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陸委會:已建立窗口處理投案 殺人犯必須有戒護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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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涉洗黑钱案刑满,昨日(23日)上午已出狱,并表示愿意赴台湾自首。但他要以什么形式到台湾,却引起台港两地的争论。
陆委会主委陈明通今日(24日)表示,已经透过港府通知疑犯陈同佳,要投案就跟窗口联络,现在窗口建立好了,“欢迎他来投案”。但他同时指出,需要考虑飞行安全问题,杀人犯必须有戒护,所以要有司法互助来处理。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等人今日到台灣立法院接受質詢。被質疑之前拒收陳同佳是否錯誤判斷時,陳明通表示,完全沒有錯判,都是依法行政,按照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台港澳間的刑事司法互助請求也可準用,「如果沒有司法互助,如何共同打擊犯罪,有司法互助才能彰顯主權,去香港押人回來也是司法互助的一環。」
陳明通表示,沒有拒絕陳同佳來台,是要建立司法互助管道,已透過「財團法人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告訴港方,陳同佳若要來台投案的窗口在哪,要投案就跟窗口聯絡。現在窗口已建立好,歡迎陳同佳來投案,「不是隨便讓他趴趴走」。
司法互助包括飛行安全處理
陳明通續指,處理陳同佳投案的同時也要考慮飛行安全,「你旁邊坐一個殺人犯,這樣安全嗎?如果這樣,那家航空公司就沒人敢坐了,司法互助就包括飛安怎麼處理,殺人犯必須有戒護,如果沒有戒護就上飛機,這個政府就失職。」
他進一步解釋道,每個旅客的生命都非常重要,若對於殺人犯都沒戒護,就坐在封閉的機艙裡,「讓殺人犯趴趴走,這家航空公司一定倒閉、政府一定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