官能判他无罪,如果有罪,也希望能给予缓刑。
公诉检察官则认为,被害人是电影剧组一员,与钮承泽有上下隶属职场关系,被害人没有反抗只是为了保住工作而已,钮不认罪,犯后态度不佳,不能量以法定最低刑,具体求刑3年4月。台北地院审结,今天上午依强制性交罪判钮4年。可上诉。
过程不举但“指交”硬上
据早前报道,该名被害女性工作人员私下透露,自加入由任贤齐主演的电影《跑马》拍摄剧组后,导演钮承泽时常向她献殷勤。直到2018年11月下旬,钮承泽突然取消工作会议,找来几人来到钮承泽家中餐叙聊天。餐后,被害女当下因担心豆导心情不佳,才独自留下,未料没多久竟被扑倒在沙发强吻、脱衣袭胸等,“过程非常粗暴”。
据悉,钮承泽在施暴过程中,一度不举,最后只能靠著“指交”草草了事。事后,女方窝在沙发上颤抖,因为太害怕,随后便连夜从剧组辞职,第一时间也在友人陪同下赴院验伤,发现下体有多处撕裂伤。
钮承泽父亲的家族是满族钮祜禄氏。钮承泽从小受香港电影的影响和启蒙,喜爱香港电影,在9岁时即接触表演工作,2000年开始导演从事。著名作品包括电影《艋舺》、《爱》、《军中乐园》,电视剧《花样少年少女》、《我在垦丁*天气晴》等。性侵案爆发后,电影《跑马》亦宣布终止拍摄。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