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议会通过提案 列林郑为不受欢迎人物 市府强调非地方职权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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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议会日前通过跨党派议员提案,将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列为不受欢迎人物。民进党市议员邱俊宪等人今天(23日)促高市府要回应提案;高雄市政府则强调相关做法并非地方市府职权。

高雄市议会提案认为,港警违反人权执法事件层出不穷,林郑月娥应为此负责。(资料图片)

高雄市议会12月10日通过民进党市议员高闵琳、邱俊宪和时代力量议员黄捷等人提案,决议“送请市政府研究办理”。提案指出,今年3月香港民众发起反修例运动,林郑月娥动用警察压制示威民众,向和平示威者发射催泪弹、布袋弹及水炮,使用武力不符比例原则、警察违反人权执法事件层出不穷。

提案指出,高雄是人权城市,不仅在台湾民主转型历程有重要地位,更于2005年获得美国“全民人权教育协会”(PDHRE)认可,将高雄市列为全球30个人权城市之一。提案指林郑月娥应对港警违反人权执法负起责任,建请市府将其列为不受欢迎人物,以彰显人权价值。

高雄市议员邱俊宪、黄捷、林于凯等人在市议会召开记者会,促请市府回应提案。(中央社)

高雄市府:属陆委会职权

市议员邱俊宪、黄捷、林于凯等人今天在市议会召开记者会指出,上述提案已经议会通过,罢韩大游行才刚落幕,且值圣诞节前夕,促市府回应提案;并会将此提案寄送给香港争民主自由的朋友,期待香港的“平安夜”早日到来。邱俊宪说,将透过传统邮件和电邮,将提案传送到香港立法会及行政长官办公室,表达高雄追求自由、维护主权的价值,也谴责特首违反人权的行为。

对此,高雄市府回应表示,尊重议员提案权利,但任何提案都应有法源依据,不应天马行空政治操作,指台港关系是依“香港澳门关系条例”办理,属中央陆委会职权,非地方市府职权。

高雄市议会将林郑列为“不受欢迎人物”并没有行政上的约束力。台媒《放言》引述韩国瑜竞选办公室今日(23日)对此回应称,此举“很好笑”,是“作秀的展现”,“限制入境是中央的权限,等这些议员们从地方到中央再说吧。”时代力量高雄市议员林于凯则反驳道,“这是对于香港政府践踏民主的积极表态,这没有涉及中央权限。”

(中央社/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