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出狱】台内政部:对陈同佳注记禁止网签 非限制入境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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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佳今日(23日)出狱。台湾陆委会周二(22日)表示,已发函港府,要求同意台湾派检警到香港押解陈同佳。港府则于凌晨回应道,台方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辖权,又指台方若愿意处理陈的自首,应立即取消对陈的入境管制。
对此,台湾内政部反驳道,并没有限制陈同佳入境,而是对陈同佳与其预定陪同人员注记禁止网签。

台湾内政部回应道,并没有限制陈同佳入境,而是对陈同佳与其预定陪同人员注记禁止网签。(资料图片)

台湾内政部次长陈宗彦表示,港府“台方若愿意处理陈的自首,应立即取消对陈的入境管制,才不会令通缉令自相矛盾”的说法,并不符合事实。他解释道,由于政府必须掌握陈同佳的行踪,因此对陈同佳与其预定陪同人员注记禁止网签,必须临柜申请,并非限制其入境。

陈宗彦表示,如果陈同佳真心要来台接受法律制裁,仍有方式可以申请入境。然而所谓他出狱后将投案一事,至今仍属港府片面宣称,却从未告知其将如何来台,相关情形政府也在持续了解中并准备就绪,一切依照法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