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指马英九收2亿献金 台名嘴周玉蔻判赔180万道歉定谳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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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总统马英九认为媒体人周玉蔻透过新闻、节目、脸书指他收受顶新集团2亿元(新台币.下同)毁损名誉,台湾高院此前在二审后判周玉蔻赔偿180万元,并在四大报刊道歉启事。
台最高法院周三(3日)驳回周玉蔻的上诉,全案定谳。马英九办公室同日回应表示,对法院最终做出公正判决感到欣慰,希望此例以儆效尤。

台湾前总统马英九指控名嘴周玉蔻侵害其名誉权。图为周玉蔻。(联合新闻网)

马英九指控周玉蔻诽谤

综合台媒报道,马英九指控,周玉蔻在2014年12月17日起,先在政论节目上称“国民党有收顶新魏家二亿元政治献金”,指党中央有人是顶新门神,之后在其Facebook上写“马总统竞选团队在选举期间,有收受法令规范以外捐款献金2亿元。”接著在电子报上加码称“拿了顶新集团秘密‘献金’的,正是马英九总统,马团队的头头”。

马英九认为遭凭空抹黑,致使个人社会评价、名誉受损,因此刑事提告加重诽谤,民事部分则要求周玉蔻赔偿1000万元并登报道歉。

周玉蔻抗辩,强调她曾向《美丽岛电子报》总编吴子嘉、国安会前副秘书长张荣丰查证,因为政府处理食安危机时对顶新魏家有特别待遇,她推测与收受政治献金有关,所以是基于公益报导评论,没有恶意损害马英九名誉。

一审法院判周玉蔻免赔,马英九上诉;二审认为周没进一步查证传闻是否属实,侵害马名誉权,判她赔180万元并在四大报刊道歉启事。

马英九办公室3日回应案件称,对法院最终做出公正判决感到欣慰。(资料图片/联合新闻网)

马英九:尊重言论自由 但要捍卫清白

马英九办公室3日表示,马英九一向高度尊重言论自由,不轻易兴讼,但部分人士因此有恃无恐,屡屡恶意造谣,马英九为捍卫自身清白及端正社会风气而采取法律行动,对于法院最终做出公正判决感到欣慰,并盼以儆效尤。

另一方面,味全公司前董事长魏应充在4日也发文指出,自己也是遭受名誉损害的人,“大家只看到马英九先生的妨害名誉官司胜诉,却忽略掉我的角色。魏家是被指称送钱的人,名誉的损害不下于马先生。”他并指出自己不提告不代表未来不会,称自己的善念已经被是非不明给吞噬掉,只希望回归到一般正常人都会追求的最起码公义。

(联合新闻网/ETtoday新闻云)