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事嘅】台夫性无能 同意让朋友给老婆“性福” 结局神逆转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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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王姓男子有性功能障碍,同意萧姓友人与自己妻子发生性关系。他后来发现妻子和萧早就偷来暗去,气得控告萧,求偿100万元(台币,下同)。刑事部分,萧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民事部分,高等法院判萧须赔偿王30万元确定。

判决表示,王姓男子2017年9月和妻子离婚,离婚当天,前妻马上和萧结为连理。王姓男子说,他原本在内地工作,2016年9月时因妻子和萧出游受伤,发现两人交往,2017年7月5日得知两人有性关系。他指控萧2015年、2016年与妻子偷情,对方常煽惑妻子离婚,他在万不得已之下,只好签字离婚。

一审法院审理时,王承认因自己有性功能障碍,2016年10月曾同意妻子可以与萧有亲密关系。当时是因妻子威胁如果不让她出去,就要丢下小孩离家出手。萧和妻子便以这段录音,作为可以发生性关系的依据。

王姓男子指出,萧2017年6月间曾写保证书给他,承诺协助妻子回归家庭,他知道萧与妻子有通奸行为后,当年9月就请律师提告,但他不知道自己同意前,妻子早就和对方私通。

法院认定,萧与王妻2016年与2017年两次发生性行为,王未同意。分别判萧有期徒刑3月,合并应执行4月,得易科罚金。民事部分,一、二审都认定萧破坏王的家庭,判萧应赔偿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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