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选】蓝营找学者讽刺《反渗透法》:渗透是物理不是法律

撰文: 杨腾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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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12月31日审理民进党力推的《反渗透法》,预料将进行表决大战,但在民进党在立委席次上具有绝对优势的情形下,通过立法并不成问题。
对此,国民党中央12月31日也召开记者会批评《反渗透法》恐用以整肃异己重回戒严时期。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也于记者会中表示,他们学法律的实在听不懂什么叫“渗透”,称渗透是物理名词,不是法律名词,若是间谍来台破坏、窃取机密,先前通过的“国安五法”早就可以处罚了,现在的《反渗透法》非常像台湾当年的《惩治叛乱条例》或《检肃匪谍条例》,只要到大陆去就是叛徒勾结,对于这种法令,应誓死反对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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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指出,渗透是物理名词,不是法律名词,他们学法律的实在听不懂什么叫“渗透”。(杨腾凯/多维新闻)

此次国民党批评《反渗透法》的记者会分成两大部分,首先由国民党文传会主委程美华与韩国瑜竞选办公室副总干事周锡玮主持,列出在大陆投资事业的亲绿人士名单,例如《三立电视台》涉足大陆电影市场、台文化部长郑丽君的丈夫沈学荣在大陆设有东莞居磁公司,质疑民进党是双重标准,“绿营赚红钱,《反渗透法》管不管?”

过程中《三立电视台》记者也与国民党方面言词交锋,三立提问,又有哪条法令规定不可投资电影项目?但国民党方面则回称,三立可以放心,因为民进党不会处罚你们。

国民党文传会主委程美华与韩国瑜竞选办公室副总干事周锡玮召开第一场记者会,质疑民进党是双重标准,“绿营赚红钱,《反渗透法》管不管?”(杨腾凯/多维新闻)

接著,韩国瑜竞选办公室总发言人王浅秋也率另名发言人叶元之、律师叶庆元及廖元豪接力开记者会,继续抨击《反渗透法》。

廖元豪指出,依照《反渗透法》第二条规定,所有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组织团体,只要受中共监督管理或实质控制,通通都叫“渗透来源”,包括中国大陆所有组织、台商、或台湾人在大陆设的团体,渗透源来台从事竞选活动例如参加造势活动,都是犯罪行为,这是此法可怕的地方,因为不是抓大陆人,而专抓台湾人,因为回到台湾参加造势活动就可能出事。

王浅秋与叶元之召开第二场记者会,两人低头˙交换意见。(杨腾凯/多维新闻)

廖元豪指出,“我们学法律的实在听不懂什么是‘渗透’。渗透是物理名词,不是法律名词,如果今天要罚间谍,就清清楚楚定义什么是间谍,偷偷摸摸到台湾破坏、窃取机密,这当然该罚,而且这样的行为《国安五法》早就可以罚了。但若要讲渗透,照民进党的意思,是大陆想一步步慢慢影响台湾,让台湾人接受大陆的统治。”

廖元豪说,如果这叫渗透,他反而觉得是笑话,台湾人这么容易被渗透吗?两岸交流之下,台湾也可以影响大陆,例如当年的邓丽君、如今的周杰伦,台湾有很多人可对大陆发生影响力,通过《反渗透法》不过是要拿渗透这个名词来吓人,并且制造绿色恐怖的气氛,“如果怕大陆渗透我们,这就太低估台湾人的智慧了。”

廖元豪指出,世界各国也没有一个国家是订台湾这种《反渗透法》,美国、澳大利亚有的是《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当有人拿国外资金前来游说时必须登记,但并没有说不能游说或上街头。另外还有国家是订间谍法,搞破坏或泄密就要罚你,这都没有问题。但哪里像台湾,只是受指示就变渗透来源,然后参加《宪法》保障的政治活动就要被罚。

廖元豪指出,《反渗透法》,非常像当年的《惩治叛乱条例》或《检肃匪谍条例》。(杨腾凯/多维新闻)

廖元豪感叹,民进党当初冒著生命危险上街头要求解除戒严,没想到这么多年后一切都回来了,现在的《反渗透法》,非常像当年的《惩治叛乱条例》或《检肃匪谍条例》,当中规定,以文字图书演说为有利于叛徒之宣传就要判刑,而与叛徒通谋勾结之人就是匪谍,《反渗透法》一旦通过,一切都回去了,只要到大陆就是与叛徒勾结,这是专制时代才会做的事,对于《反渗透法》,“我们应该誓死反对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