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出狱】陈同佳管浩鸣被台移民署注记列管 不获签证难赴台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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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台湾杀害女友的香港青年陈同佳,虽然早前表明刑满出狱后愿意赴台湾投案,但被台湾政府拒绝,要求循司法互助协议解决。
据台媒报道,陈同佳以及劝说其投案的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如今已被台湾移民署注记管制,无法前往台湾。
管浩鸣本身是北京市政协委会,要去台湾就必须先到香港的台湾办事处临柜申请,并要得到陆委会等台湾的国安单位审查。报道指,管浩鸣至今尚未提出申请,但台湾方面已表明不会同意。
但报道同时指出,虽然陈同佳被移民署注记为“不核发登机证”,但若是乘搭台湾以外的航空公司,或以“非正式管道”前来台湾,由于是通缉犯身份,陈同佳一入境时将会被逮捕。换言之,陈同佳可见的唯一投案方法,就是利用“临时停留”的落地签证来台,然后在移民署入境查验柜台,被移民官发现后再通报航警待司法相关单位。
至于海路方面,报道有引述海巡署北部分署表示,已派员在港口、岸边加强巡逻,并在船舱加强搜查,防止不法人士偷渡。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