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强间谍疑云】向心龚青申请撤出境限制 台北法院第四度驳回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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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创新投资)周四(27日)公布,被台湾限制出境的执⾏董事向心及替任董事龚青,早前再向台北法院申请撤销出境限制,惟第四度遭到驳回。

被在澳大利亚自称中国间谍的王立强(Wang William Liqiang)指控参与“对台渗透工作”的向心及夫人龚青,去年11月底自台湾桃园机场出境时被地检署拦截,之后被限制出境、出海,并接受讯问。向心及龚青夫妇去年12月5日、12日、17日三度向台北地院申请解除出境限制,但遭驳回,且两人不得再提抗告。

鉴于台湾《刑事诉讼法》有关限制出境、出海的新规定已经实施,台北地检署据此于2月13日再限制向心、龚青出境及出海8个月。对是次新施加的限制,向心及龚青2月17日委托台湾代表律师,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申请,以涉案既无客观事实、又无主观犯意,更无重大嫌疑为由,请求法院作出撤销新出境、出海限制令的裁定。

中国籍男子王立强向澳大利亚媒体自称受向心、龚青指使,在香港、台湾从事间谍活动。(《世纪报》)

中国创新投资周四(27日)公布,收到向心和龚青的通知,台北地院认为此案尚在侦察中,基于保全侦察程序顺利进⾏之⽬的,并审酌公共利益、比例原则,以及向、龚权益之均衡维护,认为台北地检署检察官作出限制出境、出海处分,已属限制基本⼈权较轻微之保全⼿段,向、龚固受有基本⼈权较轻微之损害,但与司法权确保之公益衡量以观,未逾越必要之程度,与比例原则无违,故此再次驳回向先⽣、龚女⼠撤销限制出境、出海的诉请。

中国创新投资续称,向、龚已在不久前委托⾹港律师,向⾹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发出求助信,基于本案源于澳大利亚虚假新闻报道,既无犯罪事证,又无犯罪意图,更无重⼤嫌疑,请求港府依据《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第12条提供协助,要求台湾政府对在台港⼈履⾏该盟约条款,切实保障港⼈于该盟约下的基本⼈权。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