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少女惨遭生母及继父禁锢3年 靠吊卖零食赚钱买手机上网终获救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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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桃园市余姓妇人夫妻离异后,她带著女儿与张姓男子再婚,生母与继父两人疑因不满19岁少女不服管教,竟将该少女一人囚禁在杨梅区住处2楼长达3年,只能从外面开门,由张姓继父每一到二周携带食物、生活用品给少女使用,3年来独自一人过著犹如囚犯的奴隶般生活,直到去年10月,该少女透过通讯社群告知网友,警方会同社会局社工、里长将该少女救出,目前由社会局安置中。

桃园地检署19日指出,余姓妇人(37岁)、张男(42岁)分别是该少女的生母、继父,理应保护照顾少女,两人竟认为少女因为不服管教,就将该少女私自囚禁长达3年,提供不良饮食、医疗及生活环境,剥夺少女身心健全发育,类似在奴隶不自由地位,对少女身心发展戕害,余姓生母、张姓继父涉及刑法私行拘禁罪、妨害幼童发育罪、使人为奴隶罪等罪嫌起诉,两人犯后毫无悔意、态度恶劣,检方侦结将两人依家暴妨害自由起诉,并建请法官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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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姓妇人、张男坦承将少女反锁住处2楼,住处1、2楼及2、3楼的门都上锁,少女没有钥匙无法出门。生母否认囚禁少女,更辩称是少女在5年前念书时发生男女关系,又不服管教,因此将她关在房子内,没有限制少女自由,但限制与男生交往,只是出外要告知与谁出去,她不认为囚禁女儿限制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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