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台湾新增2例确诊个案 其中一人或于日本感染
撰文: 郑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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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台湾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公布台湾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定病例,分别为北部30多岁男性(案33)及50多岁女性(案34)。其中案33于2月17日至22日与另外21人跟团至日本大阪旅游,返台后于2月25日出现咳嗽、喉咙痒情形,因症状持续,于2月26日至医院急诊就医采检后返家,27日医院通报送验,于今日确诊,目前已由卫生单位安排收治负压隔离病房治疗;依个案活动史分析,于日本感染的可能性较高,为境外移入个案。
案34有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史,2月14日因低血糖、全身倦怠情形就医并收治住院,当时无呼吸道症状,21日起出现咳嗽、喉咙痛及发烧症状,26日诊断有肺炎情形,由医院通报送验,于今日确诊。该个案近期无国外旅游史,分析为台湾内部感染,接触者疫调正积极展开中。
台疫情指挥中心表示,将持续针对案33追踪同旅行团团员、亲友、职场等接触者健康情形。另由于案34平时皆待在家中未外出,同住家人均无疑似症状,将进一步调查其同住接触者活动史,及住院期间曾接触之病患、医护人员等,以厘清感染源。
另外,台湾法务部法务部为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施行及疫情中心一级开设,已于2月27日要求各地检署即刻成立“防疫处理小组”,对于违反防疫规定及散播疫情假讯息之刑事案件严查速办,受行政裁罚逾期未缴经移送者,将由行政执行分署迅速依法强制执行,以遏止民众恣意违反防疫规定之行为。
据了解,“防疫处理小组”由主任检察官担任召集人,指定数名检察官担任成员,并纳入调查、警政、卫政、消费者保护、公平交易、行政执行分署等机关成员及其他必要相关单位(例如关务、移民、海巡等)人员,以加强联系强化查处作为,拟定各地检署执行计划落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